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9-12-30 |
资产卖方 | 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张家港市水利局 |
交易标的 | 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为3,347.90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643.90 ㎡。 |
交易金额(万元) | 962.28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近日与张家港市水利局就房屋拆迁补偿事项达成协议,签署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协议书主要条款1、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为3,347.90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643.90 ㎡。2、根据有关拆迁政策,张家港市水利局对本公司补偿总金额为962.28 万元。截至公告日,公司已收到张家港市大新镇财政集中收付中心支付的上述拆迁补偿款中的288.68 万元,余款待公司房屋拆除后收回。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9-12-30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12-30 |
信息披露方 | 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1、公司已经做好了拆迁前期准备工作,调整了募集资金项目计划,对原机加工车间等进行了重新调整布局,因此上述拆迁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2、本次拆迁涉及的资产账面净值为340.07 万元,拆迁补偿款为962.28 万元,差额为622.21 万元,财务账面暂列作“专项应付款”科目,扣除公司已经列支和将要发生的拆迁费用后进入“资本公积”科目。3、本公司在2009年10月21日披露的《2009年度第三季度报告》中预2009年度的净利润为0至500万元,本次拆迁补贴不会影响对2009年度的业绩预测。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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