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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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5-07-30
资产卖方宁波明州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买方宁波东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宁波明州工业园区东区启动区地块,东至现状河流,南至规划道路,西至已签订协议的200亩地块,北至宁波绕城高速公路绿化带边缘,合计面积约352亩,具体以实测面积为准。
交易金额(万元)12079.00
货币名称人民币元
资产评估基准日 
交易简介开发公司依据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的授权,根据法律的规定出让该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公司根据法律和该协议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公司负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并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宁波明州工业园区。开发公司出让给公司的地块位于:宁波明州工业园区东区启动区地块,东至现状河流,南至规划道路,西至已签订协议的200亩地块,北至宁波绕城高速公路绿化带边缘,合计面积约352亩,具体以实测面积为准。该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自取得该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该协议项下的出让地块,为公司粉末冶金制品生产、销售一体化的建设用地及与之相配套的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公司应于获得《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后三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期不应超过两年。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9万元/亩,总额为人民币3,168万元。 1、根据该《搬迁赔偿协议书》及补充修改协议的规定,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储备中心已向公司支付第二笔4,832万元。2、2004年公司共取得搬迁赔偿金9,664万元,预计其中8,000余万元将于当年确认收入,扣除成本后可产生5,000余万元收益。
方案进度实施
交易日期2004-06-24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2004年7月19日,本公司与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储备中心签订上述《搬迁赔偿协议书》的《补充修改协议》。《补充修改协议》规定:(1)对上述面积128.05亩地块中的105.90亩须提前实施搬迁,剩余22.15亩地块由公司使用至搬入宁波明州工业园新厂区为止;(2)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储备中心另外无偿提供22亩临时用地给本公司,由本公司自行建设车间及配套设施作为过渡,所需土建工程和水电配套设施等投资费用全部由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储备中心承担;(3)土地储备中心同意追加建筑物及配套设施赔偿380.00万元,并对该次提前搬迁支付搬迁费100.00万元。补充修改协议后,本公司嵩江东路新厂区搬迁的赔偿补偿金额增至12,079.00万元。
首次公告日期2004-06-29
最新公告日期2005-07-30
信息披露方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截止2005年6月30日,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储备中心将本公司拥有的鄞(中)国用[2001]字第185号和鄞(中)国用[2002]字第5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收回并办理注销,其中105.90亩已拍卖,剩余22.15亩地块经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储备中心确认,土地权属仍归本公司,并将另行办理临时土地权证。本公司已收到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的拆迁补偿共计9,664.00万元。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无关联关系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公司本身
是否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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