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简介 | 因华垦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宜昌嘉华置业有限公司债务纠纷一案,华垦公司已于2008 年6 月2 日向湖北高院立案申请强制执行。2010 年1 月7 日,公司收到华垦公司关于纠纷案进展情况通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 年12 月31 日下达(2008)鄂执字第9-3 号执行裁定书:以被执行人宜昌嘉华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宜昌市西陵一路50 号“新世纪广场”四楼5060.63 ㎡、五楼4890.12 ㎡的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价值5250.456 万元抵偿所欠华垦公司的部分债务。上述用于抵债的房产经法院核查,除华垦公司已设定抵押外,其上没有设定任何的它项物权。2010 年1 月11 日,华垦公司已派人到湖北省宜昌市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