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10-06-18 |
资产卖方 |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
资产买方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7 万平方米土地 |
交易金额(万元) | 154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公司在梅河口市与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协议书》,以净地220 元/平方米,总价款154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在梅河口市购置土地7 万平方米,拟用于建设大型综合商业和住宅项目。 |
方案进度 | 董事会预案 |
交易日期 | --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0-06-18 |
最新公告日期 | 2010-06-18 |
信息披露方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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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10-05-22 |
资产卖方 |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 |
资产买方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位于长春市朝阳区虎林路以东、富锦路以南、中医学院以西、工农大路以北,宗地编号为20-33-41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交易金额(万元) | 391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2010 年5 月14 日,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391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竟得了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出让的7859 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规划总用地为8894 平方米)。该地块位于长春市朝阳区虎林路以东、富锦路以南、中医学院以西、工农大路以北,宗地编号为20-33-41,和本公司分公司欧亚商都仅一楼之隔。土地用途为商业,土地级别为商业一级,土地使用年限为商业40 年。 |
方案进度 | 董事会预案 |
交易日期 | --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0-05-22 |
最新公告日期 | 2010-05-22 |
信息披露方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建设欧亚购物中心,是本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对扩大经营规模,增强发展动力,巩固强势地位,提高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对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积极的影响。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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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10-04-10 |
资产卖方 | 长春市财政局 |
资产买方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长春市人民政府第二办公楼及附属计8247.76 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其中7514.66 平方米有房屋所有权证)和4275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财政局正在办理土地权属手续) |
交易金额(万元) | 260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2009 年6 月10 日,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长春市财政局(以下简称财政局)签署了《协议书》,公司协议以2,00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财政局转让的长春市人民政府第二办公楼及附属计8247.76 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其中7514.66 平方米有房屋所有权证)和4275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财政局正在办理土地权属手续)。同时,公司支付财政局搬迁补偿费600 万元,并按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应缴纳的税费。
收购价格:2,600.00万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9-06-10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9-06-17 |
最新公告日期 | 2010-04-10 |
信息披露方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购买上述资产,成立超市连锁店,是打造欧亚品牌综超连锁战略的重要举措,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会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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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10-04-10 |
资产卖方 | 辽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资产买方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辽源经济开发区64,392平方米土地 |
交易金额(万元) | 1775.68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1,775.68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在辽源经济开发区购置土地64,392 平方米(已取得土地使用证),用于建设大型综合商业项目和住宅项目。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9-08-24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0-04-10 |
最新公告日期 | 2010-04-10 |
信息披露方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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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10-03-09 |
资产卖方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山田电机(沈阳)商业有限公司;沈阳嘉濠商厦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15 号的嘉濠商厦地上一、二层8,426 平方米的房屋及所占国有土地使用权,嘉濠商厦基础设施、配套设施设备及装饰装潢等 |
交易金额(万元) | 1716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2010 年2 月25 日,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山田电机(沈阳)商业有限公司、沈阳嘉濠商厦有限公司签署了《沈阳嘉濠商厦地上一、二层转让合同》。
本公司以11,63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所拥有的位于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15 号的嘉濠商厦地上一、二层8,426 平方米的房屋及所占国有土地使用权。
孙晓枫授权委托本公司(2010 年2 月6 日签署授权委托书)以5,53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其所拥有的嘉濠商厦基础设施、配套设施设备及装饰装潢等(包括但不限于供电、给排水、消防、供气等)。本转让价款合计17,160 万元。 |
方案进度 | 董事会预案 |
交易日期 | 2010-02-25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0-03-09 |
最新公告日期 | 2010-03-09 |
信息披露方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为活化资金,集中精力和优势,在沈阳全面发展全资子公司沈阳欧亚联营的经营业务,打造其核心竞争力。公司出售标的一,预计获得收益416 万元。出售标的二,预计获得收益48 万元。预计收益合计为464 万元,产生非经常性损益764万元,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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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10-03-09 |
资产卖方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山田电机(沈阳)商业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嘉濠商厦位于沈阳市沈河区西顺城内街51 号二期4,076.8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及8,153.6 平方米在建工程。 |
交易金额(万元) | 249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2010 年2 月25 日,本公司与山田电机签署了《二期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转让合同》。本公司以2,49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所拥有的嘉濠商厦位于沈阳市沈河区西顺城内街51 号二期4,076.8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及8,153.6 平方米在建工程。二期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 |
方案进度 | 董事会预案 |
交易日期 | 2010-02-25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0-03-09 |
最新公告日期 | 2010-03-09 |
信息披露方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为活化资金,集中精力和优势,在沈阳全面发展全资子公司沈阳欧亚联营的经营业务,打造其核心竞争力。公司出售标的一,预计获得收益416 万元。出售标的二,预计获得收益48 万元。预计收益合计为464 万元,产生非经常性损益764万元,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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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9-12-30 |
资产卖方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长春欧亚集团欧亚车百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分公司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亚车百大楼全部经营性房产出资14,225.97 万元;以子公司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811.06万元。 |
交易金额(万元) | 15037.03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9-10-31 |
交易简介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原分公司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亚车百大楼。以欧亚车百全部经营性房产、子公司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100%股权及部分现金作为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欧亚车百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该公司承接原分公司欧亚车百全部业务。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欧亚车百有限公司。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8,337.03 万元,其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 万元,本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对欧亚车百全部出资额超过其注册资本部分列入该公司资本公积。本公司对欧亚车百全部出资额为人民币18,337.03 万元。其中:以分公司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亚车百大楼全部经营性房产出资14,225.97 万元。包括:湖西路营业楼及办公室、普阳店营业楼、净月金穗房产、长新店营业楼房产及对应土地价值、车百大楼营业楼及迎春南路仓库(不含土地);以子公司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811.06万元;以货币出资人民币3,300 万元。 |
方案进度 | 董事会预案 |
交易日期 | --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9-11-25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12-30 |
信息披露方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欧亚车百,对整合和发展公司综超连锁业务,扩大连锁规模,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欧亚车百预计2010 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3,000 万元,实现利润1,500 万元。本次投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增加同业竞争。
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原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用对其的100%股权设立长春欧亚集团欧亚车百有限公司,其股权所属人变更为欧亚车百。欧亚车百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变更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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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9-11-25 |
资产卖方 | 长春市万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资产买方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万龙房地产万龙第五城二期项目2 号楼的地下一层及地上一层部分商业用房的所有权及对应土地。该标的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9800 平方米。 |
交易金额(万元) | 2832.2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2009 年11 月21 日,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长春市万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龙房地产)签署了《商品房定购合同》,本公司定购万龙房地产万龙第五城二期项目2 号楼的地下一层及地上一层部分商业用房的所有权及对应土地。该标的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9800 平方米。其中:地上一层为980平方米,地下一层为8820 平方米。标的售价为每平方米2890 元人民币。土地为商服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年限为40 年。
为实现协议双方共同培育市场的目标,万龙房地产同意本公司无偿使用该标的商业用房三年,三年后分两期支付定购房款2832.2 万元人民币。 |
方案进度 | 董事会预案 |
交易日期 | 2009-11-21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9-11-25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11-25 |
信息披露方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定购上述商业用房,成立子公司,是本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该公司的成立对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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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9-09-03 |
资产卖方 | 吉林市建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资产买方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建龙房地产出售的商业用房及对应土地。商业用房总建筑面积为20149.77 平方米 |
交易金额(万元) | 6347.97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2009 年8 月28 日,根据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班子的授权,分公司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亚商都,在吉林市与吉林市建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龙房地产)签署了《水韵名城商场房屋买卖合同》。本公司以6347.9713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建龙房地产出售的商业用房及对应土地。 |
方案进度 | 董事会预案 |
交易日期 | 2009-08-28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9-09-03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09-03 |
信息披露方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购买建龙房地产出售的商业用房及对应土地,成立子公司,是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标志着公司域外发展战略正在积极有序、稳步扎实的推进之中。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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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8-10-18 |
资产卖方 | 长春信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资产买方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信诚房地产出售的湖畔.诚品商业用房及对应土地。
该标的商业用房总计建筑面积为7059.66 平方米(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其中:地上二层建筑面积为4165.57 平方米(所有权),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为2894.09 平方米人防工程(使用权)。土地面积按购房的实际面积分摊(以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年限为四十年。 |
交易金额(万元) | 3082.81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2008 年10 月9 日、10 月10 日,根据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营班子的授权,分公司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亚车百大楼(以下简称欧亚车百),在长春分别与长春信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诚房地产)、吉林省铭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诚房地产)签署了《协议书》、《商业用房买卖合同》。本公司拟以30,828,119.90 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信诚房地产出售的湖畔.诚品商业用房及对应土地。拟以17,145,984.00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铭诚房地产出售的“上海.盛世名城(标点)”的商业用房及对应土地。 |
方案进度 | 董事会预案 |
交易日期 | 2008-10-09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8-10-18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8-10-18 |
信息披露方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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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8-10-18 |
资产卖方 | 吉林省铭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铭诚房地产出售的上海.盛世名城(标点)商业用房(所有权)及对应土地。
该标的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2679.06 平方米(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土地面积按购房的实际面积分摊(以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年限至2055 年3 月21 日。 |
交易金额(万元) | 1714.6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2008 年10 月9 日、10 月10 日,根据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营班子的授权,分公司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亚车百大楼(以下简称欧亚车百),在长春分别与长春信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诚房地产)、吉林省铭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诚房地产)签署了《协议书》、《商业用房买卖合同》。本公司拟以30,828,119.90 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信诚房地产出售的湖畔.诚品商业用房及对应土地。拟以17,145,984.00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铭诚房地产出售的“上海.盛世名城(标点)”的商业用房及对应土地。 |
方案进度 | 董事会预案 |
交易日期 | 2008-10-09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8-10-18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8-10-18 |
信息披露方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
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8-09-09 |
资产卖方 | 白城经济开发区 |
资产买方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白城经济开发区购置土地27,134 平方米 |
交易金额(万元) | 42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近日,公司在白城市与白城市白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协议书》,公司以42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在白城经济开发区购置土地27,134 平方米,拟用于建设白城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项目。 |
方案进度 | 董事会预案 |
交易日期 | --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8-09-09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8-09-09 |
信息披露方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白城欧亚购物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域外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项目建成后,将是白城市经营规模最大、经营功能最全、经营档次最高、经营环境最好的购物中心。投资建设该项目,不仅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产生积极的影响,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而且对繁荣白城市商业市场,满足居民消费,拉动经济发展将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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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8-08-07 |
资产卖方 | 长春房地产(集团)开发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瑞阳广场1-3 层,总计房屋建筑面积为15510.33 平方米(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的商业用房(包括应收回的三套小门市房)及对应土地。 |
交易金额(万元) | 4653.1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为积极推进公司发展综超连锁战略步伐,公司董事会同意:1、以4,653.099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长春房地产(集团)开发有限公司转让的瑞阳广场1-3 层,总计房屋建筑面积为15510.33 平方米(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的商业用房(包括应收回的三套小门市房)及对应土地。土地面积按购房的实际面积分摊(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年限为四十年。 |
方案进度 | 达成转让意向 |
交易日期 | 2008-05-09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8-05-16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8-08-07 |
信息披露方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本次购买的瑞阳广场1-3 层商业用房,位于长春市西南部新城区亚泰大街8599 号,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同时,该区域为长春市高中档住宅汇集区,居民消费层次较高,购买能力较强。在购买资产的基础上,成立长春欧亚卫星路超市有限公司,是公司打造欧亚品牌综超连锁战略的重大举措,标志着公司发展综超锁的战略已正式启动并积极推进。该超市的成立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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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8-04-10 |
资产卖方 | 长春电影城 |
资产买方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欧洲街区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27920.48平方米,在建工程11912.62平方米。 |
交易金额(万元) | 398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近日,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本公司),在长春与长春电影城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本公司拟以398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长春电影城转让的长春电影城欧洲街区资产。包括27920.4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11912.62平方米在建工程。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6-12-29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6-12-30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8-04-10 |
信息披露方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长春电影城欧洲街区位于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78号,毗邻长春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在购买该项资产后,公司将建设欧亚会馆,满足公司业务往来、发展和扩大经营面积的需要。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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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8-04-10 |
资产卖方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沈阳资产包。该资产包中共有十项资产,总计房屋建筑面积为109162.92平方米,土地面积为4184.51平方米。具体资产项目为:①沈阳嘉濠商厦有限公司位于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15号嘉濠商厦1-2层,建筑面积为9540平方米的房产。②辽宁日港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7号日港大厦,建筑面积约为43000平方米的建筑物。③ 沈阳中山大厦有限公司位于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65号中山大厦,建筑面积为11541.48平方米的房产。④沈阳汎亚金属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位于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60号汎亚商厦,建筑面积为5675平方米的房产。⑤沈阳天人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原沈阳菲菲澳家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0号/南五马路43号,建筑面积8532.44平方米的房产。⑥沈阳海通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拥有的华阳物业(沈阳)集团公司所属位于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建筑面积为1654平方米的房屋。⑦沈阳同进缝制有限公司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建筑面积为8811平方米的房产。⑧沈阳工艺品进出口公司等十家外贸公司在沈阳国际贸易大厦有限公司原始持股所对应的房产价值。⑨沈阳东和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海路,建筑面积为14726平方米的房产。⑩沈阳市华联实验学校位于沈阳东陵区五三乡张官村,建筑面积为5683平方米的教工宿舍楼,(占地面积4184.51平方米)。 |
交易金额(万元) | 1245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近日,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本公司),在北京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行)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本公司拟以1245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中行转让的沈阳资产包。该资产包中共有十项资产,总计房屋建筑面积为109162.92平方米,土地面积为4184.51平方米。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6-12-29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6-12-30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8-04-10 |
信息披露方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沈阳资产包中包含沈阳嘉濠商厦有限公司嘉濠商厦1-2层,建筑面积为9540平方米的房产。嘉濠商厦位于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15号,共计10层(地下2层、地上8层)总建筑面积近50000平方米。中街做为沈阳市两条最繁华的商业街之一,其商业一级地区的房产价值物有所值。2005年11月,本公司已购买了嘉濠商厦一期附属设施(配电设备、消防设备、通讯设备及客梯、货梯、扶梯等)和二期土地及在建工程。本次购买嘉濠商厦1-2层房产后,将成立沈阳欧亚商都。扩展本公司在沈阳市的商业网点布局,是本公司域外建店、规模发展的重大举措。本次购买资产,使本公司进驻了沈阳市商业的优势区位、有利于借助优势区位、优势资源,提升经营能力、竞争能力,实现本公司经营业务的拓展。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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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6-03-24 |
资产卖方 | 于洋 |
资产买方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于洋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该土地使用权位于沈阳市沈河区西顺城内街51号,土地使用权面积4,076.8平方米,为商业二级用地。 |
交易金额(万元) | 117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经分别与四平市投资管理局、四平市广兴茂有限公司、于洋(自然人)、沈阳嘉濠商厦有限公司协商,上述各方同意转让其拥有的资产。于洋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交易价格为1170万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5-11-18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6-03-24 |
信息披露方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1、东瀛大厦和广兴茂商厦、五交化大楼相邻,均位于四平市铁东区,该地段为四平市商业一级地区,四平市传统的老商业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客流密集。公司购买该资产并投资改造后,将成立四平欧亚商都,这是欧亚集团在吉林省扩展的第一步。借助欧亚品牌优势,四平欧亚商都营运后,必将为公司实现合理成本、快速度、高质量的扩张,积累经验。同时,可以借助四平的地理位置,逐步实现向南延伸,扩大整体经营规模,提升市场开拓能力、竞争能力,实现经营业绩的提高。购买该资产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
2、于洋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嘉濠商厦拥有的二期在建工程位于沈阳市沈河区西顺城内街51号,毗邻沈阳市最繁华的商业区域之一中街路,地理位置较好,且价格合理。购买该资产后,将为欧亚集团选择合适的时机在沈阳建店奠定基础,为未来发展创造条件。如公司在沈阳建店成功,将对未来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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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5-11-18 |
资产卖方 | 沈阳嘉濠商厦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嘉濠商厦拥有的本商厦二期在建工程及一期附属设施。二期在建工程位于沈阳市沈河区西顺城内街51号,面积8,500平方米。一期位于沈阳沈河区中街路15-17号,为商业一级地区。嘉濠商厦一期建筑物与二期在建工程相连。一期附属设施包括配电设备、消防设备、通讯设备及客梯、货梯、扶梯等。 |
交易金额(万元) | 130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经分别与四平市投资管理局、四平市广兴茂有限公司、于洋(自然人)、沈阳嘉濠商厦有限公司协商,上述各方同意转让其拥有的资产。嘉濠商厦拥有的在建工程及附属设施,交易价格为1300万元。 |
方案进度 | 达成转让意向 |
交易日期 |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5-11-18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5-11-18 |
信息披露方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1、东瀛大厦和广兴茂商厦、五交化大楼相邻,均位于四平市铁东区,该地段为四平市商业一级地区,四平市传统的老商业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客流密集。公司购买该资产并投资改造后,将成立四平欧亚商都,这是欧亚集团在吉林省扩展的第一步。借助欧亚品牌优势,四平欧亚商都营运后,必将为公司实现合理成本、快速度、高质量的扩张,积累经验。同时,可以借助四平的地理位置,逐步实现向南延伸,扩大整体经营规模,提升市场开拓能力、竞争能力,实现经营业绩的提高。购买该资产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
2、于洋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嘉濠商厦拥有的二期在建工程位于沈阳市沈河区西顺城内街51号,毗邻沈阳市最繁华的商业区域之一中街路,地理位置较好,且价格合理。购买该资产后,将为欧亚集团选择合适的时机在沈阳建店奠定基础,为未来发展创造条件。如公司在沈阳建店成功,将对未来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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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5-11-18 |
资产卖方 | 四平市投资管理局 |
资产买方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投资管理局拥有的房屋建筑物一栋及土地使用权。该房屋建筑物名称:四平市东瀛大厦,位于四平市铁东区北市场街,建筑面积16,170平方米,为商业用房。 |
交易金额(万元) | 145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经分别与四平市投资管理局、四平市广兴茂有限公司、于洋(自然人)、沈阳嘉濠商厦有限公司协商,上述各方同意转让其拥有的资产。投资管理局拥有的四平市东瀛大厦,交易价格为1450万元。 |
方案进度 | 达成转让意向 |
交易日期 |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5-11-18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5-11-18 |
信息披露方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1、东瀛大厦和广兴茂商厦、五交化大楼相邻,均位于四平市铁东区,该地段为四平市商业一级地区,四平市传统的老商业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客流密集。公司购买该资产并投资改造后,将成立四平欧亚商都,这是欧亚集团在吉林省扩展的第一步。借助欧亚品牌优势,四平欧亚商都营运后,必将为公司实现合理成本、快速度、高质量的扩张,积累经验。同时,可以借助四平的地理位置,逐步实现向南延伸,扩大整体经营规模,提升市场开拓能力、竞争能力,实现经营业绩的提高。购买该资产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
2、于洋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嘉濠商厦拥有的二期在建工程位于沈阳市沈河区西顺城内街51号,毗邻沈阳市最繁华的商业区域之一中街路,地理位置较好,且价格合理。购买该资产后,将为欧亚集团选择合适的时机在沈阳建店奠定基础,为未来发展创造条件。如公司在沈阳建店成功,将对未来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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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5-11-18 |
资产卖方 | 四平市广兴茂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广兴茂有限公司拥有的房屋建筑物二栋及配套设施、土地使用权。该二栋房屋建筑物名称:四平广兴茂商厦、四平五交化大楼,位于四平市铁东区北市场街,两楼贯通,总建筑面积为20,000平方米。其中:四平广兴茂商厦,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四平五交化大楼,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两楼均为商业用房。配套设施包括锅炉房、配电室、机房、水箱房,直升梯和扶梯等, |
交易金额(万元) | 200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经分别与四平市投资管理局、四平市广兴茂有限公司、于洋(自然人)、沈阳嘉濠商厦有限公司协商,上述各方同意转让其拥有的资产。广兴茂公司拥有的四平广兴茂商厦和五交化大楼,交易价格为2000万元。 |
方案进度 | 达成转让意向 |
交易日期 |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5-11-18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5-11-18 |
信息披露方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1、东瀛大厦和广兴茂商厦、五交化大楼相邻,均位于四平市铁东区,该地段为四平市商业一级地区,四平市传统的老商业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客流密集。公司购买该资产并投资改造后,将成立四平欧亚商都,这是欧亚集团在吉林省扩展的第一步。借助欧亚品牌优势,四平欧亚商都营运后,必将为公司实现合理成本、快速度、高质量的扩张,积累经验。同时,可以借助四平的地理位置,逐步实现向南延伸,扩大整体经营规模,提升市场开拓能力、竞争能力,实现经营业绩的提高。购买该资产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
2、于洋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嘉濠商厦拥有的二期在建工程位于沈阳市沈河区西顺城内街51号,毗邻沈阳市最繁华的商业区域之一中街路,地理位置较好,且价格合理。购买该资产后,将为欧亚集团选择合适的时机在沈阳建店奠定基础,为未来发展创造条件。如公司在沈阳建店成功,将对未来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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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5-04-08 |
资产卖方 | 长春商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
资产买方 | 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标的 | 长春中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1)房屋建筑物二栋。包括:新营业楼、锅炉房。(2)土地使用权二宗。包括:新营业楼占用的土地(不含土地出让金),锅炉房占用的土地。 |
交易金额(万元) | 1100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交易简介 | 2004年12月20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与长春商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在长春市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书》。欧亚卖场拟以1.1亿元的价格购买经营公司通过竟拍获得的长春中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 |
方案进度 | 股东大会通过 |
交易日期 | 2004-12-20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4-12-28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5-04-08 |
信息披露方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中兴集团新营业楼位于长春市新发路1号,属长春市商业一级地区,东邻光复路、西邻重庆路、北邻长春火车站,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为长春市繁华商业区。欧亚卖场购买该资产后,可以扩展其在长春市的商业网点布局,提高经营辐射力及市场覆盖面,是欧亚卖场扩大经营的重大举措。
本次购买资产,使欧亚卖场进驻了长春市商业的优势区位,有利于借助优势区位、优势资源,提升经营能力、竞争能力,实现欧亚卖场经营业绩的提高。本次购买亦可对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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