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10-03-25 |
资产卖方 | 江苏凤凰置业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江苏省出版印刷物资公司 |
交易标的 | 板仓街地块土地使用权 |
交易金额(万元) | 650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2009 年12 月15 日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凤凰置业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凤凰集团下属江苏省出版印刷物资公司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公司拥有的凤凰云海仓储地块土地评估值6,513.25万元,合同约定转让价格为6,500 万元,产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3,591,876.93 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9-12-15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0-03-25 |
最新公告日期 | 2010-03-25 |
信息披露方 |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其它关联方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
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10-02-06 |
资产卖方 | 南通市国土资源局 |
资产买方 | 江苏凤凰置业有限公司(联合江苏凤凰新华书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南通市位于崇川路北侧、行政中心中央绿轴东侧的CR9058 地块 |
交易金额(万元) | 3480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2010 年1 月26 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苏凤凰置业有限公司与江苏凤凰新华书业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参加了南通市位于崇川路北侧、行政中心中央绿轴东侧的CR9058 地块竞拍,并以3.48 亿元 的底价成功竞得该地块。该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崇川路北侧、行政中心中央绿轴东侧。2010 年2 月2 日,江苏凤凰置业有限公司、江苏凤凰新华书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南通市国土资源局就受让该地块正式签订了土地出让协议。该地块取得后,江苏凤凰置业有限公司将新增79000 平方米房地产开发面积。 |
方案进度 | 签署转让协议 |
交易日期 | 2010-02-02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0-02-06 |
最新公告日期 | 2010-02-06 |
信息披露方 |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该地块取得后,江苏凤凰置业有限公司将新增79000 平方米房地产开发面积。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
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8-08-01 |
资产卖方 |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
资产买方 | 江苏凤凰置业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南京市玄武区曹后村地块(地块编号NO.2008G19)国有土地使用权 |
交易金额(万元) | 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于2008 年7 月31 日接到重组方——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江苏凤凰置业有限公司已于2008 年7 月30 日收到南京市国土资源局签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江苏凤凰置业有限公司被确定为南京市玄武区曹后村地块(地块编号NO.2008G19)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竞得人。该地块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注入资产中的凤凰云翔项目的储备用地,原用途为仓储用地,本次通过公开出让变更为住宅用地。凤凰置业已经开始办理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8-08-01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8-08-01 |
信息披露方 |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
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5-08-27 |
资产卖方 | 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新城子分局 |
资产买方 | 沈阳耀华玻璃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受让的土地位于沈阳市新城子区虎石镇,土地用途为工业,土地级别为副城二级,面积为409415平方米。该宗土地原为国有划拨土地,与沈阳耀华2003年受让的虎石台300吨/日生产线占用土地毗邻,沈阳耀华现租赁经营的虎石台500吨/日生产线及已收购的公用设施位于该宗土地内。 |
交易金额(万元) | 7623.3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交易简介 | 2004年11月7日,沈阳耀华与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署《协议书》,2004年11月9日,与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新城子分局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位于沈阳市新城子区虎石台镇,土地证号新城子国用(2000)字412号,土地面积为409415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受让总价款(含税费)为7623.3万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4-11-07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5-03-31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5-08-27 |
信息披露方 |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此次受让土地,一方面,可为沈阳耀华全面收购该生产线创造条件;另一方面也为沈阳耀华下一步发展提供土地储备。交易完成后,沈阳耀华短期内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由于该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进而影响包括本公司在内的股东单位的投资利益。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
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4-09-08 |
资产卖方 | 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 |
资产买方 | 国家科技部 |
交易标的 | 耀华技术中心及开发项目 |
交易金额(万元) |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交易简介 | 为了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于2001年12月与课题委托方国家科技部签署《863计划课题任务合同书》。根据该公司与本公司签署的《关于资产转让的协议》,课题具体承担单位耀华技术中心已转让给本公司,其开发的项目均归属本公司,此外,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已承诺不从事玻璃生产经营业务,故此项课题由本公司承担完成。 |
方案进度 | 达成转让意向 |
交易日期 |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4-09-08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4-09-08 |
信息披露方 |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自洁净玻璃是一种新型功能玻璃,其膜层为具有光催化作用的活性氧化物纳米膜,该膜层经紫外线照射后可以有效降解附着在玻璃表面的有机污染物,同时具有亲水性,使玻璃表面污物通过光照后雨水即可冲刷掉,从而使玻璃长期保持自洁净效果。自洁净玻璃可以应用于高层建筑的幕墙、大型体育场所及居民住宅。如果此项技术得以产业化,将对本公司改善产品结构起到积极作用。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股东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
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4-04-16 |
资产卖方 | 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 |
交易标的 | 耀华玻璃钢厂的全部资产(包括相关负债)。 |
交易金额(万元) | 1635.38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交易简介 | 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12日与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书》,拟将耀华玻璃钢厂的全部资产(包括相关负债)以协议价格16,353,805.52元转让给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2-12-12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2-12-13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4-04-16 |
信息披露方 |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股东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
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4-04-16 |
资产卖方 | 沈阳虎石台玻璃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沈阳耀华玻璃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阳虎石台玻璃有限公司的实物资产(300 吨/日浮法生产线机器设备、房屋、存货及部分土地使用权)以及沈阳星光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浮法玻璃分公司和沈阳星光玻璃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300 吨/日浮法生产线用于生产经营的公用设施)。 |
交易金额(万元) | 1096.15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间接控股的沈阳耀华玻璃有限公司以承债方式收购沈阳虎石台玻璃有限公司的实物资产(300 吨/日浮法生产线机器设备、房屋、存货及部分土地使用权)以及沈阳星光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浮法玻璃分公司和沈阳星光玻璃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300 吨/日浮法生产线用于生产经营的公用设施)。资产收购价格合计为12871.35 万元,其中:承担债务11775.20 万元,支付收购款1096.15万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3-05-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3-05-30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4-04-16 |
信息披露方 |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
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4-04-16 |
资产卖方 | 湖南省冷水江市人民政府 |
资产买方 | 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南冷水江市耐火材料总厂全部破产财产 |
交易金额(万元) | 400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交易简介 | 2003年9月4日,本公司与湖南省冷水江市人民政府、湖南省冷水江耐火材料总厂破产清算组签订了《破产财产购买合同》,拟以协议价格4000万元收购冷耐全部破产资产。
本次资产收购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9名董事(含独立董事)均同意本次资产收购。本次资产收购价格为4000万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3-09-06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3-10-25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4-04-16 |
信息披露方 |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
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3-10-25 |
资产卖方 | 沈阳虎石台玻璃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沈阳耀华玻璃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沈阳星光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沈阳虎石台玻璃有限公司(300T/D级浮法玻璃生产线)的实物资产(包括存货、房屋、机器设备、部分土地使用权)。 |
交易金额(万元) | 159.96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交易简介 | 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公司子公司沈阳耀华玻璃有限公司以承债方式收购沈阳星光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沈阳虎石台玻璃有限公司(300T/D级浮法玻璃生产线)的实物资产(包括存货、房屋、机器设备、部分土地使用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3-10-25 |
信息披露方 |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可以实现沈阳耀华乃至本公司的低成本扩张,有助于稳定当地的玻璃市场。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
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3-10-25 |
资产卖方 | 沈阳星光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浮法玻璃分公司 |
资产买方 | 沈阳耀华玻璃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沈阳星光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浮法玻璃分公司部分资产(用于生产经营的公用设施的机器设备和铁路专用线)。 |
交易金额(万元) | 789.96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交易简介 | 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收购沈阳星光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浮法玻璃分公司部分资产(用于生产经营的公用设施的机器设备和铁路专用线)。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3-10-25 |
信息披露方 |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可以实现沈阳耀华乃至本公司的低成本扩张;有助于稳定当地的玻璃市场。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
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3-05-30 |
资产卖方 | 沈阳星光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沈阳耀华玻璃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沈阳星光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沈阳星光玻璃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用于生产经营的公用设施的机器设备),该部分资产帐面价值为154.61万元,经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价值为 146.23万元,评估办法为重置成本法,评估基准日为2002年11月30日。该部分资产目前处于正常运营状态,收购价格拟定为146.23万元。 |
交易金额(万元) | 146.23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交易简介 | 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公司子公司沈阳耀华玻璃有限公司以价格146.23万元收购沈阳星光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沈阳星光玻璃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用于生产经营的公用设施的机器设备)。 |
方案进度 | 董事会预案 |
交易日期 |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3-05-30 |
信息披露方 |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可以实现沈阳耀华乃至本公司的低成本扩张,有助于稳定当地的玻璃市场。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