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9-08-19 |
资产卖方 |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梅县人民政府 |
交易标的 | 公司位于扶大高管会用途为商住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197,023平方米)
公司位于扶大高管会用途为工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533,333平方米) |
交易金额(万元) | 43897.02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梅县人民政府决定有偿收回本公司位于扶大高管会的用途为商住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197023 平方米)及本公司位于扶大高管会的用途为工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533333 平方米),作为政府土地储备用地,收回土地使用权金额合计人民币438,970,218.00 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9-06-25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08-19 |
信息披露方 |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本次土地使用权回收的所得款项用于归还公司的银行贷款及应付款,有利于减轻公司的债务负担。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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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9-01-15 |
资产卖方 | 梅州市广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位于梅州市金城花园、金龙花园及金山花园的店铺合计11,278.46 平方米. |
交易金额(万元) | 5179.07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公司与梅县梅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梅县洁源水电有限公司(丙方)、梅州市广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丁方)等签订《债务重组合同》,同意丁方以其位于梅州市金城花园、金龙花园及金山花园的店铺合计11,278.46 平方米,按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报告书确认的评估价为转让价,合计总价为5,179.07 万元,转让给本公司。清偿丁方欠丙方款项5,179.07 万元,以及丙方欠乙方款项5,179.07 万元,以及乙方欠本公司款项5,179.07 万元。上述标的物中,位于金山花园及金龙花园合计6,980.31 平方米价值3,479.29 万元的店铺已设置抵押。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7-06-28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01-15 |
信息披露方 |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公司与相关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目的是为了加快应收款项的回收工作,减少公司应收款风险,增加公司土地、房产等优质资产的储备,提升公司的资产质量。本次交易所置入土地及店铺地理位置优越,具有良好的升值潜力。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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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9-01-15 |
资产卖方 | 梅县双龙塑钢制品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位于梅州市中高峰小区I、J、E、F、C、D 首层1—8 号店铺及K 栋首层9 号店铺合计2,271.78 平方米. |
交易金额(万元) | 1158.61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公司与梅县梅雁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乙方)、梅县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丙方)、梅县双龙塑钢制品有限公司(丁方)等签订《债务重组合同》,同意丁方以其位于梅州市中高峰小区I、J、E、F、C、D 首层1—8 号店铺及K 栋首层9 号店铺合计2,271.78 平方米,按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报告书确认的每平方米5,100 元人民币的评估价为转让价,合计总价为1,158.61 万元,转让给本公司。用于清偿丙方欠乙方款项1,158.61 万元,以及乙方欠本公司款项1,158.61 万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7-06-28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01-15 |
信息披露方 |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公司与相关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目的是为了加快应收款项的回收工作,减少公司应收款风险,增加公司土地、房产等优质资产的储备,提升公司的资产质量。本次交易所置入土地及店铺地理位置优越,具有良好的升值潜力。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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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9-01-15 |
资产卖方 | 梅县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梅州市江南客都新村陶然居第22栋至27栋、第29栋等7栋房屋的底层店铺合计15,932.84平方米 |
交易金额(万元) | 7823.24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7-03-16 |
交易简介 | 为解决工程款的回收问题,公司与梅雁建筑、东方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合同》,东方公司将其所拥有的梅州市江南客都新村陶然居第22栋至27栋、第29栋等7栋房屋的底层店铺合计15,932.84平方米,按广州中天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价格每平方米4,910元人民币,以总价为7,823.24万元转让给本公司,清偿其欠梅雁建筑工程款7,823.24万元,同时本公司减少与梅雁建筑的内部往来款项7,823.24万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7-03-27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01-15 |
信息披露方 |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为了尽快回收工程款,同时考虑到债务重组置入的店铺地理位置优越,具备了较强的升值潜力,可增加公司优质的固定资产。本次债务重组不影响公司的本期损益。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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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9-01-15 |
资产卖方 | 梅县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位于梅州市金堡花园、钻石花园、金山花园的房产及客都新村D19 栋土地使用权合计10,669.59 平方米. |
交易金额(万元) | 4936.99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公司与梅县梅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梅县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丙方)等签订《债务重组合同》,同意丙方以其位于梅州市金堡花园、钻石花园、金山花园的房产及客都新村D19 栋土地使用权合计10,669.59 平方米,按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报告书确认的评估价为转让价,合计总价为4,936.99 万元,转让给本公司。清偿丙方欠乙方工程款4,936.99 万元,以及乙方欠本公司款项4,936.99 万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7-06-28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01-15 |
信息披露方 |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公司与相关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目的是为了加快应收款项的回收工作,减少公司应收款风险,增加公司土地、房产等优质资产的储备,提升公司的资产质量。本次交易所置入土地及店铺地理位置优越,具有良好的升值潜力。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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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8-04-30 |
资产卖方 | 梅县恒安金属构件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位于梅县城东金盘桥26139 平方米的土地 |
交易金额(万元) | 954.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公司建于梅县城东金盘桥的厂房,其土地所有权属于梅县恒安金属构件有限公司所有,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为完善厂房的产权归属,公司出资954 万元购买梅县恒安金属构件有限公司位于梅县城东金盘桥26139 平方米的土地,以便于资产的统一管理和处置。 |
方案进度 | 达成转让意向 |
交易日期 | --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8-04-30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8-04-30 |
信息披露方 |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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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6-12-09 |
资产卖方 |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公司对“蓬辣滩水电站”的往来款余额形成的债权9,465 万元,以及受让“蓬辣滩水电站”应付工程款所形成的债权1,260.8 万元 |
交易金额(万元) | 10725.8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6-09-30 |
交易简介 | 2006 年12 月7 日,本公司、“粤电集团”、“蓬辣滩水电站”等三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本公司对“蓬辣滩水电站”的往来款余额形成的债权9,465 万元,以及受让“蓬辣滩水电站”应付工程款所形成的债权1,260.8 万元,共计10,725.8 万元转让给“粤电集团”。 |
方案进度 | 董事会预案 |
交易日期 | 2006-12-07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6-12-09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6-12-09 |
信息披露方 |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出售资产的目的是为了改善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增强公司的资产流动性,提高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股权转让实施后,本公司电站经营规模将相应减少,但可降低公司的流动负债总额,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造成重大影响。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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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5-04-20 |
资产卖方 | 梅县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广东梅雁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梅县程江扶外村土地使用权 |
交易金额(万元) | 5557.7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交易简介 | 2004年9月22日,本公司向梅县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梅县程江扶外村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55,577,000元人民币,实际购买金额为55,577,000元人民币,用于土地储备,无形资产增加。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4-09-22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5-04-20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5-04-20 |
信息披露方 |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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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5-04-20 |
资产卖方 | 梅县水务局 |
资产买方 | 广东梅雁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梅县畲江河堤土地使用权 |
交易金额(万元) | 3433.42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交易简介 | 2004年12月14日,本公司向梅县水务局购买梅县畲江河堤土地使用权,实际购买金额为34,334,181.09元人民币,用于土地储备,无形资产增加。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4-12-14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5-04-20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5-04-20 |
信息披露方 |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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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5-04-20 |
资产卖方 | 梅县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广东梅雁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梅县程江河堤土地使用权 |
交易金额(万元) | 1511.81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交易简介 | 2004年9月19日,本公司向梅县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梅县程江河堤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15,118,050元人民币,实际购买金额为15,118,050元人民币,用于土地储备,无形资产增加。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4-09-19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5-04-20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5-04-20 |
信息披露方 |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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