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9-03-27 |
资产卖方 |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洛阳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 |
交易标的 | 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与附属构筑物 |
交易金额(万元) | 2500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8-09-30 |
交易简介 | 董事会宣布本公司已于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四日在本公司一楼接待室召开公司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公司全体董事均参加了会议,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与本公司之独立第三方(非关联人士)洛阳土地中心订立合同;据此,本公司同意出售而洛阳土地中心同意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与附属构筑物,总金额为人民币250,000,000 元(约287,500,000 港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8-10-24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8-10-27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03-27 |
信息披露方 |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董事认为以合理价格向洛阳土地中心出售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于附属构筑物,将为当地政府的历史遗址保护政策出一份力,也为本公司带来额外收入,因而改善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流动性,有助本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
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8-06-07 |
资产卖方 |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汝阳县工艺美术福利厂 |
交易标的 | 一条浮法玻璃生产线 |
交易金额(万元) | 350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7-08-31 |
交易简介 |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董事总经理高天宝先生代表本公司(甲方)于2007 年12 月28 日与汝阳县工艺美术福利厂(乙方)签署一项资产买卖合同,就乙方购买甲方闲置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等达成一致意见。将本公司闲置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一条浮法玻璃生产线转让给汝阳县工艺美术福利厂,设备出售总价款为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35,000,000 元)。甲方于2007 年12 月29 日已收到购买价款的30%的首笔价款,截止日前,因乙方有延缓支付
余款的意向,合同存在终止的可能性,报告期内本公司并没有对该项资产转让确认收入。 |
方案进度 | 停止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7-12-28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8-01-02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8-06-07 |
信息披露方 |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待合同生效并满足交易条款后,2007 年度可增加利润2,437.75 万元人民币。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