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公告日期:2024-03-13 |
标题 | 贝瑞基因:关于收到四川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及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四川证监局[2024]14号、[2024]15号 |
批复原因 |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存在以
下问题:
1、 内控执行不到位。一是公司发生多笔大额预付款支出且支付比例超过合
同金额30%,与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关于预付金额不超过30%的规定不符;二是存在
少数客户业务合同到期后未及时续签,未严格执行客户信用政策导致应收账款实
际账期超出合同账期等情形;三是部分对外投资和重大业务决策未见内部控制过
程性信息。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 第五
条、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
2、 会计核算不规范。公司2021年对湖南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湖南某遗传
医院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但单项计提方法存在错误。 2022年年报披露
前,公司对计提方法进行更正,但未根据新确定的计提方法追溯调整2022年年报
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期初数据,导致财务数据披露有误,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二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我局决定对高扬、张松清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四川证监局 |
|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4-03-13 |
标题 | 关于对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 |
文件批号 | 四川证监局[2024]14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内控执行不到位。一是公司发生多笔大额预付款支出且支付比例超过合同金额30%,与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关于预付金额不超过30%的规定不符;二是存在少数客户业务合同到期后未及时续签,未严格执行客户信用政策导致应收账款实际账期超出合同账期等情形;三是部分对外投资和重大业务决策未见内部控制过程性信息。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第五条、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2.会计核算不规范。公司2021年对湖南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湖南某遗传医院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但单项计提方法存在错误。2022年年报披露前,公司对计提方法进行更正,但未根据新确定的计提方法追溯调整2022年年报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期初数据,导致财务数据披露有误,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二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四川证监局 |
|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3-13 |
标题 | 关于对高扬、张松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四川证监局[2024]15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内控执行不到位。
2.会计核算不规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四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高扬、时任财务总监张松清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高扬、张松清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四川证监局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3-12 |
标题 | 关于对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4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监管函 |
批复内容 |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1-22 |
标题 | 关于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张炜、丁菲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四川证监局[2024]3号 |
批复原因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张炜、丁菲芸:一、风险评估存在问题一是未将贝瑞基因所持ACT公司股份的公允价值计量事项(公司参考拟置入的Prenetics股票价格按相关方法计算)识别为重大错报风险。二是未结合贝瑞基因子公司对关联方的收入确认等事项,充分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和特别风险。以上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2019年)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2019年)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二、内控测试存在问题对贝瑞基因相关子公司与个别供应商发生的采购与付款业务控制测试不到位。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2019年)第八条、第九条的相关规定。三、实质性审计程序存在问题一是对贝瑞基因所持ACT公司股份的公允价值计量事项(公司参考拟置入的Prenetics股票价格按相关方法计算)审计不到位,未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二是对相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审计不到位,如未对坏账准备比例变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未发现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等。三是关联交易审计不到位,未对贝瑞基因相关子公司关于福建和瑞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收入的真实性、商业实质等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四是对相关营业收入审计不到位,如未按照底稿记录实施相关审计程序,细节测试、发生额测试、截止性测试等不到位。五是存货审计程序不到位,如对子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审计不到位、部分细节测试不到位等。此外,还存在对相关预付账款、应付账款、长期股权投资等审计不到位和函证程序不到位的问题。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四川证监局 |
|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5-05 |
标题 | 关于对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16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5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7-13 |
标题 | 贝瑞基因: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47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
警示 公告日期:2020-11-26 |
标题 | 贝瑞基因:关于收到四川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四川证监局[2020]55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2018年、2019年,你公司分别向参股公司福建和瑞基因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基因测序仪等设备335.95万元、3752.03万元,福建和瑞基因科技有限公司在购买上述设备后计入固定资产,内部交易损益未最终实现。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规定,你公司应对上述交易按照持股比例在合并报表进行抵消处理。但是,你公司未按规定予以合并抵消,导致你公司2018年、2019年年报披露的净利润多计15.02万元、149.17万元,分别占当年净利润的0.036%、0.39%。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
处理人 | 四川证监局 |
|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06 |
标题 | 关于对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5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56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5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12-21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5号(广东新价值投资有限公司、钱文彦、卢冬妮)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5号 |
批复原因 | 截至2015年11月12日收市,广东新价值通过名下产品持有“天兴仪表”股票7,479,161股,持股比例4.95%。2015年11月13日,广东新价值继续增持“天兴仪表”股票,当天收市后合计持有7,642,161股,占天兴仪表已发行股份的5.06%。2015年11月17日,广东新价值签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通知上市公司予以公告。广东新价值持有“天兴仪表”达5%以后,违法增持的股份数为82,161股,违法增持金额为2,150,161元。
广东新价值限制期内买入股票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三十八条“依法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内不得买卖”及第八十六条第一款“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限制期内买卖股票的行为。对广东新价值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钱文彦,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卢冬妮。 |
批复内容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责令广东新价值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90万元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钱文彦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卢冬妮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广东证监局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3-31 |
标题 | *ST天仪: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7]第20号 |
批复原因 | 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7】第20号)。 |
批复内容 |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函件要求,现将回复内容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27 |
标题 | 天兴仪表: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6]第138号 |
批复原因 | 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6日披露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年报中公司前5大客户中河北长安汽车有限公司为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或供应商视为同一客户或供应商合并列示,上述情况因工作人员疏忽未在年报中合并列示。 |
批复内容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6】第138号)的相关要求,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中部份内容更正。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0-12-10 |
标题 | 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政部驻天津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及公司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财监[2010]68号 |
批复原因 | 会计信息质量方面存在问题 |
批复内容 | 上述事项涉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司将在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并出具相关专项说明后,按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以临时报告的形式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
处理人 | 财政部驻天津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
|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23 |
标题 | 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说明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一)公司应尽快建立董事会下设的审计、薪酬与考核等专业委员会。
(二)公司社保未实现独立开户、社保基金由控股股东代缴及房屋建筑物未过户等影响公司独立性的问题。(三)公司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严格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办法》,并完善各项内部规程。
(四)公司应建立防止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并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具体措施并明确相关责任。 |
批复内容 | |
处理人 | 四川证监局 |
|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30 |
标题 | 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一)公司应尽快建立董事会下设的审计、薪酬与考核等专业委员会。
(二)公司社保未实现独立开户、社保基金由控股股东代缴及房屋建筑物未过户等影响公司独立性的问题。(三)公司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严格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办法》,并完善各项内部规程。(四)公司应建立防止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并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具体措施并明确相关责任。
|
批复内容 | 通过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司认真查找了在制度建设及日常运作中的薄弱环节,并切实进行了整改,公司质量得到了提高。今后公司将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建立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上市公司治理这项工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
处理人 | 四川证监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