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讯 公告日期:2021-06-21 |
标题 | 关于对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1]第1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1年6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并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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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13 |
标题 | 关于对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9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5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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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10-16 |
标题 | *ST平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20]第2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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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26 |
标题 | 关于对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10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涉及需披露的,请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在2020年6月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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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4-18 |
标题 | 关于对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8]第3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4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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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13 |
标题 | *ST平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补充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7]第225号 |
批复原因 | 近日,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7]第225号)。 |
批复内容 |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要求,对问询函中的第二个问题补充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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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12 |
标题 | *ST平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7]第225号 |
批复原因 | 近日,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7]第225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问询函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在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后,现回复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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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05 |
标题 | 关于对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7]第225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7]第225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涉及需披露的,请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幵在2017年6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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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05-06 |
标题 |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关注函[2014]第10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其他股东投诉称平庄煤业公司官方网站‘经营管理’栏目下,2014年2月的新闻曾表述,白音华煤矿已经生产出煤,并且业绩逐月增长。投资者认为公司公告内容与大股东官网披露信息不符,要求公司大股东尽快履行上述资产注入承诺。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关注函》高度重视,立即委派专人与控股股东平庄煤业公司核查白音华煤矿生产建设进展情况,并将相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司对于投资者的关心表示感谢,公司及全体董事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深交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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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0-12-04 |
标题 |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证监局要求整改情况的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
文件批号 | 内证监发[2010]90号文 |
批复原因 | 一、公司治理方面
二、财务核算方面
三、公司制度建设方面 |
批复内容 | 对于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公司今后将积极与内蒙古证监局配合,与广大投资者沟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整改。 |
处理人 | 内蒙古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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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8-15 |
标题 |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证监局要求整改情况的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
文件批号 | 内证监发[2008]74号 |
批复原因 | 一、三会运作方的问题
二、财务制度及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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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对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公司今后将积极与内蒙古证监局配合,与广大投资者沟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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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内蒙古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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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0-31 |
标题 |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内证监函[2007]31号;内证监函[2007]42号;内证监发[2007]62号 |
批复原因 | (一)公司部分管理制度需要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完善。(二)、需进一步加强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规范运作的水平。 (三)、需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强公司经营管理透明度,接受投资者的监督。(四)、公司董事长兼任控股股东平煤集团董事长。 (五)、公司生产经营用土地采取在平煤集团处租赁的方式。 (六)、公司销售部门代为平煤集团进行销售。 (七)、公司与平煤集团下属企业同属煤炭行业,存在同业竞争。(八)、公司发起人投入公司的资产正在办理过户手续。(九)、公司与平煤集团存在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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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公司严格按照内蒙古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统一部署,公司重组后立即成立了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展开深入调查,诚恳接受公众评议和监管部门的检查,认真落实公司治理整改计划与措施,对公司自查发现和监管部门检查提出的存在问题进行深入全面整改。 |
处理人 | 内蒙古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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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07-03-10 |
标题 | 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致歉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1、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长期通过伪造银行现金缴款凭证、银行电汇凭证等原始凭证的方式,虚增资产、虚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利润,累计虚增资产14.16亿元,虚构利润13.21亿元。2、2002年度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以提供借款、划回配股募集资金等方式向控股股东赤峰市银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资金3.38亿元,造成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3.38亿元。3、截至2006年9月30日,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13590万元,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及时信息披露义务。 |
批复内容 | 本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原董事张振武、金现龙、张金峰、齐向前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公司原董事郭瑞金、王明辉、屈桂林、徐小青、张立中、孙国庆、吴香馥,监事张海儒、徐国庆,原监事王瑞军、张连奎,以及原高级管理人员何学功、吴忠悦、周学军、孙永利、张玉玺、董子树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负有重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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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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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06-12-26 |
标题 | 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涉嫌违反证券法规 |
批复内容 |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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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06-09-19 |
标题 | 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致歉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截止2006年8月31日,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披露2006年度中期报告,导致公司股票(G草原发,000780)自2006年9月1日起停牌,从而对市场造成了恶劣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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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5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2.1条、第6.1条、第6.3条的规定。该公司董事张振武、金现龙、王明辉、张金峰、齐向前、屈桂林、张立中、孙国庆、吴香馥,监事张海儒、徐国庆、董士花,高级管理人员周学军、孙永利、张玉玺、董子树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上市规则》第3.1.4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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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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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06-07-12 |
标题 | 关于对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处分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刊登重大事项公告,导致其股票自2006年5月22日起停牌,直至2006年7月5日被本所强制复牌。 |
批复内容 |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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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06-06-09 |
标题 | 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证监立通字001号 |
批复原因 | 因本公司涉嫌证券违法违规。 |
批复内容 |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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