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富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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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4-10-25
标题天通5: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一款、第5.1.3条第一款、第5.1.9条第二款、第2.1.2条第一款、第4.3.1条第一款、第4.3.5条第二款、第13.2.3条
文件批号深证上[2024]851号
批复原因1、业绩预告违规 2、会计差错更正
批复内容1、对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2、对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徐东、总经理肖玮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3、对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温晓钰、时任财务总监朱兆群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8-29
标题关于对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徐东、肖玮、朱兆群、温晓钰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津证监措施[2024]24号
批复原因(1)未及时披露累计诉讼、仲裁信息 (2)未及时披露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 (3)未及时披露子公司停产停工相关事项 (4)富通信息2023年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三季度报告披露数据不真实、不准确 (5)富通信息2023年度业绩预告披露数据不准确
批复内容现决定对富通信息、徐东、肖玮、朱兆群、温晓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处理人天津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8-28
标题天通5: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津证监措施[2024]24号
批复原因(1)未及时披露累计诉讼、仲裁信息 (2)未及时披露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 (3)未及时披露子公司停产停工相关事项 (4)富通信息2023年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三季度报告披露数据不真实、不准确 (5)富通信息2023年度业绩预告披露数据不准确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现决定对富通信息、徐东、肖玮、朱兆群、温晓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处理人天津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7-01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江桦、祝芹芳、盛利荣)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24]65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内幕信息形成与公开过程二、江桦向祝芹芳泄露内幕信息,祝芹芳内幕交易“鑫茂科技”三、盛利荣内幕交易“鑫茂科技”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我会决定: 一、对江桦处以30万元的罚款; 二、没收祝芹芳违法所得1,141,526.34元,并处以3,424,579.02元的罚款; 三、没收盛利荣违法所得101,147.17元,并处以303,441.51元的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5-20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秦嗣新、秦奋)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22]25号
批复原因(一)秦嗣新与徐某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见面并交流鑫茂科技运行情况徐某与秦嗣新认识20余年。2017年3月2日前几天,徐某为借钱和秦嗣新见面,秦嗣新知道徐某是鑫茂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向徐某询问鑫茂科技的运作情况,徐某做了介绍。此后,秦嗣新向徐某提供了大额借款。(二)秦嗣新之子秦奋的证券账户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交易“鑫茂科技”情况1.开户情况。“秦奋”证券账户于2009年8月26日开立于平安证券上海常熟路证券营业部,资金账户为3027××××2462。2.资金来源。秦奋称其交易股票的资金都来自父亲秦嗣新。2017年3月1日,根据秦嗣新安排从他人账户转入秦奋三方存管账户8,000万元。同日,秦奋三方存管银行账户向“秦奋”证券账户转入5,000万元买入“鑫茂科技”。3.账户交易情况。2016年1月1日至我会调查时,“秦奋”证券账户仅买入过“鑫茂科技”“三夫户外”两只股票,其中买入“三夫户外”2万股,买入金额133万元;买入“鑫茂科技”678.15万股,买入金额5,017.89万元,无获利。“秦奋”证券账户买入“鑫茂科技”的时间为2017年3月1日至7日。“秦奋”证券账户交易“鑫茂科技”存在买入时间集中、成交金额显著放大、首次买入即大额买入等特点。秦奋称其对资本市场没有兴趣,不知道基本市场概念,随意看行情软件看到了“鑫茂科技”这只股票,没有做过研究,像买彩票一样买了,凭感觉决策。秦奋称其证券账户由助理使用笔记本电脑下单,电脑在天津打篮球比赛时丢失。综上,秦嗣新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同内幕信息知情人徐某见面,同期转入大额资金至儿子秦奋三方存管银行账户,秦奋同日将大额资金转入“秦奋”证券账户并大量买入“鑫茂科技”。秦奋关于其买入“鑫茂科技”理由的解释,不足以合理说明其交易的异常。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往来邮件、通讯记录、借款合同、并购基金业务相关资料、证券账户资料、银行流水、情况说明、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批复内容我会决定:对秦嗣新、秦奋合计处以60万元的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5-20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徐洪、尤立峰)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22]23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徐洪、尤立峰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内幕信息形成、发展过程 二、徐洪建议他人买卖股票、尤立峰内幕交易情况 (一)徐洪建议他人买卖股票情况 (二)尤立峰配资借用“刘某”证券账户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入“鑫茂科技”情况
批复内容对徐洪、尤立峰分别处以60万元的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5-20
标题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唐云)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2022]8号
批复原因唐云时任广州证券上海分公司机构部总经理(2017年2月以前),系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在本案中直接参与设立并购基金收购微创网络股权过程,知悉相关内幕信息。在此情况下,其配资使用“唐云”账户组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大量买入“鑫茂科技”,买入股数达12,521.25万股,买入金额达94,461.20万元,虽然最终交易亏损,但已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违法情节严重。
批复内容对唐云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5-20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唐云)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24号
批复原因唐云参与设立并购基金收购微创网络股权过程,系内幕信息知情人。唐云控制使用“唐云”账户组,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入“鑫茂科技”。
批复内容对唐云处以60万元的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0-01-09
标题深证上[2020]21号-关于对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茂集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鑫茂集团持有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富通鑫茂”)7.77%股份,是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所持股份不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2019年4月22日,上市公司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被动减持的公告》显示,鑫茂集团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导致被动减持,减持数量665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0.551%,减持金额约为30,861,510元,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鑫茂集团未在被动减持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批复内容对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8-06
标题关于对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161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161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8年8月9日前将相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涉及需披露事项的,请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6-04-16
标题鑫茂科技:关于收到天津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文件批号津证监措施字[2016]11号
批复原因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形,未针对下述事项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违反了《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 30号)第六条的规定: 一、你公司于2015年12月将所持有的天财酒店100%股权转让给原大股东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并将天财软件大厦A区和C区的房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天财酒店,共计确认了2.6亿元的资产出售利得,对你公司2015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二、你公司业绩预告披露2015年扭亏为盈,预计实现净利润1.3—1.5亿元。 三、你公司原大股东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将其持有的公司11.0869%股份转让给西藏金杖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批复内容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十五条,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你公司应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一是补充建立上述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二是加强对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特别是对内幕信息管理相关法规的学习,严格落实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切实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三是根据公司规定开展内部问责,督促相关人员勤勉尽责。请你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处理人天津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3-03
标题鑫茂科技:关于2015年年报深交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6]第5号
批复原因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6】第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接到《问询函》后,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实和了解,已按照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回复,现就有关情况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5-13
标题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的补充说明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5]第94号
批复原因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5】第9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对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查中关注到公司石英管材制品销售大幅增长、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其他应付款及有关往来款交易背景等有关业务内容,以及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内容。
批复内容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了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3-09-25
标题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津证监上市字[2013]96号
批复原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对公司2012年报专项现场检查情况中发现问题。
批复内容公司已在下列方面进行了整改: 1、规范运作方面 2、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建立和执行 3、内控自评的执行情况 4、其他方面
处理人天津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1-12-21
标题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11]第84号
批复原因我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你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2月10日审议了公司为子公司天津长飞鑫茂光缆有限公司信用担保4800万元事宜,但你公司并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规则》第9.11条规定。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公司及全体董事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部担保事项已进行了专项披露,至今未再发生此类事件。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1-06-30
标题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津证监上市字[2011]47号
批复原因2011年6月30日,天津证监局向公司发出了《监管关注函》(津证监上市字[2011]47号),指出公司在2010年报披露情况与业绩补偿承诺专项现场检查中存在以下问题: 1、公司治理方面 2、财务信息披露方面
批复内容《监管关注函》要求公司整改,公司整改措施如下: 1、公司治理方面 公司整改措施:对于本次检查中发现的我公司个别董事会会议、审计委员会沟通记录存在记录内容较简单的情况,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进行改进和完善,严格按照有关会议规则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完整、全面的进行会议记录。 2、财务信息披露方面 公司按监管函要求,进行了全面整改。
处理人天津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09-12-31
标题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09]第76号
批复原因你公司董事会在审议2008年年度报告的同时,审议通过了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派0.6元的分配转增方案。在公司披露上述送转方案前后,公司股价大幅上涨,最大涨幅达到270%,我部对此予以关注。
批复内容为了减少市场恶意炒作,防范并打击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稳定,请你公司做好以下工作: 1、公司董事会如实、完整提供相关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等相关档案,同时自查有无高管违规买卖股票行为。 2、公司董事会详细说明提出本次高比例送转股本的理由、是否符合公司利润状况和公司未来发展情况等。 公司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整改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违法  公告日期:2009-12-04
标题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违规买卖股票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因操作失误买入公司股票,造成短线交易的情形
批复内容 鑫茂集团在2009年9月25日至11月25日期间卖出股票价格均价为10.04元/股,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的价格为10.55元/股,本次短线交易未产生收益。 鑫茂集团就此行为特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本公司今后将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避免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其他机构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09-06-12
标题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津公司监字[2009]37号
批复原因你公司于2008年6月26日获得证监会签发的《关于核准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846号)。时至2009年5月30日,鑫茂集团以资产认购新增股份仍未能实施完毕;你公司于6月2日公告称,将于6月底前实施完成向鑫茂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我处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一事持续关注,通过检查、谈话督促公司做好进展持续披露,并针对过程中出现的资金占用问题进行了查处。鉴于前述事项属于行政许可事项范畴,请你公司严格依照《批复》内容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并做好与之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请示、报告证监会上市部,并将情况向我处报备。”
批复内容公司已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整改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天津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29
标题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政部驻天津财政监察专员办《关于对公司200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整改及财务信息更正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财驻津监[2007]96号
批复原因违纪问题金额
批复内容2007年11月7日,公司接到财政部驻天津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送达的《关于对公司200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财驻津监[2007]96号)(以下简称“《检查结论》”)(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07年11月9日公告)。该《检查结论》要求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需调账处理事项,进行调账处理。对需交纳的税款,及时向原征收机关申请补缴或按税法规定进行清算缴纳。
处理人财政部驻天津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13
标题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一) 规范运作方面 (二) 公司透明度方面
批复内容在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通过已经采取的各项整改措施的具体落实,公司运作的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通过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将有助于本公司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建设,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本次专项治理活动的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以内控制度建设为重点,不断夯实基础管理,在今后的工作中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处理人天津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09
标题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政部驻天津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对公司200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财驻津监[2007]96号
批复原因公司在收入、成本及税收等方面存在财务核算不真实、不规范等问题。
批复内容 公司接到上述处理决定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决定》的要求进行账务调整。经初步估算,因公司会计估计不当,将应计入以前年度的利息收入计入了2006年度,以及根据《决定》第二至第六项进行调整后,公司2006年度利润将调减大约为500万元左右,调整后公司该年度利润仍然高于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做出的不低于1800万元的承诺;同时,此次调整主要是由于会计估计不当的影响,因此对公司截止至2006年年末账面净资产的影响很小。
处理人财政部驻天津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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