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9-01 |
标题 | 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受到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应急管理局罚款((株渌)应急罚[2020]10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株渌)应急罚[2020]10号 |
批复原因 | 未能提供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记录和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
批复内容 | 罚款人民币20,000元 |
处理人 | 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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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3-20 |
标题 | 关于对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73号 |
批复原因 | 2023年3月15日晚间,你公司披露《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并设立子公司的公告》,你公司拟与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年产70000吨新能源复合材料制品建设项目(一期)及总部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亿元,并设立全资子公司(名称暂定为“浙江博菲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投资协议约定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3月16日,你公司股价涨停。针对你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我部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查并回复以下事项:1、你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3.31亿元。根据你公司2022年三季报,你公司截至三季度末的货币资金余额为4.2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余额为7.20亿元,请说明项目投资的具体构成、投资进度安排、公司自有资金投入计划,并结合你公司财务状况、项目资金的具体来源,说明相关投资项目对公司财务状况、首发募投项目的具体影响。2、你公司披露项目投资后公司将进入光伏新领域,请说明投资项目与你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说明你公司在拟投资领域的技术、人才、客户等资源储备情况,并结合相关行业发展趋势、市场供求关系和你公司在相关领域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论证投资上述项目的可行性,并充分提示你公司进入新领域存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3、请结合项目可行性分析的论证过程,说明公司董监高对本次项目投资履行职责的具体情况,是否充分了解有关情况并作出审慎判断,是否履行了勤勉义务。4、请你公司向本所报送本次交易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的情况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3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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