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公告日期:2024-01-24 |
标题 | 关于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李懿、蔡伟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安徽证监局[2023]46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李懿、蔡伟成,在保荐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导致出现对发行人董监高资金流水的穿透核查程序不充分、资金流水核查结论与实际情况不符等问题。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国泰君安、李懿、蔡伟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安徽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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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3-12-27 |
标题 | 关于对邓丽琴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
文件批号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68号 |
批复原因 | 2023年8月25日,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经查,你作为公司董事长,于8月3日(属于半年度报告披露前30日内)买入公司股票500股,成交金额27,215元。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安徽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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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3-08-05 |
标题 | 多利科技:关于董事长敏感期买入公司股票情况说明及致歉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因操作失误,公司董事长邓丽琴女士于2023年8月3日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买入5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27%,成交均价54.43元,成交金额27,215元。公司将于2023年8月25日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8月3日属于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期间,邓丽琴女士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有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日,邓丽琴女士共计持有公司股票42,90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5%。 |
批复内容 | 1、经核查,邓丽琴女士的上述股票交易行为虽然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前的敏感期内发生,但不存在因提前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主观故意。2、邓丽琴女士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其就本次交易构成的敏感期买入公司股票行为给上市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3、邓丽琴女士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持有的公司股票自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4、公司将组织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加强对《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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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6-21 |
标题 |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到滁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滁)安监管罚[2018]7-1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文件批号 | (滁)安监管罚[2018]7-1号 |
批复原因 | 2018年9月9日发行人冲压车间在维修设备时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
批复内容 | 对发行人处以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滁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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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6-21 |
标题 | 宁波达世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受到宁波杭州湾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行政处罚(甬资规处字【2020】杭第011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文件批号 | 甬资规处字[2020]杭第011号 |
批复原因 | 宁波达世存在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将厂房改建为办公楼的违法行为 |
批复内容 | 责令宁波达世补办办公楼违章建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处以罚款10万元。 |
处理人 | 宁波杭州湾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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