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康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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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8-09
标题关于对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29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8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8-17
标题天康生物: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43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5-08
标题关于对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48号
批复原因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8日,你公司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称,公司决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1亿元、不超过2亿元,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2018年10月23日,你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回购方案。2019年4月25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称,公司本次回购实际使用总金额为29,983,499.44元,占计划金额下限的29.98%,未完成股份回购计划。
批复内容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和第11.1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2-02
标题天康生物: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环保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文件批号师环罚字[2019]2号、师环罚告字[2019]2号
批复原因第七师环境监察支队于2019年1月7日对奎屯天康进行了现场勘查。发现奎屯天康棉籽仁壳分离装置产生的棉壳从距地面约10米高的廊道内直接散落至地面及周边,棉壳中含有大量棉绒(轻质、已飘散)、细颗粒状烟粉尘,从廊道出料口至地面无防止絮状物、烟粉尘逸散的措施,挡风墙、周边的树木上附着大量棉絮及烟粉尘。
批复内容处以人民币三万元罚款。
处理人第七师环境保护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10-23
标题关于对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吴向勇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199号
批复原因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18年10月26日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你作为公司董事,你的配偶王荣在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30日内,于2018年10月17日买入公司股票5万股,成交金额为19.45万元。 王荣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8.17条的规定。你作为公司的董事,未能勤勉尽责督促配偶合规买卖公司股票,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8.17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8-10-19
标题天康生物:关于公司高管配偶窗口期买入公司股票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董事吴向勇先生的配偶王荣女士于2018年10月17日买入公司股票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2%,成交价格为3.89元/股,成交金额为194,500元。由于公司将于2018年10月26日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前30日内禁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
批复内容针对上述违规行为,公司董事会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本次吴向勇先生的配偶王荣女士的交易时点无影响公司股价波动的敏感信息。 2、吴向勇先生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王荣女士本人也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此类事件。吴向勇先生及其配偶王荣女士就本次窗口期买入公司股票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同时,吴向勇先生及其配偶王荣女士承诺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对于此次买入的公司股票未来卖出取得收益的,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 3、公司董事会要求吴向勇先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配偶的督促和股票账户管理,严格履行作为公司董事的义务。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违法  公告日期:2013-03-12
标题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短线交易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天达生物在2012年9月8日至2013年3月8日期间,累计卖出本公司股份3,166,880股,均价10.1651元/股;2013年3月8日累计买入本公司股份20,000股,均价10.68元/股;2013年3月11日,天达生物再次累计卖出本公司股份290,000股,均价10.9358元/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天达生物持有公司股份为16,614,7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4%。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天达生物构成两次短线交易。
批复内容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要收回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天达生物短线交易所得收益5,116元将按规定交付至公司。 2、公司将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对《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避免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3、天达生物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4、天达生物对因本次事件给公司和市场带来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歉意,并表示今后将加强账户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切实履行股东义务。
处理人其他机构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2-11-05
标题关于对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2]第130号
批复原因2012年11月5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2】第130号) 检查意见:2012年11月2日,《上海证券报》刊登题为《天康生物:加速疫苗研发,筹谋整体上市》的文章,文中提到“你公司董秘郭运江表示未来公司除了继续全力发展主营业务、大力推广非政府采购类疫苗产品的市场化道路之外,集团还将加大畜牧养殖的规模,为集团整体上市铺平道路,争取三年内实现集团整体上市”。你公司向新闻媒体透露公司尚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2.1条、第2.8条、第2.14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5.1.1条、5.1.6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批复内容2012年11月5日,公司针对上述传闻发布《澄清公告》。根据公告,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猪养殖业务,与公司业务存在一定的关联性,为了减少关联交易,新疆天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未来的发展规划上有整体上市的设想,但是目前这块业务尚处于发展初期,同时生猪养殖行业具有一定的波动性,该项业务未来的发展仍具有不确定性,距离实施整体上市还有比较长的历程,因此尚无具体的方案和时间表。公司及控股股东新疆天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未来一年内不会筹划集团整体上市事项。
处理人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08-04
标题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2]第59号
批复原因未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函高度重视,就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组织公司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今后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2、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责令其改正并做出检讨。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30
标题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整改情况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新证监局函[2007]23号
批复原因(一) 规范运作方面 (二) 内部控制方面
批复内容 在各级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的重视和指导下,公司专项治理及整改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并取得一定成效,公司规范运作意识和水平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和提升。公司将持续重视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和自查、整改工作,加强公司治理工作的持续改进,继续探索、创新、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分重视其实效性和长效性,积极采取提升公司治理创新的有利措施,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规范化运作的意识和风险控制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司治理水平,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保障和促进公司健康、稳步发展。
处理人新疆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0-25
标题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治理情况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一) 规范运作方面 (二) 内部控制方面
批复内容 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对我公司本次进行的现场检查和《评价与建议》中提出的问题与建议,对进一步加强我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提高董事会决策的水平和效率,提高“三会”运作的规范性,建立起防范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本公司将认真按照《评价与建议》的要求和公司自查阶段查出问题及所制定的整改措施与计划,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抓好整改工作,切实解决公司治理中尚存在着的问题。
处理人新疆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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