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公告日期:2021-07-08 |
标题 | 常铝股份:关于公司董事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
文件批号 | 江苏证监局[2021]71号 |
批复原因 | 朱明:
经查,你作为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
以下违规行为:
2020年10月22日,你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票3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0%,成交金额1,169.20万元。 2020年10月29日,常铝股份公布2020年三季报,
你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第一款(一)项和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一款(三)项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我局现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应当强化合规意识,认真汲取教训,严格规范减持行为,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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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7-02 |
标题 | 关于对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7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监管函 |
批复内容 |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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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6-16 |
标题 | 关于对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23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6月2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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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06-11 |
标题 | 关于对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39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6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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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12-22 |
标题 | 关于对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朱明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166号 |
批复原因 | 朱明:2020年10月22日,你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铝股份”)股份316万股,减持金额1,169.2万元。常铝股份于2020年10月29日披露《三季度报告》,前述减持行为发生在常铝股份2020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构成敏感期交易。 |
批复内容 | 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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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12-15 |
标题 | 关于对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58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在2020年12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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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8-11 |
标题 | 常铝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46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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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2-22 |
标题 | 常铝股份: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3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35号。 |
批复内容 | 要求公司在2020年2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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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7-24 |
标题 | 关于对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朗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136号 |
批复原因 | 上海朗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在减持常铝股份的股票数量合计达到常铝股份公司总股本的5%时,未按照《证券法》第八十六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及时履行权益变动相关报告和公告义务,且未停止买卖常铝股份公司股票。 |
批复内容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上海朗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出具监管函。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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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7-10 |
标题 | 常铝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02号 |
批复原因 |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铝股份”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02号) |
批复内容 | 针对问询函关注的问题,公司现回复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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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16 |
标题 | 常铝股份:关于对2017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150号 |
批复原因 |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铝股份”或“公司”)针对收到贵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150号)。 |
批复内容 | 根据问询函要求回复如下。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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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8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1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1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彭照峰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内幕信息形成和公开过程
2016年6月12日,常铝股份董事会秘书孙某某在国金证券龚某引荐下,与方源资本(上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源资本)投前业务董事张某见面,双方就重组初步达成共识。
2016年7月1日,孙某某、龚某、方源资本郑某一行3人来冰科医疗实地考察,与董事长彭照峰在办公室见面,双方对于重组事情都比较感兴趣,表达了进一步沟通的意愿。
2016年7月13日,常铝股份董事长张某、董秘孙某某,国金证券常某某、龚某,方源资本张某和郑某,一行6人再次来到冰科医疗与彭照峰单独见面,就常铝股份收购冰科医疗达成一致意见,约定具体的内容可以后面再谈。后面的谈判的具体过程,主要由郑某、张某具体推进。方源资本郑某考虑到彭照峰是冰科医疗创始人和现任董事长,对于公司业务、人员管理和公司估值具有重要影响,将谈判的进展情况告知彭照峰。通讯记录显示2016年7月15日至9月8日期间郑某和彭照峰电话联系55次,其中彭照峰主叫31次,被叫24次。
2016年7月25日,国金证券龚某将合作协议电子文档发给方源资本张某,张某又转给郑某和方源资本合伙人赵某,常铝股份拟13倍估值,5.89亿元,业绩对赌两年分别为4500万元、6000万元利润的条件,收购冰科医疗100%股权,赵某回复邮件,明确说不同意。随后,双方继续就协议内容进行沟通。
2016年8月4日,常铝股份张某、孙某某在国金证券常某某、龚某的陪同下到方源资本拜访,方源资本张某、郑某、赵某一起出面接待,主要是谈估值的问题。会后,常某打电话给方源资本张某转达常铝股份同意将估值提高到18倍。
2016年9月7日,郑某收到常铝股份孙某某发过来的最新稿框架协议,给出18倍估值,大概8.1亿元,业绩对赌两年4500万元、6000万元利润,方源资本认可了这份协议。
2016年9月8日,冰科医疗、常铝股份分别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9月9日正式停牌。
上述常铝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冰科医疗股权的事项,根据《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法定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6年8月4日至2016年9月8日,彭照峰为该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彭照峰从2016年7月1日开始就直接参与了相关工作,并且后续都知悉常铝股份重组并购谈判进程。
二、彭照峰内幕交易“常铝股份”情况
在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9月8日期间,彭照峰通过安排其配偶孙某荣操作李某美账户、朋友郭某操作其本人实名账户以及郭某庭、于某芝账户买入常铝股份股票,四个账户合计买入4,660,527股,成交金额47,376,649.83元,经深交所计算亏损4,102,158.13元。
1、李某美账户
该证券账户于2016年8月31日,通过彭照峰本人建行烟台支行账号6214882190166777,银证转账汇入共计3600万元资金。内幕敏感期内,该账户共计买入常铝股份3,510,527股,成交金额35,967,849.83元,经深交所计算,账户交易常铝股份亏损2,724,861.1元。
2、郭某证券账户
该证券账户700万元资金起源于彭照峰本人建行银行账户资金。内幕敏感期内,2016年8月22日至8月29日间,该账户操作人郭某根据彭照峰的安排合计买入常铝股份680,000股,成交金额674.08万元,经深交所计算亏损828,120.46元。
3、于某芝证券账户
该账户400万元资金起源于彭照峰本人建行银行账户资金。内幕敏感期内,该账户操作人郭某根据彭照峰的安排合计买入320,000股,成交金额319.8万元,经深交所计算,账户交易常铝股份亏损417,777.2元。
4、郭某庭证券账户
该账户400万元资金起源于彭照峰本人建行银行账户资金。内幕敏感期内,该账户操作人郭某根据彭照峰的安排买入常铝股份150,000股,成交金额147万元,经深交所计算,账户交易常铝股份亏损131,399.37元。
以上违法事实,有相关工商登记资料、询问笔录、证券账户资料、银行账户资料、通讯记录资料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我局认为,彭照峰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行为。 |
批复内容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彭照峰处以60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湖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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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2-14 |
标题 | 关于对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8]第3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8]第3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3月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并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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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4-27 |
标题 | 关于对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44号 |
批复原因 | 2014年12月24日,你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合源热传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新合源")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保本银行理财产品。山东新合源于2015年3月2日使用5,000万元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理财产品,并于2017年1月11日将5,000万元理财产品全部赎回,理财期限超过12个月。2017年4月1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关于补充确认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批复内容 |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6.3.13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2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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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5-03-19 |
标题 |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需对2014年报问询函中下列问题进行回复:
1、2014年公司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请说明相关会计科目在变更前后的对比金额以及对公司2014年净利润的影响数。
2、2014年末公司存货余额4.69亿元,较去年末的5.50亿元大幅减少,且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中,在产品余额9,029.14万元,较去年末的1.94亿元大幅减少。请说明:(1)2014年末在产品余额大幅减少的原因;(2)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依据,是否存在应计提而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形。
3、2014年公司成本构成明细项目当中,成本—折旧项目明细为1,513.20万元,较去年减少75.13%;成本—其他项目明细为1.21亿元,较去年减少18.59%。请说明上述两项成本明细项目较去年大幅减少的原因。
4、2014年度,公司向前5名供应商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73.31%,较去年的54.82%大幅提高。同时,2014年末应付账款余额3.07亿元,较去年末的1.98亿元大幅增加。请说明:(1)2014年度公司向前5名供应商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大幅提高的原因;(2)公司的采购、付款政策是否发生变化。
5、2014年,25万吨铝板带箔项目确认利息资本化金额1,158.89万元。请详细说明该笔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依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6、2014年运输费用6,611.27万元,较去年增长161.81%,而同期营业收入仅增长17.80%。请说明运输费用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7、你公司2014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之“二、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披露2014年库存量1.35万吨,较2013年的1.44万吨减少900吨;而在“第四节董事会报告”之“二、主营业务分析”之“6、现金流”披露2014年库存数量比2013年减少6,000吨。请说明上述差异的原因。
8、你公司2014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之“六、投资状况分析”之“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披露,山东新合源热传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新合源”)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1,326.88万元。而在《关于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中则披露2014年度山东新合源实现净利润2,330.61万元。请说明上述差异的原因。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对2014年报问询函中相关问题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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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4-09-25 |
标题 | 常铝股份: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应的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4]第97号 |
批复原因 | 2014年9月25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中小板问询函【2014】第97号”《关于对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上述问询函中针对发行人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信息保密情况提出问询。 |
批复内容 | 2014年9月29日,发行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关于对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的回复》,针对上述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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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4-04-21 |
标题 | 常铝股份: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应的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4]第34号 |
批复原因 | 2014年4月21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4】第34号”《关于对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报的问询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上述问询函中针对发行人的年度报告提出问询。 |
批复内容 | 2014年4月28日,发行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关于对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报的问询函〉的答复》,针对上述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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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4-01-15 |
标题 | 常铝股份: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应的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4]第6号 |
批复原因 | 2014年1月15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中小板问询函【2014】第6号”《关于对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上述问询函中针对发行人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信息保密情况提出问询。 |
批复内容 | 2014年1月21日,发行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关于对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的回复》,针对上述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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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9-18 |
标题 | 常铝股份: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应的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3]第135号 |
批复原因 | 2013年9月18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中小板监管函【2013】第135号”《关于对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批复内容 | 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发行人下发上述监管函的具体原因、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上述监管函中提出的对发行人的要求、发行人的整改情况请参见《关于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之反馈意见的回复》中针对“[一般问题1]”的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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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3-06-06 |
标题 | 关于对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深证上[2013]191号 |
批复原因 | 2013年1月25日,常铝股份预告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70万元~179.09万元;2013年2月28日,常铝股份披露的业绩快报中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25.29万元。常铝股份预告的2012年度财务数据与业绩快报数据存在重大差异,出现了重大会计差错。此外,为全面更正会计差错,常铝股份2013年4月20日披露了追溯调整后的2012年度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财务数据,更正前后的财务数据存在重大差异。 |
批复内容 | 一、对常铝股份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常铝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平、财务总监钱建民、董事会秘书陆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常铝股份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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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4-27 |
标题 |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江苏证监局[2013]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2012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及2013年1月份公告的2012年业绩预告的财务数据失实,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收到《决定》后,立即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组织内部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认真学习,深入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对照《决定》要求落实整改内容。并对整改报告进行了披露。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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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3-04-16 |
标题 | 常铝股份: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应的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3]第96号 |
批复原因 | 2013年4月16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3】第96号”《关于对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上述问询函中针对发行人的年度报告提出问询。 |
批复内容 | 2013年4月25日,发行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关于对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答复》,针对上述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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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4-03 |
标题 |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江苏证监局[2013]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2012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及2013年1月份公告的2012年业绩预告的财务数据失实,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针对以上问题,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提出以下整改要求:
要求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停止上述行为并在2013年4月30日前修正以上失实数据。改正后的2012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及2012年业绩预告的财务数据必需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记载。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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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3-03-25 |
标题 | 常铝股份: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应的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江苏监管局[2013]2、3、4、5号 |
批复原因 | 2013年3月25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2013]2号”《关于对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等)措施的决定》。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向发行人下发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具体原因、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在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提出的对发行人的要求、发行人的整改情况请参见《关于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之反馈意见的回复》中针对“[一般问题1]”的回复。 |
批复内容 | 在向发行人下发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同时,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亦因相同原因向发行人的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平、时任财务总监钱建民、时任董事会秘书陆芸分别下发了“[2013]3号”《关于对张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等)措施的决定》、“[2013]4号”《关于对钱建民采取出具警示函(等)措施的决定》、“[2013]5号”《关于对陆芸采取监管谈话(等)措施的决定》,提醒张平、钱建民切实履行应尽义务、及时采取措施对相关情况予以纠正,并要求陆芸接受监管谈话。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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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3-03-05 |
标题 | 常铝股份: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应的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3]第30号 |
批复原因 | 2013年3月5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中小板问询函【2013】第30号”《关于对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上述问询函中针对发行人先后披露的业绩存在差异的情况提出问询。 |
批复内容 | 2013年3月8日,发行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对〈关于对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的答复》,针对上述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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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3-02-28 |
标题 | 常铝股份: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应的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3]第7号 |
批复原因 | 2013年2月28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中小板关注函【2013】第7号”《关于对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上述关注函中针对发行人未能及时提交业绩快报提出关注。 |
批复内容 | 2013年3月1日,发行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对〈关于对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的答复》,针对上述关注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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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2-03-26 |
标题 | 常铝股份: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应的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2]第40号 |
批复原因 | 2012年3月26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2】第40号”《关于对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上述问询函中针对发行人的年度报告提出问询。 |
批复内容 | 2012年4月1日,发行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对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答复》,针对上述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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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1-03-01 |
标题 | 常铝股份: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应的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1]第24号 |
批复原因 | 2011年3月1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中小板问询函【2011】第24号”《关于对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上述问询函中针对发行人的利润分配方案及相关情况提出问询。 |
批复内容 | 2011年3月2日,发行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对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问询函的答复》,针对上述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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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10-31 |
标题 |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苏证监函[2008]319号 |
批复原因 | (一)公司需一步规范三会运作。
(二)公司需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的建设并严格执行。 |
批复内容 | 通过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司日常运作的规范程度明显改善,透明度显著提高。公司将以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运作,强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尽责意识,以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持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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