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琚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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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8-28
标题台州市海盛制药有限公司、陈济谷被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应急局行政处罚(临应急罚[2021]124-1号、临应急罚[2021]124-2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文件批号临应急罚[2021]124-1号、临应急罚[2021]124-2号
批复原因2021年1月21日,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应急局执法人员对海盛制药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发现安全生产存在事故隐患,责令整改。6月24日,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应急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未完成整改,仍存在事故隐患。
批复内容拟对海盛制药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款二十六万元的行政处罚。拟对陈济谷作出罚款四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应急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8-28
标题海盛制药被临海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临应急罚[2021]127号)
相关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文件批号临应急罚[2021]127号
批复原因2021年7月23日,临海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海盛制药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发现海盛制药金属锂的储存方式、方法不符合国家标准。海盛制药存在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违法行为。
批复内容拟对海盛制药作出处罚款八万五千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临海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5
标题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临综执罚决字〔2020〕第00807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
文件批号临综执罚决字[2020]第00807号
批复原因海盛制药存在未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厂房的行为。
批复内容2020年6月10日,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发了“临综执罚决字〔2020〕第0080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海盛制药作出按工程造价6%,合计罚款人民币347,702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5
标题临海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临建罚决〔2020〕58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文件批号临建罚决[2020]58号
批复原因海盛制药存在未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厂房的行为。
批复内容2020年6月22日,临海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下发了“临建罚决〔2020〕5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海盛制药作出罚款人民币58,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临海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5
标题临海市公安消防大队《行政处罚决定书》【临公(消)行罚决字[2017]0081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文件批号临公(消)行罚决字[2017]0081号
批复原因海盛制药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
批复内容2017年4月21日,临海市公安消防大队下发了“临公(消)行罚决字[2017]008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海盛制药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临海市公安消防大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5
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第2020170002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文件批号第2020170002号
批复原因海盛制药存在伪造动植物检疫单证的违法行为。
批复内容2017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下发了“第20201700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海盛制药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3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5
标题台州市海盛制药有限公司受到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处罚决定临环罚字[2017]74号
相关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文件批号临环罚字[2017]74号
批复原因因海盛制药存在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未重新报批环评文件的违法行为
批复内容罚款人民币30,000元
处理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5
标题台州市海盛制药有限公司受到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处罚决定台环临罚字[2019]34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文件批号台环临罚字[2019]34号
批复原因因海盛制药存在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批复内容罚款人民币128,800元
处理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5
标题台州市海盛制药有限公司受到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处罚决定台环临罚字[2020]8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文件批号台环临罚字[2020]8号
批复原因因海盛制药存在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违法行为
批复内容罚款人民币44,600元
处理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5
标题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受到仙居县应急管理局处罚决定仙应急罚[2019]23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文件批号仙应急罚[2019]23号
批复原因因仙琚制药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违法行为
批复内容罚款人民币10,000元
处理人仙居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5
标题台州仙琚药业有限公司受到临海市应急管理局处罚决定临安监管罚[2017]70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文件批号临安监管罚[2017]70号
批复原因因台州仙琚存在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的违法行为
批复内容对台州仙琚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临海市应急管理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0-07-25
标题海盛制药受到临海市应急管理局整改通知(临安监管罚[2017]71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文件批号临安监管罚[2017]71号
批复原因海盛制药年产2吨维生素D2项目未进行安全设施设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对海盛制药作出责令停止年产2吨维生素D2项目的建设,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临海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5
标题海盛制药受到临海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临应急罚[2019]23号)
相关法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临应急罚[2019]23号
批复原因海盛制药存在未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生产(使用)方案进行审查、对试生产(使用)条件进行检查确认的违法行为
批复内容对海盛制药作出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6,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临海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5
标题海盛制药受到临海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临应急罚[2019]49-1号)
相关法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文件批号临应急罚[2019]49-1号
批复原因海盛制药存在未按期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下达的责令海盛制药厂房二新上维生素D3、结晶工序生产装置和维生素D2生产装置暂时停止生产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违法行为
批复内容对海盛制药作出警告、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临海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5
标题海盛制药受到临海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临应急罚[2019]131号)
相关法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临应急罚[2019]131号
批复原因海盛制药存在主要负责人发生变更未按规定时限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的违法行为
批复内容对海盛制药作出罚款人民币12,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临海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5
标题仙琚制药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浦江海关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文件批号沪浦江关简违字[2019]0562号
批复原因仙琚制药存在未如实申报进口货物价格、第二数量、品名的违法行为
批复内容对仙琚制药作出罚款人民币5,7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浦江海关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9-05-17
标题仙琚制药:关于媒体报道事项的情况说明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9年5月16日有关媒体报道“仙琚制药产品糠酸莫米松鼻喷雾剂在销售过程中有不当行为被举报”事项。
批复内容公司产品糠酸莫米松鼻喷雾剂通过代理模式进行销售,在江苏省由代理商全权负责进行终端学术推广和销售。本公司与代理商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 该产品2018年在江苏省的销售金额约为人民币280余万元。公司关注到该事项后已及时与相关部门及代理商取得联系,主动予以配合。 公司一贯秉承合法合规经营,若相关方存在违规行为,公司亦将进行严肃处理。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24
标题仙琚制药: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428号
批复原因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仙琚制药”)于2018年5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42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就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拟以分期出资方式,首期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参与由杭州诚长投资有限公司发起,联合浙江省仙居县产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仙居县基金公司”)、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浙江诚长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产业基金”),产业基金拟采用公司制,总规模不低于10亿元,主要投资于具有高成长性的高新技术企业(包括上市企业定向增发)、仙居县政府重点扶持产业、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等投资事项问询。
批复内容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对问询函逐项进行了认真回复,现公告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5-21
标题关于对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金敬德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75号
批复原因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金敬德: 截至2018年5月16日,你持有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827.34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5.27%。2017年11月16日至2018年5月16日之间,你累计卖出公司股份316.79万股;2018年5月16日,你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份2,000股,成交金额为1.88万元。你的上述股票买卖行为构成《证券法》第四十七条所界定的短线交易。作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条、第3.1.8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8-05-18
标题仙琚制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中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8年5月17日,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仙琚制药”)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金敬德先生《关于减持仙琚制药股份中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告知函》,知悉由于其误操作,在实施减持股份计划过程中出现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2018年5月16日,因金敬德先生在登录交易软件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股票时,由于操作失误,将一笔“卖出”指令误操作成“买入”,错误委托买入公司股票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2%),成交价9.38元/股,成交金额18,760元。其发现误操作后立即停止任何操作行为,当日累计卖出95,000股,买入2,000股。 截止2018年5月16日,金敬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8,273,4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88%(其中2,000股是其因误操作通过集合竞价买入的股份)。
批复内容1、金敬德先生于2018年5月16日买入公司股票属于其在实施减持计划时操作失误。经公司自查,金敬德先生上述股票买入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2、根据《证券法》第47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金敬德先生本次误操作行为构成短线交易,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所得收益,金敬德先生也自愿将本次短线交易的收益上缴仙琚制药。根据金敬德先生六个月内买卖股票情况统计计算,最高卖出价格为10.25元/股,本次短线交易买入价格为9.38元/股,股数为2,000股,公司董事会收回收益1740元,具体计算方法为:(10.25-9.38)×2000=1740元。 3、金敬德先生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事项的严重性,就本次误操作构成的短线交易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同时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47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今后会严格执行证券法以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股东减持规定,谨慎操作,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7-06
标题仙琚制药: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329号
批复原因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仙琚制药”)于2017年6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32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就公司拟使用资金1.1亿元欧元(约合人民币8.37亿元)收购意大利NewchemS.P.A.(以下简称“Newchem公司”)和EffechemS.r.l.(以下简称“Effechem公司”)100%股权的相关事项问询。
批复内容公司及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对问询函逐项进行了认真回复,现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5-03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胡志平)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文件批号福建监管局[2017]3号
批复原因胡志平操作其岳母彭某某开立于浙商证券深圳福华一路营业部的证券账户,先于(1-5个交易日)、同期或稍晚于(1-2个交易日)“招商汇智之恒健远志计划”买入公司股票。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照《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胡志平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处理人福建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0-07-23
标题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整改情况报告
相关法规《辖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监管培训试行办法》《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一)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方面 问题一:公司尚未建立《突发事件处理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内控制度,需尽快制定相关制度并抓好落实。 问题二:公司近期已经构建公司与投资者的网络沟通平台,请充实具体内容,增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互动。 问题三:公司应按季将外单位的调研记录报送浙江省证监局备案。 (二)三会运作方面 问题一:公司“三会”记录均没有使用专门的会议记录本,不能反映会议记录的连续性,股东大会和监事会的会议记录内容不够完整,需予改进。 问题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参加我局组织的任职培训。不符合《辖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监管培训试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公司需尽快安排有关董事和高管参加培训。
批复内容公司治理是一项长期的持续性工作,为此,公司将在下一步继续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严格按照监管部门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时修订和完善公司各项内控制度,重点抓好各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2、继续强化独立董事、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在董事会运作和决策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各独立董事的专业技术才能、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能及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3、将董事、监事、高管培训作为公司一项制度化、持续化、规范化的工作,不断提升和增强董、监、高在规范运作方面的意识和推动力。下一步将重点加强对非董事高管的培训,使规范运作深入日常经营工作的方方面面。 今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的规定,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巩固整改成果,强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贯彻,不断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意识和治 理水平,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给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带来更好的回报。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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