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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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4-01
标题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刘忠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24]50号
批复原因经查,2023年9月21日,你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从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普斯金)持股5%以上股东钱芳处买入罗普斯金股份1,349万股,占罗普斯金总股本的1.9987%。前述股份转让前,钱芳持有罗普斯金股份10,000万股,占罗普斯金总股本的14.82%。你受让钱芳所持股份后,于2023年9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了其中的1,196.74万股。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12-26
标题罗普斯金: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监管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23]175号
批复原因2022年4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孙公司苏州因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丰鑫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建材、铝棒贸易业务相关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贸易业务收入确认的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将公司2021年一季报、2021年半年报和2021年三季报营业收入分别调减5,864.95万元、12,302.69万元、23,645.24万元。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公司、宫长义、黄同裕、俞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12-26
标题江苏证监局关于对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23]175号
批复原因2022年4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孙公司苏州因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丰鑫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建材、铝棒贸易业务相关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贸易业务收入确认的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将公司2021年一季报、2021年半年报和2021年三季报营业收入分别调减5,864.95万元、12,302.69万元、23,645.24万元。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公司、宫长义、黄同裕、俞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2-04
标题关于对中亿丰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42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12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10
标题关于对中亿丰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6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关于对中亿丰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69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5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涉及需披露的,请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1-22
标题关于对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张骁雄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21]第13号
批复原因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张骁雄: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披露2020年业绩预告,你作为公司董事,你的配偶钱骏在公司2020年业绩预告披露前10日内买入2万股公司股票,涉及金额9.96万元。
批复内容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11-20
标题关于对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53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11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4-17
标题关于对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2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21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4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1-09
标题*ST罗普: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44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440号。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19-11-28
标题【行政监管措施】关于对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证券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19]89号
批复原因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等规定,我局对你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违规行为:你公司2018年10月24日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9,900万元至-8,500万元。2019年1月31日披露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18年预计净利润修正为0至800万元。2019年2月28日披露2018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8年净利润为748.15万元。2019年4月13日披露2018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将2018年预计净利润修正为-14,570.68万元。2019年4月30日披露2018年度报告显示,2018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15,311.57万元。公司在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净利润与2018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差异金额分别为-15,311.57万元、-16,057.72万元,未按规定对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作出正确修正。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你公司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内部管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9-07-23
标题关于对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罗普”)在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净利润与2018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差异金额分别为-15,311.57万元、-16,059.72万元,*ST罗普未按规定对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作出正确修正。
批复内容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明福、董事兼总经理钱芳、财务总监俞军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6-14
标题关于对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27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关于对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19年6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17
标题关于对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59号
批复原因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59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19年5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12-12
标题关于对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41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关于对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12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12-12
标题关于对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41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关于对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所做好罗普斯金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重点关注公司上述股权出售事项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及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并充分关注公司收入、成本、期间费用确认和计量的准确性、相关会计处理的合规性,以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等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10-11
标题罗普斯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8]第33号
批复原因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8】第3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将回复予以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8-03
标题罗普斯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584号
批复原因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58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就公司拟现金收购王安祥女士所持有并控制的北京弘润天源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弘天生物”)部分股权的事项进行了问询。
批复内容现将问询函的主要内容及回复公告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24
标题罗普斯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89号
批复原因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管理部下发的《关于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89号)。
批复内容公司对问询函的主要内容及问题予以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4-25
标题罗普斯金:关于对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32号
批复原因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原定于2018年4月27日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4月25日晚间你公司披露《关于延期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公告》,称由于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量较大,预计相关编制工作完成时间将晚于预约披露时间,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一季报延期至2018年4月28日披露。我部对此高度关注。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充分重视上述事项,准时完成2017年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配合年审会计师做好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并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09
标题罗普斯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189号
批复原因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管理部下发的《关于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18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已按照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了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6-23
标题罗普斯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271号
批复原因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年6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271号)。
批复内容公司已按照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了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1-01-29
标题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苏证监函[2010]412号
批复原因(一) 公司需要进一步规范三会运作 (二) 公司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三) 其他方面
批复内容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所、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日常运作中的实际情况,继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有关部门依法规范经营的意识,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三会运作水平,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更好地树立起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升公司形象,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以良好的业绩回报社会、回报股东。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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