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3-10-09 |
标题 | 深南5:关于董事长、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批复内容 | 被深圳公安局福田分局采取强制措施 |
处理人 | 深圳公安局福田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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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9-15 |
标题 | 关于对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36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并对外披露,并同时提交控股股东的书面说明等附件。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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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8-24 |
标题 | 关于对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33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并对外披露,并同时提交控股股东的书面说明等附件。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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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8-02 |
标题 | 关于对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31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并对外披露,并同时提交控股股东的书面说明等附件。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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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2-04-22 |
标题 | 关于对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109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5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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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2-11 |
标题 | 关于对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13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关于对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136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2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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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2-01-21 |
标题 |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周世平、周海燕、孙新、王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深圳证监局[2021]168号 |
批复原因 | 周世平于2015年8月至2021年5月担任公司董事长,于2018年6月至2020年12月担任公司总经理,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周海燕于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孙新于2016年6月至2019年8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王奇于2019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对公司财务会计核算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周世平、周海燕、孙新、王奇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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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2-01-19 |
标题 | 深南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文件批号 | 深圳证监局[2021]167号 |
批复原因 |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
二、三会运作不规范
三、会计核算不规范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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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09-09 |
标题 | 深南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21]第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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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1-07-23 |
标题 | 深南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世平先生家属的通知,周世平先生已被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批复内容 | 被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处理人 |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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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6-01 |
标题 | 关于对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3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6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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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0-05-15 |
标题 | 【行政监管措施】关于对周世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
文件批号 | 江苏证监局[2020]48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你原持有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48,034,5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9%,为公司5%以上大股东。你于2019年9月16日、1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72.34万股和144.7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80%,涉及金额2,272.68万元。上述减持事项未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 |
批复内容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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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0-03-25 |
标题 | 关于对周世平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周世平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周世平于2019年9月16日、1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深南股份72.34万股和144.7万股股份,占深南股份总股份的0.8%,涉及金额2,272.68万元。周世平作为深南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在首次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时,未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
周世平的上述股票买卖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3条、第3.1.8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对周世平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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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0-01-08 |
标题 | 【行政监管措施】关于对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江苏证监局[2020]4号 |
批复原因 |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行为:
你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亿钱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钱贷)与上海前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前隆)于2019年6月14日签署《合作协议》,由上海前隆推荐借款人在亿钱贷平台发标,向亿钱贷平台出借人申请借款。为保障上海前隆推荐的借款人向亿钱贷平台全体出借人借款所形成债务的履行,你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深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信息)与上海前隆签订《委托担保合同》,约定深南信息作为保证人为上述合作形成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所提供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违约金(罚息)、居间方的居间服务费、提前还款违约金和提前还款手续费、借款取消补偿金等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深南信息向亿钱贷全体出借人和亿钱贷出具《保证担保函》。
上述担保总额(借款本金余额)为本金2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65%。担保行为未按照你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相关事项未及时披露。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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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0-01-03 |
标题 | 【行政监管措施】关于对闫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 |
文件批号 | 江苏证监局[2020]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担保行为未按照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相关事项未及时披露。你作为深南股份时任副总经理、深南信息法人兼总经理、亿钱贷总经理,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
批复内容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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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1-26 |
标题 | 关于对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202号 |
批复原因 |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你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亿钱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钱贷”)与第三方上海前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前隆”)分别于2018年6月15日、2019年6月14日签署了《合作协议》,由上海前隆推荐借款人在亿钱贷平台发标并向平台出借人申请借款。2019年6月14日,在你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下,亿钱贷、你公司的子公司江苏深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信息”)与上海前隆共同签署了《委托担保协议》,深南信息出具了《保证担保函》。根据《委托担保协议》和《保证担保函》,深南信息将作为保证人为上述业务中借款人的债务向出借人及亿钱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9年8月9日,你公司前述对外担保事项中的担保责任已解除。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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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1-25 |
标题 | 关于对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周世平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201号 |
批复原因 | 周世平:2019年6月1日,你通过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大股东部分股票可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6月10日和11日,你通过本所集中竞价交易被动减持股份601.69万股,其中301.69万股的来源为协议受让,占公司总股本的1.12%。你作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未按照相关规定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预披露公告,且在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
批复内容 |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3条、第3.1.8条和本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十三条的规定,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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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17 |
标题 | 深南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19号 |
批复原因 |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19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结合年报材料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复核后,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了书面回复,现将具体内容披露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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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18 |
标题 | 深南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407号 |
批复原因 |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407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复核后,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了书面回复,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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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4-12 |
标题 | 深南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301号 |
批复原因 |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301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对问询函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核实,现对相关问题回复披露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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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4-04 |
标题 | 关于对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18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深圳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18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4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福建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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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12-09 |
标题 | 三元达: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660号 |
批复原因 |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管理部门下发的《关于对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66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现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问询函相关问题作出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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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8-03 |
标题 | 三元达: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398号 |
批复原因 |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7月3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398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对问询函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核实,现对相关问题回复披露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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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4-26 |
标题 | 三元达:关于2016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50号 |
批复原因 |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50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结合年报材料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复核后,现对以上年报问询函中所列问题进行了回复并予以披露。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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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4-18 |
标题 | 关于对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7]第3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4月1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7]第3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7年4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并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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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4-13 |
标题 | 关于对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50号 |
批复原因 |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50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7年4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福建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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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11-29 |
标题 | 三元达: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511号 |
批复原因 |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511号),要求公司对2016年11月24日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所涉及3名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事项进行说明。 |
批复内容 |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就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核实,公司现对问询函中所涉及问题说明。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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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10-28 |
标题 | 三元达: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半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6]第24号 |
批复原因 |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6】第24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安排财务部、业务部等相关部门对问询函关注事项进行核实,现就相关事项说明予以披露。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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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10-13 |
标题 | 三元达: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432号 |
批复原因 |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432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此高度重视,根据该函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就《问询函》关注事项进行分析论证,并委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合法合规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并就相关事项说明给予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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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09-19 |
标题 | 三元达: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412号 |
批复原因 |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6日收到贵部下发的《关于对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412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高度重视,立即按照贵部要求组织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财务顾问”)及公司第一大股东周世平先生对问询函中所涉及问题进行核实。公司根据周世平先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说明,对问询函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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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03-22 |
标题 | *ST元达: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5号 |
批复原因 | 2016年3月1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5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结合年报材料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复核后,对以上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做出书面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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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5-09-16 |
标题 | *ST元达:关于对《2015年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5]第23号 |
批复原因 |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我司”)于 2015年9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5】第23号),要求公司就该函中所涉问题进行答复。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此高度重视,根据该函要求,公司结合半年报材料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就该函中所涉问题答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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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08-07 |
标题 | *ST元达:关于最近五年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印发〈福建上市公司证券期货服务机构社会责任指引 |
文件批号 | 闽证监函[2014]23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于2014年6月16日至27日接受了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的现场检查,并于2014年8月7日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关于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闽证监函[2014]235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以上问题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
处理人 | 福建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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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1-10-29 |
标题 |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新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闽证监公司字[2011]59号 |
批复原因 | (一)、关于“制度建设有待完善”的问题
(二)、关于“部分内控制度执行有待加强”的问题 |
批复内容 | 公司在收悉上述《通知》后,董事会予以高度重视,及时召集有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认真学习并分析讨论《通知》的详细内容;并对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针对《通知》提及的问题和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
处理人 | 福建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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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 公告日期:2011-08-17 |
标题 |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缴纳罚金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钟盛兴先生于2011年7月7日在减持公司股票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买入公司股票,出现短线交易的情形。 |
批复内容 | 钟盛兴先生于2011年7月8日,已将由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人民币5600元上交公司,并于2011年7月12日做出自愿承诺,将不再买卖本公司股票的锁定期由六个月期限延长至一年,即承诺从2011年7月8日至2012年7月7日期间不再买卖公司股票。为了进一步表明认真纠错的态度,钟盛兴先生自愿于2011年8月16日以本次误买卖本公司股票金额的10%的比例,再向公司上交了人民币12.08万元(15.10×40000×2×10%=120800元)作为罚金。 |
处理人 | 其他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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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 公告日期:2011-07-13 |
标题 |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承诺延长锁定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钟盛兴先生于2011年7月7日在减持公司股票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买入公司股票,出现短线交易的情形。 |
批复内容 |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监事钟盛兴先生于2011年7月7日在减持公司股票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买入公司股票,出现短线交易的情形。事后钟盛兴先生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本次短线交易股票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在未来六个月内不再买卖公司股票。现钟盛兴先生自愿将六个月期限延长至一年,即承诺从2011年7月8日至2012年7月7日期间不再买卖公司股票,若在承诺期内发生买卖公司股票行为,钟盛兴先生同意将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并承担一定比例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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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其他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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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 公告日期:2011-07-09 |
标题 |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短线交易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钟盛兴先生于2011年7月7日在减持公司股票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买入公司股票,出现短线交易的情形。 |
批复内容 | 钟盛兴先生第一次短线交易未产生收益(卖出均价为15.05元/股,买入价为15.10元/股),第二次短线交易产生收益( 15.24-15.10 )*40000=5600元,公司已将本次收益收回。钟盛兴先生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本次短线交易股票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在未来六个月内不再买卖公司股票。 |
处理人 | 其他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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