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鑫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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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3-11-01
标题晨鑫3: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留置的进展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控股股东钜成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获知,其于2023年8月1日收到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监察委员会的《立案通知书》和《留置通知书》,公司实际控制人薛成标先生被立案调查及实施留置。
批复内容其于2023年10月31日收到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监察委员会的《解除留置通知书》,公司实际控制人薛成标先生被解除留置措施。
处理人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监察委员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4-28
标题关于对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关注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23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充分提示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醒投资者理性交易。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1-28
标题关于对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7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2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4-26
标题关于对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4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5月7日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12-08
标题*ST晨鑫: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20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0-11-11
标题关于对南昌京鑫优贝网络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南昌京鑫优贝网络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鑫优贝”)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6年8月15日,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晨鑫”)与京鑫优贝、冯文杰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与《盈利预测补偿协议》,*ST晨鑫以部分资产与京鑫优贝、冯文杰持有的壕鑫互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壕鑫互联”)55%股权进行置换,交易金额99,000万元。相关协议约定:壕鑫互联2016年-201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8,600.71万元、19,193.42万元以及29,200.64万元。如壕鑫互联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任一会计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未能达到累计净利润预测数的,京鑫优贝应于年报披露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对*ST晨鑫进行补偿。同时,补偿期限届满时,*ST晨鑫应对壕鑫互联进行减值测试,于2018年年报披露后的30个工作日内对减值测试结果、资产减值补偿的现金金额进行披露,并于披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完成补偿。2017年10月30日,*ST晨鑫与京鑫优贝签署《股权购买协议》及《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ST晨鑫以现金方式收购京鑫优贝持有的壕鑫互联45%股权,交易金额101,250万元。相关协议约定:壕鑫互联2017年-2019年度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19,193.42万元、29,200.64万元以及40,125.44万元。如壕鑫互联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任一会计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未能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的,京鑫优贝应于年报披露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对*ST晨鑫进行补偿。同时,补偿期限届满时,*ST晨鑫应对壕鑫互联进行减值测试,于2019年年报披露后的30个工作日内对减值测试结果、资产减值补偿的现金金额进行披露,并于披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完成补偿。壕鑫互联2016年度、2017年度分别实现扣非后净利润9,235.68万元、19,813.65万元,完成业绩承诺。2018年度,壕鑫互联实现扣非后净利润8360.29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审计,京鑫优贝应支付业绩补偿款57,136.68万元。因京鑫优贝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在期限内支付相应业绩补偿款,经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ST晨鑫同意延长支付期限并调整支付方式,京鑫优贝应于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即2019年4月29日)后的一个自然年度内(即2020年4月29日)以现金或资产补偿方式向*ST晨鑫支付2018年度的业绩补偿款。但截至目前,京鑫优贝仍未支付上述补偿款。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以及本所《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南昌京鑫优贝网络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30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徐玉岩)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33号
批复原因晨鑫科技时任董事刘某庆被采取强制措施,该事项属于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十一)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在公开前属于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8年3月6日至12日。 2018年3月7日上午,徐玉岩委托吴某馨操作卖出“徐玉岩”账户中全部可售“晨鑫科技”。当日上午,“徐玉岩”账户分两笔申报卖出“晨鑫科技”合计1,752,501股,成交金额10,006,780.71元。经计算,涉案交易避损582,841.53元。前述交易活动与内幕信息发展过程、徐玉岩与赵某松联络情况等高度吻合,交易行为明显异常,徐玉岩没有正当理由或正当信息来源。 我会认为,徐玉岩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行为。
批复内容对徐玉岩没收违法所得582,841.53元,并处以582,841.53元的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30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赵长松)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34号
批复原因晨鑫科技时任董事刘某庆被采取强制措施,该事项属于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十一)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在公开前属于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8年3月6日至12日。 2018年3月11日,赵长松通知李某男将“张某辉”“张某”账户中的“晨鑫科技”卖出。次日,李某男操作卖出。其中,“张某辉”账户分两笔申报卖出“晨鑫科技”合计191,250股,成交金额1,145,587.50元,交易避损117,085.73元;“张某”账户分两笔申报卖出“晨鑫科技”合计412,500股,成交金额2,495,473元,交易避损277,103.89元。 我会认为,赵长松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行为。
批复内容没收赵长松违法所得394,189.62元,并处以394,189.62元的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6-12
标题*ST晨鑫: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12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0-06-11
标题关于对刘德群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刘德群在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于2019年12月28日至2020年3月27日通过司法拍卖、司法划转方式累计减持*ST晨鑫股份4,933.67万股,减持金额合计14,984.53万元。
批复内容对刘德群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6-10
标题关于对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60号
批复原因2020年4月22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就刘德群拖欠资产出售款事项,你公司已向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刘德群偿还逾期资产出售款人民币37,000万元,诉讼金额占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5.93%。5月22日,因申请延缓缴纳诉讼费未获法院批准,你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撤诉通知。你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诉讼后续进展,直至2020年6月9日才对外披露《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批复内容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1条、第7.6条和第11.1.5条的相关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27
标题关于对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1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6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大连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5-25
标题关于对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2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32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6月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大连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5-25
标题关于对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32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6月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大连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0-03-24
标题关于对刘德群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鑫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原实际控制人刘德群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7年9月,晨鑫科技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德群出售海珍品养殖、加工、销售业务相关资产及部分负债,交易作价15.71亿元,并约定资产对价转让款以现金方式分四期支付。晨鑫科技于2017年9月23日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公告显示,刘德群作出承诺如本次交易对价不能及时、足额给付时,将未支付对价的等值部分资产退回晨鑫科技。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刘德群已到期尚未支付的资产对价转让款为3.7亿元,未按照承诺将等值资产退回晨鑫科技。 刘德群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3条、第11.11.1条和本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1.3条、第4.1.4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对刘德群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1-23
标题关于对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10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103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2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大连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0-01-17
标题关于对上海钜成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鑫科技”)控股股东上海钜成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钜成”)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9年1月11日,晨鑫科技披露称原控股股东刘德群及其致行动人刘晓庆将其持有的晨鑫科技29,171.55万股股份所对应的投票权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上海钜成行使,占晨鑫科技总股本的20.44%,上海钜成变更为晨鑫科技的控股股东。1月12日,上海钜成通过晨鑫科技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9年8月6日,上海钜成通过司法竞拍取得晨鑫科技股份12,387.12万股,占晨鑫科技总股本的8.68%,成交价格为4.14亿元。8月29日,相关股份完成变更过户手续。2019年10月29日至2019年11月1日期间上海钜成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晨鑫科技股份2,850万股,减持股份比例占晨鑫科技总股本的1.997%,减持金额约为1.01亿元。
批复内容对上海钜成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0-01-03
标题关于对刘德群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刘德群作为晨鑫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在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减持晨鑫科技股份,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六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对刘德群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9-12-17
标题晨鑫科技: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41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419号。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9-26
标题晨鑫科技: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37号
批复原因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3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经过认真核查,现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回复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9-26
标题关于对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348号
批复原因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348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9月3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大连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9-23
标题关于对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346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346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9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大连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29
标题关于对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252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252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6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大连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4-04
标题晨鑫科技: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12号
批复原因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1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经过认真核查,现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1-30
标题关于对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75号
批复原因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30日,你公司披露《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18年度业绩预计由-6,901.03万元至6,667.65万元向下修正为-7.3亿元至-5.94亿元,修正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壕鑫互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壕鑫互联”)存在减值迹象,拟对其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约3.5-4亿元;公司对刘德群的应收款项为7.71亿元,拟对其计提坏账准备约3-3.5亿元。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2月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大连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1-14
标题关于对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2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25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1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大连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8-20
标题关于对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297号
批复原因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297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18年8月23日前向我部提交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大连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7-03
标题关于对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117号
批复原因2018年2月28日,你公司披露《2017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3.67亿元。2018年4月17日,你公司披露《2017年度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修正公告》,预计2017年度的净利润为2.60亿元。2018年4月27日,你公司披露《2017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预计2017年度的净利润为2.71亿元。2018年4月27日,你公司披露《2017年度报告》,2017年度实际经审计的净利润为2.71亿元。你公司业绩快报披露的预计2017年净利润与2017年度实际经审计的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你公司未能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第2.5条、第11.3.7条的规定。你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冯文杰、财务总监林雪峰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2条和第3.1.5条的规定,对你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29
标题关于对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290号
批复原因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290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18年6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大连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4-23
标题关于对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25号
批复原因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25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在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将相关说明提交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你公司原定于2018年4月25日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后推迟至2018年4月28日。请你公司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定期报告按时披露。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4-19
标题关于对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13号
批复原因2018年4月10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大股东涉及诉讼的公告》,称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德群因未履行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购回义务被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起诉。2018年4月14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称你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德群及其一致行动人刘晓庆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况,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17年4月2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大连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4-13
标题晨鑫科技: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319号
批复原因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 2018】第319号,以下简称“ 《问询函》 ” )。
批复内容收到《问询函》后,公司就《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分析,现将相关问题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8-03-13
标题晨鑫科技:关于公司相关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8年3月12日接到大连证监局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德群、原董事长刘晓庆、原高级管理人员林春霖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
批复内容目前案件尚待调查。
处理人大连证监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8-03-13
标题晨鑫科技:关于临时停牌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德群、原董事长刘晓庆、原高级管理人员林春霖涉嫌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
批复内容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德群、原董事长刘晓庆、原高级管理人员林春霖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被常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处理人常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1-19
标题壹桥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说明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46号
批复原因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46号)。
批复内容公司就《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分析,现将相关问题予以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12-12
标题关于对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6号:变更公司名称(2017年10月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187号
批复原因2017年12月1日,你公司披露《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与《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公告》,称你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公司全称拟变更为“大连晨鑫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拟变更为“晨鑫智能”。你公司召开上述董事会会议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前,未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本所提交书面申请,不符合《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6号:变更公司名称(2017年10月修订)》第五条的规定。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12-12
标题壹桥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说明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205号
批复原因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桥股份”、“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205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批复内容收到《关注函》后,公司就《关注函》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分析,现将相关问题予以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12-06
标题关于对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205号
批复原因2017年12月1日,你公司披露《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与《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公告》,称你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公司全称拟变更为“大连晨鑫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拟变更为“晨鑫智能”,我部对此高度关注。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7年12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大连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11-08
标题壹桥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说明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82号
批复原因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桥股份”、“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82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批复内容收到《关注函》后,公司立即与相关中介机构就《关注函》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分析,现将相关问题回复和中介机构意见汇总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10-31
标题关于对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82号
批复原因2017年10月31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你公司拟以101,250.00万元的价格,向关联方南昌京鑫优贝网络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昌京鑫”)收购其所持有的壕鑫互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壕鑫互联”)45.00%的股权。 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并做出书面说明。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于2017年11月6日前将有关书面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大连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请待上述事项补充披露完毕后,再将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9-15
标题关于对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7]第14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7】第14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9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并报送我部。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19
标题壹桥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说明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299号
批复原因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6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299号)。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经详细自查,现对该问询函所提出的相关问题逐条回复并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16
标题壹桥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年报问询函回复说明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316号
批复原因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6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316号)。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经详细自查,现对该问询函所提出的相关问题逐条回复并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2-23
标题壹桥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说明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54号
批复原因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54号)。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经详细自查,现对该关注函所提出的相关问题回复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2-10
标题壹桥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说明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36号
批复原因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2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36号)。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经详细自查,现对该关注函所提出的相关问题逐条回复并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11-09
标题壹桥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半年报问询函回复说明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6]第39号
批复原因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11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6】第39号)。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经详细自查,现对该问询函所提出的相关问题逐条回复并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8-27
标题壹桥海参:关于对深交所关注函回复说明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142号
批复原因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6年8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142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就公司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减持公司股份事宜表示高度关注。
批复内容公司对关注函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回复说明内容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8-27
标题壹桥海参:关于对深交所问询函回复说明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385号
批复原因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上市公司”、“壹桥海参”)于2016年8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38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本公司对《问询函》进行了认真研究与落实,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现将回复说明内容公告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19
标题壹桥海参:关于司201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从事畜禽、水产养殖相关业务》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122号
批复原因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122号)。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经详细自查,现对该问询函所提出的相关问题逐条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6-10
标题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4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217号
批复原因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 217 号),函中提出以下问题: 一、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38%,而净利润同比增长40.73%。请结合公司毛利率变动情况对此进行详细说明。 二、你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幅度在30%以上,请结合信用政策对此进行说明。 三、你公司存货周转率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幅度在30%以上,请结合销售政策予以详细说明。 四、你公司存货本期末账面价值为4.54亿元,与期初相比大幅增长。请详细说明存货内部管理制度,并就存货中消耗性生物资产的监测时间、监测程序、监测方法等进行重点说明。 五、你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与上年同期相比的增长幅度在50%以上,请予以解释,并对你公司管理模式、销售模式以及近三年的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经详细自查,现对该问询函所提出的相关问题逐条回复并公告说明。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3-08-27
标题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3]第126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3年8月23日披露2013年半年度报告,独立董事林毅的配偶许英在2013年8月21日买入壹桥苗业股票3,000股,涉及金额为59,970元,违反了本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8.16条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不得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 同时,林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能勤勉尽责督促配偶合规买卖本公司股票,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3.1.5条和第3.1.6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公司对该监管函高度重视,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报了监管函内容,为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进行了规范。 2013年9月18日,独立董事林毅的配偶将本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所得5,525.29元上交公司。 公司已根据制定的整改方案进行了整改,对整改方案及整改落实情况已形成书面报告并提交至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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