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讯 公告日期:2020-06-23 |
标题 | 双环传动:关于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4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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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3-24 |
标题 | 双环传动: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59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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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7-12 |
标题 | 双环传动:关于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83号 |
批复原因 |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83号) |
批复内容 | 根据问询函要求,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复核,现就问询函中的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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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4-17 |
标题 | 关于对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35号 |
批复原因 | 你公司于2016年8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2017年2月24日,你公司披露已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归还日期为2017年2月23日。 |
批复内容 | 你公司未按相关规定归还闲置募集资金,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6.3.9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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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1-08-24 |
标题 |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浙证监上市字[2011]139号 |
批复原因 | 1、公司须补充制定《大股东定期沟通机制》。
2、公司应分解信息披露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各部门工作要求,责任落实到人,并制定相应奖惩措施,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完整性。
3、公司应按相关规定明确买卖本公司证券的问询、确认流程。
4、公司应在《总经理工作制度》中明确总经理的各类审批权限金额。
5、公司应在关联交易制度中补充制定与自然人交易的审批程序及限额。 |
批复内容 | 通过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司通过自查及对照检查,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在治理方面存在的不足。经过整改,公司补充完善了部分规章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尽责和规范运作意识得到显著提高,本次专项活动对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管理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
同时,公司治理工作作为一项复杂、系统、长期的工程,公司将以本次治理专项活动为起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浙江省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经营运作,强化信息披露管理,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持续深入地将公司治理工作开展下去,建立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
处理人 | 浙江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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