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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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警示  公告日期:2023-10-12
标题金固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浙江证监局[2023]第129号
批复原因经查,你们作为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固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金固股份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分别与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方签署相关协议,约定对其承诺保底收益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孙锋峰、孙金国、孙利群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10-12
标题关于对孙锋峰、孙金国、孙利群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孙锋峰、孙金国、孙利群: 经查,你们作为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固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金固股份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分别与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方签署相关协议,约定对其承诺保底收益。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第十七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孙锋峰、孙金国、孙利群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3-06-02
标题金固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6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0-29
标题关于对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36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21年11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6-16
标题关于对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23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6月2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6-03
标题关于对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29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6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9-30
标题关于对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49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10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0-09-17
标题金固股份: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浙江证监局[2020]第80号
批复原因(一)2020年3月11日,金固股份披露全资子公司特维轮网络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维轮”)与北京嵩山弘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签订《投资意向协议》,特维轮拟出资2,000万至3,000万元以增资或结合部分可转换债券方式投资标的公司。《投资意向协议》约定:双方同意签订意向协议后,如45天内双方未签订正式投资合作协议或投资资金未转入标的公司,协议自动解除。金固股份迟至5月23日才对上述《投资意向协议》后续进展情况进行披露。金固股份存在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情形。(二)2020年2月3日,金固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上回复相关提问时称“随着汽车超人和新康众的不断发展,他们一定会成为汽车后市场中的佼佼者和领头羊,2020年将会是公司后市场业务爆发的一年”。金固股份未在互动易回复中准确、完整地对上述事项进行说明,未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0-06-17
标题金固股份:关于公司厂房地下室发生火灾事故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20年6月15日18时多,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公园西路1181号的一个厂房地下室发生火灾事故。
批复内容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现场救援并积极配合消防官兵进行灭火工作,火情得到有效控制并扑灭。本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火情控制在地下仓库内,受损的为部分包装材料,公司在该厂区的其他厂房未受到火灾影响。目前事故具体原因及其造成的损失情况正在调查核实中。初步测算损失金额不大,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5-28
标题关于对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56号
批复原因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9日,你公司披露《回购报告书》,计划回购股份金额区间为20,000万元至40,000万元。2020年4月30日,你公司披露《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实际累计回购金额为7,722万元,未达到计划回购金额下限。
批复内容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和第11.1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14
标题关于对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6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5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3-31
标题关于对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37号
批复原因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近期,你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称,“随着汽车超人和新康众的不断发展,他们一定会成为汽车后市场中的佼佼者和领头羊,2020年将会是公司汽车后市场业务爆发的一年。”此外,你公司多次称“通过蒂森克虏伯的关系正在积极联系对接特斯拉,向其推荐新一代钢轮产品”以及“汽车超人也在和特斯拉中国积极联系,探讨为特斯拉体系提供售后服务的可能性”。你公司未在互动易回复中准确、完整地对上述事项进行说明,未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3-16
标题关于对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17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177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3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3-11
标题关于对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17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3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0-29
标题关于对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371号
批复原因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371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19年11月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0-09
标题关于对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353号
批复原因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353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在2019年10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21
标题关于对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93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93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5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9-01
标题金固股份: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641号
批复原因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64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要求公司在2018年8月31日之前,针对《问询函》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7-17
标题金固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535号
批复原因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固股份”)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535号)。
批复内容公司对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确认,现将有关问题及回复公告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23
标题金固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374号
批复原因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固股份”)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374号)。
批复内容公司对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确认,现将有关问题及回复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1-27
标题金固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66号
批复原因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6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对于问询函提及的“公司与受让方杭州市富阳区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公司拟出售部分土地和房产,经评估后转让对价为6,368万元,本次交易预计产生税后净利润约4,298万元”事项,本公司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27
标题金固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298号
批复原因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固股份”)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298号)。
批复内容公司对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确认,现将有关问题及回复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4-24
标题金固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190号
批复原因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19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孙锋峰先生持有的公司股票质押情况进行问询。
批复内容针对问询函的相关问题,公司通过向孙锋峰先生了解情况,并认真自查,现将有关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12-21
标题金固股份: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浙证监上市字[2015]128号
批复原因2015年12月21日,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发出的《上市公司监管关注函》(浙证监上市字【2015】128号),《关注函》指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特维轮网络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在其官方认证的微信公众号中发布的微信信息与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内容不符,要求公司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涉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的执行,并按公司制度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
批复内容收到《关注函》后,公司已对特维轮网络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进行了警示谈话和内部处罚,并对微信公众号中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相符的微信信息进行了删除。同时公司也约谈了各子公司负责人,指示他们学习信息披露相关规则,并要求他们无论是否以公司、子公司或个人名义对外发布与公司有关的信息均需公司证券部预先审核。公司此后也将严格控制、预审官网、公司及子公司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的信息发布内容,确保信息披露的一致性,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10-15
标题金固股份: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479号
批复原因2015年10月1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孙兴源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479号),《关注函》指出,公司的副总经理孙兴源于2015年3月10日卖出公司股票,又于2015年9月9日买入公司股票,上述股票买卖行为构成《证券法》第四十七条所界定的短线交易。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此高度关注,要求孙兴源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提醒: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批复内容收到《关注函》后,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新深入学习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副总经理孙兴源先生也于2015年11月27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5-15
标题金固股份: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5]第140号
批复原因2015年5月1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5】第140号),指出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13日以来,涨幅较大,要求公司进行自查并做出书面说明,主要包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是否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是否存在或者筹划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在此期间是否买卖公司股票;近期公共媒体是否报道了其他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批复内容2015年5月19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复函》(浙金固【2015】第10号),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的问题逐一进行了回复说明。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4-24
标题金固股份: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48号
批复原因2015年4月2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48号),要求公司就深交所在2014年年报审查中发现的问题作出书面说明,主要包括对子公司超出额度发生的担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预付款大幅下降的原因、存货余额大幅增长原因及说明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充足、应付票据余额较高的原因、毛利率增长的原因、子公司出现微利或亏损的原因、销售费用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不一致的原因等。
批复内容2015年4月29日,公司出具《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复函》(浙金固【2015】第9号),就深交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4-05-28
标题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4]第49号
批复原因2014年5月2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问询函中指出公司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临时停牌期间,公司所在地及周边地区账户中有部分投资者在股票停牌前交易量较大,要求公司作出书面说明,主要包括就信息是否泄密进行严肃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内幕信息知情人与附件中所列投资者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附件所列投资者是否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批复内容2014年6月3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复函》(浙金固【2014】第11号),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的问题逐一进行了回复说明。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3-05-29
标题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3]第48号
批复原因2013年5月2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3】第48号),《关注函》指出,公司2012年在存货成本核算过程中由于存货统计及计价差错,导致在2012年期末补计提了2012年一季度至四季度的营业成本共817万元,占2012年经审计营业成本的1.23%,2012年营业成本存在季度间跨期确认的问题,要求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批复内容收到《关注函》后,公司除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新深入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外,还邀请公司审计机构对财务人员进行了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加强财务部会计核算,对各项财务核算进行反复的复核,提升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杜绝上述事项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3-05-15
标题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3]第246号
批复原因2013年5月1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3】第246号),要求公司就深交所在年报审查中发现的问题作出书面说明,主要包括前五大客户的具体情况及其变化、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应收账款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回收情况、存货的成本计价方法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毛利率、净利率波动的原因、营业收入的波动情况等。
批复内容2013年5月17日,公司出具《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复函》(浙金固【2013】第15号),2013年5月28日,公司出具《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复函补充》,就深交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5-09
标题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业绩预报、业绩快报及其修正》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3]第62号
批复原因2013年5月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3】第62号),《监管函》指出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净利润为5,724万元,与2012年业绩快报披露的净利润7,125万元相差1,401万元,差异幅度为24%,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2.1条、第11.3.7条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业绩预报、业绩快报及其修正》的有关规定,要求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批复内容收到深交所的《监管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新深入学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定,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意识。公司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要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1-07-26
标题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浙证监上市字[2011]117号
批复原因1、公司应分解信息披露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各部门工作要求,责任落实到人。并制订相关奖惩措施,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2、公司须进一步加强公司网站建设,开设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构建公司与投资者的网络沟通平台,增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互动。 3、公司进一步加大内审工作范围,完善审计底稿,切实发挥内审工作的作用。
批复内容公司治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公司将始终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有关部门依法规范运作的意识,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树立良好的上市公司形象,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保障和促进公司健康、稳步、可持续发展。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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