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图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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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4-05-11
标题云图控股:关于高管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阚夕国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信》,获悉其配偶苏庆玲女士于2024年4月23日至5月6日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行为构成短线交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批复内容二、 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整改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调查了解相关情况,阚夕国先生及其配偶苏庆玲女士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公司对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和整改措施如下: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庆玲女士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全部上缴公司。2、经核实,苏庆玲女士不存在主观故意违规情况,其交易期间未征询阚夕国先生意见,亦未告知上述交易行为,系个人根据证券市场已公开的信息并基于个人判断而独立作出的投资行为。阚夕国先生不知悉苏庆玲女士证券账户交易情况,且未告知其公司经营相关情况或其他内幕信息,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主观故意。3、上述事项发生后,阚夕国先生对于未严格履行督促义务,未能及时发现其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深表自责。阚夕国先生及其配偶苏庆玲女士已深刻认识到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因上述操作给公司和市场造成的不良影响,向公司和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证券交易中严格规范本人及近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提高买卖公司股票的谨慎性,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4、公司于2024年5月9日组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学习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并敦促相关人员在规范好自身行为管理的同时,强化对亲属的行为规范和监督,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后续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提高相关人员的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3-09-14
标题云图控股:关于获悉公司监事被监视居住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涉嫌违反法律法规。
批复内容张鉴先生因个人原因目前被施秉县公安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处理人施秉县公安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0-27
标题关于对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35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11月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11
标题云图控股:关于对四川证监局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川证监公司[2019]16号
批复原因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关于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问询函》(川证监公司[2019]16号)。
批复内容公司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问询函中提到的应付票据相关问题进行逐项落实。经核查,2018年末公司应付票据保证金和实际开票余额相匹配,期末报表显示票据保证金远高于应付票据余额系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将向合并范围内单位开票且已贴现未到期的票据重分类至短期借款所致,具有合理性,公司受限货币资金不存在除票据保证金之外的其他受限因素。公司对问询函作出了书面回复,年审会计师亦发表了专项说明,现将问询函及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处理人四川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8-16
标题新都化工:关于对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380号
批复原因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都化工”或“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38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就问询函中提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了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6-13
标题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交所2014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227号
批复原因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都化工”或“公司”)于2015年6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22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复。 1、2012年至2014年,你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0.61亿元,1.11亿元和2.17亿元,请结合你公司的销售政策说明应收账款余额逐年上升的原因。 2、2014年,你公司化工业务毛利率为7.48%,同比2013年下降6.15个百分点,请结合行业情况解释你公司化工业务毛利率下降较多的原因。
批复内容公司组织了相关人员对问询函中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了书面回复,现将公司回复的内容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03-25
标题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工程承包单位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今日上午9时30分,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嘉施利(平原)化肥有限公司工程承包施工单位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截止下午17时,已有两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一人受伤,无生命危险。
批复内容我公司及施工单位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找原因进行整改。 由于嘉施利(平原)化肥有限公司目前处于项目建设期,此事件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处理人相关部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8-30
标题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接受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2号》
文件批号川证监上市[2013]43号
批复原因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2013年5月19日至7月10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2013年8月30日出具了《监管意见函》(川证监上市[2013]43号),指出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公司治理方面 (1)未严格履行董事会决议。 (2)董事监事薪酬未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2、信息披露方面 (1)未披露个别董事在公司领取薪酬事项。 (2)未披露年审注册会计师轮换事项。 (3)未充分披露无形资产会计政策。
批复内容公司针对以上问题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并予以整改。
处理人四川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03-10
标题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关联交易进行整改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2]第17号
批复原因公司未及时对关联交易进行审核并披露。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上述问题,仔细分析了违反规定原因,总结吸取教训,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1、公司已加强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销售、供应、工程部门和财务部门主要干部的培训,认真学习关联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让参与人员明白哪些是公司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关联交易的决策及披露要求。 2、公司已经要求董监高将所有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进行申报,公司内审部、证券部及财务部已经对2011年前的交易进行了核查,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外,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3、公司要求在各项业务开展时要严控关联交易的发生,除已履行审批并披露的预计关联交易外,原则上不允许新发生关联交易。 4、加大惩戒力度,对董监高及业务部门主要干部不及时上报关联交易的责任人按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规定追究责任。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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