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和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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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警示  公告日期:2022-10-15
标题万和电气: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2]138号
批复原因1、未计提模具摊销费用。 2、未及时确认管理费用。 3、未及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营业成本核算不准确。 5、预计负债及营业外收支核算不准确。 6、少计其他权益工具权益变动损失。 7、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派生科技、卢楚隆、卢宇轩、朱龙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1-10-23
标题万和电气:关于监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于今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惠光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万和电气股票的情况及致歉声明》,获悉黄惠光先生的女儿黄荔君女士分别于2021年6月30日及2021年10月21日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行为。
批复内容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按照上述规定,公司应没收黄荔君女士违法所得。上述所得收益人民币255元作为本次短线交易的获利金额已全部上交公司。 2、公司此前已预约于2021年10月27日披露《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公司查询与核实,本次短线交易为黄荔君女士操作失误所致,虽然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窗口期内,但是黄惠光先生对该交易并不知情,且未告知其关于公司经营的相关情况或其他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违规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3、黄惠光先生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黄荔君女士已深刻认识到此次事项的严重性,对因本次误操作构成短线交易而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将在今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4、公司董事会同时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重申了股份变动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9-18
标题万和电气: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487号
批复原因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称“万和电气”)于2017年9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48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对所提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回复说明。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11-08
标题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监管局现场检查相关问题的整改方案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文件批号广东监管局[2012]39号
批复原因一、关于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方面的问题 二、关于信息披露方面的问题 三、关于会计工作方面的问题
批复内容通过本次活动,整改了公司在治理工作、信息披露及财务工作等各方面工作发现的漏洞和问题,加强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于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等的重视程度,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提高法人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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