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龙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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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4-09-29
标题关于对云南惠鑫盛投资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九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十四条
文件批号云南证监局[2024]21号
批复原因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12月6日期间,你公司作为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津药业)持股5%以上的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4,011,136股龙津药业股份,累计减持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15%
批复内容现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云南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4-05-13
标题关于对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12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5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3-05-16
标题龙津药业:关于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5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12-31
标题龙津药业:关于货币资金被扣押的提示性公告
相关法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文件批号楚监扣[2022]8009号
批复原因公司在受让云南三七科技灯盏花药业有限公司、云南三七科技灯盏花种植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过程中,云南三七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与公司签订《产权交易补充合同》,造成国家利益损失16,936,466元人民币。
批复内容楚雄州监察委员会决定依法对公司因签订《产权交易补充合同》获益的12,297,504元人民币予以扣押。
处理人楚雄州监察委员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7-29
标题关于对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80号
批复原因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1、2017年11月6日,你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现金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分别收购云南三七科技灯盏花药业有限公司、云南三七科技灯盏花种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家标的公司”)100%股权。11月22日,上述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1月2日,你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及《产权交易补充合同》,并于1月4日披露了《关于现金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以下简称“《进展公告》”)。《进展公告》中仅披露了《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未披露《产权交易补充合同》的相关内容,而《产权交易补充合同》包含两家标的公司过渡期损益安排、付款时间及条件等重要交易条款。你公司直至2020年7月25日才补充披露《关于现金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补充公告》。 2、2019年7月10日,你公司取得上述两家标的公司控制权,但未及时将两家标的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导致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错报。2020年7月25日,你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并追溯调整2019年第三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的相关财务数据。其中,你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由180.59万元调整至154.92万元,减少金额占更正后净利润的比例为16.57%。 3、2020年1月22日,你公司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9年净利润为404.14万元至606.21万元。4月14日,你公司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19年净利润为亏损2,207.59万元至2,575.52万元。4月29日,你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2019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亏损2,310.74万元。你公司2019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与业绩预告差异较大,但未能按规定及时修正。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7-07
标题龙津药业: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22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诫勉谈话  公告日期:2020-06-28
标题云南证监局关于对樊献俄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4号
批复原因 一、关联交易事项披露不完整。 二、股权收购事项会计处理不及时,导致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错报。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处理人云南证监局
诫勉谈话  公告日期:2020-06-28
标题云南证监局关于对苏闽娟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3号
批复原因一、关联交易事项披露不完整。 二、股权收购事项会计处理不及时,导致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错报。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处理人云南证监局
诫勉谈话  公告日期:2020-06-28
标题云南证监局关于对李亚鹤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2号
批复原因 一、关联交易事项披露不完整。 二、股权收购事项会计处理不及时,导致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错报。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处理人云南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0-06-28
标题云南证监局关于对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1号
批复原因一、关联交易事项披露不完整。 二、股权收购事项会计处理不及时,导致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错报。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处理人云南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4-14
标题龙津药业: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8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3-21
标题关于对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8号
批复原因龙津药业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8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19年3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云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3-13
标题龙津药业: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113号
批复原因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113号)。
批复内容公司对问询函所关注的问题逐个进行了认真核查,并按要求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26
标题龙津药业: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131号
批复原因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13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对问询函所关注的问题逐个进行了认真核查,并于2018年5月24日提交回复,现公告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9-22
标题龙津药业: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485号
批复原因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48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对公司2017年9月7日披露《关于执行2017版<医保目录>及在四川省被给予不良记录的说明公告》相关事项提出问询。
批复内容收到问询函后,公司对问询函所关注的问题逐个进行了认真核查,并按照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提交了回复报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9-08
标题龙津药业:关于执行2017版《医保目录》及在四川省被给予不良记录的说明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川药采联办[2017]22号
批复原因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于2017年7月6日发布《关于取消药品挂网/中标资格并给予不良记录的通知》(川药采联办〔2017〕22号),公示本公司未按要求填报参考价的投诉属实,将本公司等3家企业列入一般不良记录,并取消龙津·注射用灯盏花素3个规格本轮标期的中标资格。
批复内容在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项目中,本公司所有操作均按文件要求执行,对反馈的问题也多次向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提交了材料,并对公示结论和处罚结果积极申诉。截至目前,公司对四川省上述公示的申诉仍在进行。公司将在其他地区的招标中严格遵守相关要求,避免类似情况出现,保证下一阶段公司产品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处理人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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