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公告日期:2022-09-22 |
标题 | 国恩股份: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收到青岛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青岛证监局[2022]15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你担任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恩股份”或“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你的儿子纪星宇于2022年8月17日买入公司股票700股,交易金额22,022元;2022年8月19日卖出公司股票700股,交易金额25,956元;2022年8月19日,又买入公司股票700股,交易金额25,396元。你儿子纪星宇将持有的国恩股份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又卖出,该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青岛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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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2-08-23 |
标题 | 国恩股份:关于公司高管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纪先尚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获悉纪先尚先生之子纪星宇近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
批复内容 | 公司获悉该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向纪先尚先生和纪星宇核查相关情况,纪先尚先生和纪星宇积极配合、主动纠正。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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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01-09 |
标题 | 国恩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3号 |
批复原因 | 2016年1月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3号)。 |
批复内容 | 根据问询函要求,公司董事会首先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近亲属在分配方案公告前一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根据自查结果显示,以上人员均未在所述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在认真自查基础上,结合公司情况,对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补充说明。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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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11-23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下发《监管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青证监函[2015]153号 |
批复原因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以下简称“青岛证监局”)于2015年10月12日起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2015年11月23日下发了《监管关注函》(青证监函[2015]153号),就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公司提出关注,并要求向公司切实进行整改。
1、公司治理方面
2、财务报表列报方面
3、募集资金管理方面 |
批复内容 | 公司收到《监管关注函》后,及时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落实整改,具体整改情况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青岛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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