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3-21 |
标题 | 关于对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7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3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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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3-06 |
标题 | 关于对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2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监管函 |
批复内容 |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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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2-15 |
标题 | 关于对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5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并对外披露,并同时提交控股股东的书面说明等附件。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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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2-21 |
标题 | 关于对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时桂清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21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监管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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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1-11-19 |
标题 | 关于对吕小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广东证监局[2021]118号 |
批复原因 | 我局检查人员多次以电话、微信或短信等方式通知你配合提供相关资料,但你一直未予配合。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广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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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1-11-19 |
标题 | 关于对SHI GUI QING(时桂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广东证监局[2021]117号 |
批复原因 | SHIGUIQING(时桂清):经查,你作为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宇通讯或公司)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于2017年9月至11月借用、控制姜金锁证券账户通过大宗交易买入通宇通讯股票合计187.4万股,占通宇通讯总股本的0.83%;2019年5月至12月,你通过集合竞价和大宗交易将上述通宇通讯股票全部卖出。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广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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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18-08-31 |
标题 | 关于对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8〕49号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广东证监局[2018]49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我局发现你所在为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宇通讯或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存在未勤勉尽责,未审慎履行核查和验证义务,导致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准确的情形:一是你所委派未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律师身份代替承办律师对通宇通讯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二是通宇通讯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董事长未出席,由董事陈红胜主持,你所见证律师未按《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要求公司履行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的程序,且未在法律意见书中予以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等相关规定。 |
批复内容 | 根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广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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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7-10 |
标题 | 关于对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12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关于对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批复内容 | 请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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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13 |
标题 | 通宇通讯: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256号 |
批复原因 |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256号),要求公司就相关问题作出补充说明。 |
批复内容 | 现就问询函所涉及问题回复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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