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3-14 |
标题 | 关于对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及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19]第16号 |
批复原因 |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股东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裕集团”)存在以下违规情形:
一、 张裕集团未严格履行承诺
二、公司未完整、准确地披露张裕集团的承诺履行情况 |
批复内容 |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控股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并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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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9-03-09 |
标题 | 关于对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
文件批号 | 山东证监局[2019]7号 |
批复原因 | 近期,我局对你公司商标、专利权属问题进行了专项核查,检查发现如下问题:1、我局已于2010年作出《关于对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要求你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张裕”等商标权属问题,对于新注册的爱斐堡、黄金冰谷等商标,应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截至2018年底,“张裕”等商标权属问题仍未解决;除《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约定的商标外,2010年底前由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裕集团)注册的“爱斐堡”系列防御商标等仍未变更注册手续。2、2011年以来,张裕集团将注册商标授权你公司无偿使用,将申请专利授权你公司有偿或无偿使用。对于无偿使用的商标、专利,你公司均未与张裕集团签署许可使用合同。除部分商标与“张裕”商标无法剥离外,其余商标、专利均有条件由你公司进行注册或申请,但仍由张裕集团注册或申请后特许你公司使用,影响上市公司资产独立性。3、你公司未完整披露张裕集团承诺履行情况。张裕集团承诺:根据《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每年收取的商标使用费主要用于宣传张裕等商标和本合同产品。经查,2013年至2017年,张裕集团未严格履行承诺。你公司未在2013年至2017年定期报告中完整披露张裕集团承诺履行情况。 |
批复内容 |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第二十五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六十八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第八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按规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山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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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19-03-09 |
标题 | 张裕A: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
文件批号 | 山东证监局[2019]8号、[2019]9号 |
批复原因 | 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你公司在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裕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根据《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每年收取的商标使用费主要用于宣传张裕等商标和本合同产品。经查,2013年至2017年,你公司未严格履行承诺。对于公司存在的上述问题,周洪江作为时任公司总经理、曲为民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第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周洪江、曲为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按规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当引以为戒,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
处理人 | 山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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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12-24 |
标题 | 关于对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255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255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结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在2018年12月26日前书面答复我部,说明王仕刚任职时间是否符合规定,如否,请按照相关规定尽快更换独立董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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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4-05-27 |
标题 |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4]第24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中收购和出售资产情况的披露存在问题。 |
批复内容 |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4】第248号)要求,公司将有关事项补充披露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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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3-06-20 |
标题 |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12年年度报告的更正与补充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3]第38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和201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相关内容存在问题:
1、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现金流量表中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012年度研发支出情况
3、2012年度接受机构调研情况
4、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5、控股股东2012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现金流及发展战略
6、处罚及整改情况
7、2012年年度报告第107页中亚药业与本公司关系 |
批复内容 |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3]第388号)的要求,公司将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和2012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做出了更正与补充。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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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3-04-19 |
标题 |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价有限公司关于与烟台中亚药业有限公司及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关系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13]第60号 |
批复原因 | 一、公司及控股股东与中亚医药、中亚药业的关系及其交易问题;
二、销售渠道承担中亚药业、中亚医药的产品销售费用情况问题。 |
批复内容 | 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3】第60号)要求,现将公司与烟台中亚药业有限公司及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关系等情况作了说明。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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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0-12-04 |
标题 |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山东监管局[2010]11号文 |
批复原因 | 一、关于财务核算方面
1、多预提广告费用。
2、部分产品销售收入确认不符合收入确认原则.
3、部分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
二、商标使用权方面
三、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披露方面
四、公司治理方面
五、公司提前向控股股东分配红利问题 |
批复内容 | 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此次对我公司的现场检查,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对公司未来的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董事会将以此为契机,深入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全面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强化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确保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发展。 |
处理人 | 山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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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0-11-02 |
标题 |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2010]11号 |
批复原因 | 一、财务核算方面
(一)多预提广告费用。
(二)部分产品销售收入确认不符合收入确认原则。
(三)部分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
二、商标使用权方面
三、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披露方面
四、公司治理方面
(一)规章制度方面
(二)独立性方面
五、公司提前向控股股东分配红利问题 |
批复内容 | 针对上述问题和要求,公司将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于30日内将整改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 |
处理人 | 山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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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10-16 |
标题 |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巡检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鲁证监公司字[2008]63号文 |
批复原因 | 一、关于公司规章制度、“三会”运作及经营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关于独立性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关于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关于财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
批复内容 | 山东监管局此次对我公司的例行巡回检查,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对公司未来的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董事会将以此为契机,深入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全面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强化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确保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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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山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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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13 |
标题 |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问题一:公司现行部分管理制度尚需根据新近颁布的法律法规加以修改和完善,并加大执行力度
问题二:公司需要强化与各位董事信息沟通的广度和深度
问题三:关于更多地发挥独立第三方机构的积极作用,加强对生产经营和市场运行各个环节的监督控制问题
问题四:关于加强公司独立性问题
问题五:关于健全董事会工作机构、加强监事会监督作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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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通过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在以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公司将随着生产经营环境的变化和管理需要,本着简便有效、操作性强的控制原则,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制度保证。 |
处理人 | 其他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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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5-06-02 |
标题 |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巡检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鲁证监公司字[2005]27号文 |
批复原因 | 公司章程及"三会"运作、违规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等方面存在问题。 |
批复内容 | 2005年3月28日至4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对本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并于2005年4月21日以鲁证监公司字[2005]27号文对本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针对《整改通知》中指出的问题,本公司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精神,进行了逐一整改。 |
处理人 | 山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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