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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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6-15
标题科隆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科隆股份2021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51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3-03
标题关于对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14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3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辽宁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2-01-26
标题科隆股份:关于收到辽宁证监局对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喀什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文件批号辽宁证监局[2022]3号
批复原因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喀什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9月,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隆股份)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你们持有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恒泽)100%股权。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书》,你们作为四川恒泽原股东,承诺四川恒泽各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为:2016年度不低于2,600万元、2016-2017年度累计不低于6,000万元、2016-2018年度累计不低于10,300万元、2016-2019年度累计不低于15,000万元、2016-2020年度累计不低于20,000万元,考核净利润以四川恒泽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并根据《利润补偿协议书》关于应收账款的约定进行相应调整,同时扣除科隆股份为四川恒泽提供的财务资助资金相关的财务费用。如四川恒泽未实现或达到《利润补偿协议书》中“预测及承诺净利润数”部分约定的金额或条件,你们应按照协议约定向科隆股份进行补偿并互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补偿方式优先以你们持有的科隆股份股权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足。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4月26日出具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4-00057号),四川恒泽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均未实现承诺净利润,同时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应收账款回款不达标。根据《利润补偿协议书》,2017年度、2018年度应分别补偿股份395,966股、5,536,136股,上述股份已经科隆股份回购注销;2019年度、2020年度合计应补偿股份3,720,947股,同时补偿现金8,050万元。截至目前,你们仍未配合公司完成2019年度、2020年度应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工作,亦未履行相应现金补偿义务。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处理人辽宁证监局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1-10-14
标题关于对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喀什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截至目前喀什新兴鸿溢、喀什泽源仍未配合完成2019年度、2020年度应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工作,亦未履行相应现金补偿义务,违反了其作出的承诺。
批复内容对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喀什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9-07
标题关于对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21]第2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9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辽宁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1-08-24
标题科隆股份:关于公司董事在窗口期误买入公司股票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李岩女士因操作失误于2021年8月23日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了300股公司股票,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窗口期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李岩女士已深刻认识到本次窗口期买入公司股票属于违规行为,在知悉本次交易后立即向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报告,并就本次交易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李岩女士表示后续将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其本人的证券账户,审慎操作,重视并履行自身职责和义务,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4-28
标题关于对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12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5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辽宁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4-08
标题关于对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17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4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辽宁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3-19
标题关于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6号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辽宁证监局[2021]6号
批复原因一、审计证据充分性不足 二、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三、其他执业问题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辽宁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3-08
标题关于对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3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4.1.1条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1-02-08
标题科隆股份:关于收到辽宁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
文件批号辽宁证监局[2021]3号
批复原因一是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不规范。 二是缺乏对子公司有效的控制制度。 一是工程项目核算不准确。 二是研发费用资本化依据不足。 三是未对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开展减值测试。
批复内容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辽宁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9-22
标题关于对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0]第3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9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6-09
标题科隆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40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18
标题科隆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9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9-11-05
标题科隆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112号
批复原因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隆股份”或“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112号)。
批复内容公司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就相关事项展开了认真核查,现就《问询函》所提及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29
标题关于对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422号
批复原因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422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5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辽宁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9-05-13
标题科隆股份:关于高管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9年5月9日,季春伟先生在实施减持公司股票操作时,由于操作失误,错误的将拟“卖出”的股票做了“买入”处理,错误委托买入公司股票共计20,000股,成交金额370,240元。
批复内容针对本次误操作的处理情况如下: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的规定。2019年5月8日至2019年5月9日,季春伟先生卖出公司股票的最高成交价为18.790元/股,买入公司股票的最低成交价为18.512元/股,买入的股数20,000股,因此本次短线交易的获利金额为5,560元。季春伟先生承诺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收益全部上缴公司。 2、受短线交易规则限制,季春伟先生在上述短线交易行为发生后的6个月内,任何买卖科隆股份的行为都将构成新的短线交易。季春伟先生已承诺自上述短线交易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买卖科隆股份股票。 公司向季春伟先生详细告知了法律、法规中关于短线交易股票的有关规定,并要求其严格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同时,季春伟先生已深刻认识到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对本次误操作构成的短线交易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10
标题关于对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69号
批复原因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69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5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辽宁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5-08
标题关于对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183号
批复原因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183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关注函问题进行书面说明,并在5月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5-08
标题关于对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18]第131号
批复原因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你公司直通披露了《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科隆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之持续督导意见》等相关文件,其中存在以下多处披露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年报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中“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据错误;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中“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中所得税影响额数据错误;第五节“重要事项”中“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中数据错误;第五节“重要事项标”中“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中合计派发股利数据错误。《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中“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中合计派发股利数据错误。《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科隆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之持续督导意见》中“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状况”中“(二)2017年主要财务情况”中所列示的利润表项目里的营业成本、营业利润及增速数据错误;“五、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情况”中“(四)补偿详细情况”中2016年和2017年累计实际利润和当年应补偿股份数据错误;“五、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情况”中“(五)回购股份的主要内容”中,回购股份数量数据错误。在我部的敦促下,你公司进行了相应的补充、更正。
批复内容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充分重视信息披露工作,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8-25
标题科隆精化: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问询函[2016]第122号
批复原因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6】第12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对《问询函》中所提问题进行落实与说明。现就《问询函》所提及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18
标题科隆精化: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33号
批复原因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隆精化”)于2016年4月29日披露了《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并于2016年5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33号)。
批复内容公司现根据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答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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