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益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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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5-25
标题诚益通: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33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0-28
标题关于对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43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4-30
标题诚益通: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2020年年报问询函》之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9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9-30
标题诚益通: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2020年半年报问询函》之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6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6-03
标题关于对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197号
批复原因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197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9年6月6日前将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8-02-22
标题关于对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李龙萍、董事会秘书刘棣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李龙萍、刘棣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7年6月27日、7月17日及7月31日,李龙萍通过本所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诚益通)股份2,266,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金额72,917,234元。李龙萍在诚益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李龙萍在实际减持股份前没有预披露股份减持计划,违反了上述承诺。 根据李龙萍和刘棣提供的证明材料,李龙萍曾在首次减持股份前就减持所需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向董秘刘棣进行咨询,并于2017年6月8日向其递交了《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刘棣忽略了李龙萍在招股书中作出的减持承诺,告知李龙萍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无需履行预披露义务。刘棣没有认真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对李龙萍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李龙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11.11.1条和本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三条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秘书刘棣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和第3.2.2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6.2条和第16.4条和本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李龙萍、董事会秘书刘棣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李龙萍、刘棣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7-12-25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李龙萍)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文件批号北京证监局[2017]157号
批复原因2015年3月10日你在《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了承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同时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于违规后十日内上交公司,同时本人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年”。2017年6月27日你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诚益通股票1,000,000股、7月17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013,200股、7月31日再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253,540股,你的上述减持行为未依据承诺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第六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以及《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6号)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现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及《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对你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要求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规范股票买卖行为,严格遵循信息披露义务,切实履行承诺,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北京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诫勉谈话  公告日期:2017-12-11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刘棣)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北京证监局[2017]150号
批复原因你(110108********631X)作为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在2017年6月8日接到大股东李龙萍的函告,其将于近期以大宗交易方式及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诚益通股份不超过2%和1%,你告知李龙萍大宗交易无需披露公告,即日起可以自行按照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进行大宗交易减持,忽略了李龙萍在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李龙萍据此实施了违反承诺的减持。你的行为没有做到勤勉尽职,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和证券法相关规定,现要求你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学习,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于2017年12月15日9:00到北京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26
标题诚益通: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之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30号
批复原因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3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就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整理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11
标题诚益通: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22号
批复原因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益通”、“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公告了诚益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文件,并于2016年4月1日收到贵部下发的《关于对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22号)。
批复内容公司现根据《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解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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