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公告日期:2022-01-29 |
标题 | 关于对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郭刚、周桂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四川证监局[2022]4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及签字注册评估师郭刚、周桂刚在执业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收益法评估对有关参数取值错误
二、收益法评估有关参数取值缺乏客观依据
三、评估报告及说明披露存在问题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郭刚、周桂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四川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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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11-23 |
标题 | 关于对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1]第1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1]第17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1年12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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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4-08 |
标题 | 关于对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169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在2021年4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四川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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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1-01-21 |
标题 | 运达科技:关于公司高管亲属短线交易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副总裁江海涛配偶杨红毅女士于2021年1月13日、2021年1月18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构成了短线交易。 |
批复内容 | 1、依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2、江海涛先生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配偶杨红毅女士已深刻意识到本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存在的问题,江海涛先生及杨红毅女士特委托公司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向公司董事会表示未来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同时,江海涛先生声明其并不知晓杨红毅女士股票交易相关情况,且未告知其公司经营的相关情况或其他内幕信息,杨红毅女士亦声明,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为其个人操作,系其根据对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不存在从任何其他主体获得公司非公开信息并利用非公开信息买卖股票,或受任何其他主体建议、指导、明示或暗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3、公司董事会已再次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认真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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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8-11 |
标题 | 关于对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0]第27号 |
批复原因 |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7月29日,你公司直通披露了《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成都交大运达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我部对上述披露文件进行了形式审查,请从如下方面予以完善: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8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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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11-23 |
标题 | 关于对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问询函[2018]第46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关于对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11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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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8-23 |
标题 | 关于对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7]第46号 |
批复原因 |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8月15日,你公司直通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我部对上述披露文件进行了形式审查。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按要求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及补充披露,并在8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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