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泽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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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4-24
标题关于对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16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2-10-26
标题润泽科技: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问询函[2022]第11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10-08
标题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32号(沈仁荣)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浙江证监局[2022]32号
批复原因沈仁荣内幕交易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丽盛)股票。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没收沈仁荣违法所得8,717,511.14元,并处以26,152,533.42元罚款。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8-29
标题关于对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33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9月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上海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6-02
标题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25号(俞人玮)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25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俞人玮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俞人玮”证券账户于2015年5月8日开立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路证券营业部。沈某荣于2020年9月7日至2021年1月21日借用“俞人玮”证券账户交易“普丽盛”股票。期间,交易资金全部来源于沈某荣,交易由沈某荣决策,交易所得资金归属于沈某荣控制使用。
批复内容责令俞人玮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6-02
标题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26号(庄祥英)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26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庄祥英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庄祥英”证券账户于2020年6月24日开立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威陵大厦证券营业部。沈某荣于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12月8日借用“庄祥英”证券账户交易“普丽盛”股票。期间,交易资金全部来源于沈某荣,交易由沈某荣决策,交易所得资金归属于沈某荣控制使用。
批复内容责令庄祥英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5-24
标题普丽盛: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30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2-03-10
标题关于对顾凯伦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顾凯伦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5年11月3日,顾凯伦与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丽盛”)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共同出资设立江苏普华盛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华盛”)。2017年9月18日,顾凯伦与普丽盛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承诺普华盛2017年至2020年实现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800万元、1,000万元、1,200万元、1,400万元。根据《投资合作协议》《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如普华盛任一年度的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顾凯伦应就未达到承诺净利润的部分对普丽盛进行补偿,补偿方式为优先以持有的普华盛股权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足。 根据普丽盛披露的相关公告,普华盛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3,369.57万元,未实现承诺业绩。根据《投资合作协议》《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顾凯伦应补偿金额为4,335.97万元。普丽盛于2021年8月6日向顾凯伦发出催告函,要求其在收函后五日内履行补偿义务。截至本决定书出具日,顾凯伦仍未履行2020年度业绩补偿义务,违反了其作出的承诺。 顾凯伦作为普丽盛的交易对方及业绩补偿义务人,未能诚实守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8.6.1条,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7.4.1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2.4条和《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顾凯伦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2-28
标题关于对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54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1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上海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8-30
标题普丽盛被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沪市监金处[2021]282021000647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文件批号沪市监金处[2021]282021000647号
批复原因普丽盛一台作业叉车未办理定期检验仍将其用于货物搬运。
批复内容责令普丽盛停止使用相关特种设备,并处罚款三万元。
处理人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6-08
标题关于对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73号
批复原因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2021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追认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2020年你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普丽盛三环食品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环食品”)与关联方上海普狄工业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普狄”)合计发生关联交易2,467.36万元,其中,2020年6月9日你公司向上海普狄采购设备2,345.13万元;2020年1至12月你公司向上海普狄出租厂房,租金总额为114.02万元;2020年4至5月三环食品向上海普狄提供劳务8.21万元。上述关联交易合计占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34%。你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1年4月19日才补充履行审议程序并对外披露。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31
标题关于对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1]第7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充分提示本次交易的风险,在2020年11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4-30
标题关于对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1]第6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1]第6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5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4-21
标题润泽科技受到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处罚(廊开建罚[2018]13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廊开建罚[2018]13号
批复原因润泽科技投资建设的润泽大数据项目和润泽A-2数据中心等建筑工地存在道路积尘严重、工地内主要道路未硬化、土方施工无雾炮等湿法作业、现场积尘严重、裸土苫盖不全、渣土运输车未按规定时间行驶等问题
批复内容对润泽科技处以罚款10万元。
处理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4-21
标题中工服工惠驿家信息服务(阳谷)有限公司受到国家税务总局阳谷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处罚(阳谷一分局税简罚[2019]438503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阳谷一分局税简罚[2019]438503号
批复原因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批复内容对其处以罚款200元。
处理人国家税务总局阳谷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4-15
标题关于对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的2020年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5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4月21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上海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1-03-10
标题关于对顾凯伦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当事人: 顾凯伦,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对方和业绩补偿义务人。经查明,顾凯伦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5年11月3日,顾凯伦与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丽盛”)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共同出资设立江苏普华盛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华盛”)。2017年9月18日,顾凯伦与普丽盛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承诺普华盛2017年至2020年实现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800万元、1,000万元、1,200万元、1,400万元。根据《投资合作协议》《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如普华盛任一年度的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顾凯伦应就未达到承诺净利润的部分对普丽盛进行补偿,补偿方式为优先以持有的普华盛股权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足。根据普丽盛披露的相关公告,普华盛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分别实现净利润54.08万元、-3,288.30万元、-1,428.23万元,均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投资合作协议》《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顾凯伦应分别补偿994.56万元、3,581.99万元、2,389.30万元。顾凯伦已以持有的普华盛13.26%的股权履行完毕2017年业绩补偿义务,2018年度、2019年度应补偿金额分别为3,581.99万元、2,389.30万元,普丽盛先后于2019年6月4日、2020年1月10日、2020年11月24日向顾凯伦发出履行业绩补偿告知函,截至本决定书出具日,顾凯伦仍未履行2018年、2019年业绩补偿义务,违反了其作出的承诺。顾凯伦作为上市公司普丽盛的交易对方及业绩补偿义务人,未能诚实守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11.11.1条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8.6.1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对顾凯伦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20-11-20
标题关于对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0]第41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充分提示本次交易的风险,在2020年11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6-01
标题普丽盛: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33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9-12
标题关于对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19]第124号
批复原因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5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因编制合并报表时未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调整全资子公司意大利CO.M.A.N.CostruzioniMeccanicheArtigianaliNocetoS.r.l.的财务数据,需要对2018年半年报、2018年三季报进行差错更正。其中2018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盈利264.68万元更正为亏损1,345.38万元,2018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亏损970.53万元更正为亏损2,861.55万元。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19-05-29
标题普丽盛:关于对软库博辰创业投资企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沪证监决[2019]50号
批复原因软库博辰创业投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717882039U)作为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于2018年12月6日卖出5900股后,同日又买入5900股。上述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短线交易行为。
批复内容为加强警示教育,我局决定对你企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上海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19-03-14
标题普丽盛: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文件批号沪证监决[2019]23号
批复原因软库博辰创业投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717882039U)、Masterwell(HK)Limited(商业登记证号码:39015080-000-02-18-3)及SBCVCFundII-Annex(HK)Limited(商业登记证号码:50149618-000-12-18-8)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普丽盛5%以上股份。股份来源为普丽盛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经查,在2018年11月15日至12月6日期间,你们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普丽盛股份148.18万股,占普丽盛股份总数的1.48%。你们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普丽盛股份的总数,超过普丽盛股份总数的1%。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九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款的规定。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上海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2-14
标题关于对软库博辰创业投资企业、Masterwell(HK)Limited、SBCVC Fund II-Annex(HK)Limited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19]第13号
批复原因软库博辰创业投资企业、 Masterwell (HK) Limited、 SBCVC Fund II-Annex (HK) Limited: 你们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丽盛”)5%以上股份,股份性质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1月15日至12月6日期间,你们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148.18万股,占普丽盛总股本的1.48%。 你们在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超过普丽盛股份总数的1%,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九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12-13
标题关于对软库博辰创业投资企业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证券法》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18]第138号
批复原因软库博辰创业投资企业:你企业作为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丽盛”)5%以上股东,于2018年12月6日卖出普丽盛股票5,900股,同日又买入普丽盛股票5,900股,构成《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批复内容你企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3.1.12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8.16条的规定。请你企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8-12-12
标题普丽盛: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误操作造成短线交易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软库博辰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软库博辰”)的书面告知函,2018年12月6日,软库博辰在实施减持公司股份操作时,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两笔“卖出”指令误操作成“买入”,错误委托买入公司股票合计5,900股,买入成交均价为14.0876元/股,买入股票成交金额合计为83,116.90元,买入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9%,造成短线交易。
批复内容截至本公告日,软库博辰持有公司股份8,97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712%。软库博辰非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软库博辰此次误操作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但并已深刻认识到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软库博辰承诺,该等重新买入的5900股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如有)届时归公司所有;对本次误操作构成的短线交易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今后软库博辰相关人员将加强业务学习,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6-30
标题普丽盛:关于2015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50号
批复原因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50号)。
批复内容公司立即组织了有关人员,针对《年报问询函》。公司对此高度重视,根据问询函要求,经对相关事项核查后,公司就相关问题予以答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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