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14 |
标题 | 优博讯受到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的行政处罚(深国税南简罚[2017]683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深国税南简罚[2017]683号 |
批复原因 | 丢失发票 |
批复内容 | 合计罚款3,500元 |
处理人 | 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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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6-12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9]第24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9〕第24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6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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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12-21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51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关于对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 51 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12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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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7-11 |
标题 |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向优博讯下发编号为“深公南(消)行罚决字[2018]023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深公南(消)行罚决字[2018]0234号 |
批复原因 | 优博讯的建设工程存在未经消防验收而擅自投入使用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
批复内容 | 被主管机关给予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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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30 |
标题 |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被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能够按时申报纳税 |
批复内容 | 被主管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给予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50元/次,合计罚款金额共250元。 |
处理人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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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1-23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18]第64号 |
批复原因 | 2018年1月16日,你公司在互动易平台上表示,“公司所涉及的领域是区块链技术应用的重点领域,公司已经在尝试使用该技术,未来不远的时间,将会看到有关新产品的推出”。1月16日、1月19日、1月22日,你公司股价均涨停。此外,你公司从未披露区块链相关信息。我部对此表述关注,请你公司对关注函要求事项进行补充说明。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补充披露,并在1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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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7-10-12 |
标题 | 优博讯: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深圳证监局[2017]58号 |
批复原因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的有关规定,我局自2017年5月起对你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售后维修业务相关原材料跌价准备核算依据不充分
二、政府补助核算基础薄弱,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三、未披露税收依赖风险 |
批复内容 |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按照以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并于10月30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切实提高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水平。
二、公司应建立健全对原材料特别是回收材料存货的库龄管理,政府补助项目的核算基础,在定期报告中充分完整地披露公司存在的重大风险事项。
三、公司应在整改报告中完整说明:(1)截至2016年末,原材料存货中因售后维修业务形成的回收材料规模;(2)相关回收材料的入账计价依据;(3)主要回收材料的数量、对应的生产时间区间以及材料的周转消耗情况;(4)关期间回收材料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合理性,不同期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率不一致的依据,截至2017年6月30日相关回收材料的价值情况。整改报告全文对外披露,持续督导机构、年审会计师应对整改报告说明及相关回收材料的价值情况发表明确意见。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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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17-10-11 |
标题 |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高明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的有关规定,我局自2017年5月起对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博讯”或“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售后维修业务相关原材料跌价准备核算依据不充分
二、政府补助核算基础薄弱,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
批复内容 | 优博讯上述问题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相关规定。你作为优博讯时任财务总监,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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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17-10-11 |
标题 |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GUO SONG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GUO SON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的有关规定,我局自2017年5月起对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博讯”或“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售后维修业务相关原材料跌价准备核算依据不充分
二、政府补助核算基础薄弱,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三、未披露税收依赖风险
优博讯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相关规定。你作为优博讯董事长兼总经理,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批复内容 | 优博讯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相关规定。你作为优博讯董事长兼总经理,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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