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12-16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44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请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在12月2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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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2-05-26 |
标题 |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资产评估师邓春辉、王慧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86号 |
批复原因 |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资产评估师邓春辉、王慧:
根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你公司执业的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广东博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经查,你们在执业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对主要客户的收入预测参数缺乏依据。
二、未对公司产能是否足以支撑盈利预测执行充分的评估程序。
三、你们预测公司2019-2022年基站天线销量将按40%、25%、15%、10%增长,但底稿中未见相关支持性证据。
四、你们未考虑国际贸易摩擦对通信行业的影响,评估假设仍为被评估单位及其经营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动。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资产评估师邓春辉、王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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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5-25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25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6月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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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7-05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28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7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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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1-06-23 |
标题 | 飞荣达: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深圳证监局[2021]58号 |
批复原因 | 马飞、黄峥:2018年5月8日前,你们与马军、飞驰实业投资(常州)有限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荣达”或“公司”)69.00%股份。2018年5月8日至2021年1月18日期间,因公司股权激励、非公开发行股票和集中竞价减持等事项,你们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减少4.83%。2021年2月9日,你们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2%股份,导致你们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至62.17%,累计减少6.83%。你们及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公司股份比例减少5%时未停止卖出公司股票,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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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4-23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59号 |
批复原因 | 马飞、黄峥、马军、飞驰实业投资(常州)有限公司:
马飞系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峥、马军、飞驰实业投资(常州)有限公司与马飞系一致行动人。2021年2月10日,你们通过公司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2018年5月8日至2021年2月9日,你们因获授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增持、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以及公司授予、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被动变动等,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从69.00%下降至62.17%,累计减少6.83%。你们在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变动5%时,未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停止买卖公司股票。 |
批复内容 | 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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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1-18 |
标题 | 飞荣达: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权收购事项问询函(二)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问询函[2019]第22号 |
批复原因 |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荣达”)于2019年1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9】第22号)。 |
批复内容 | 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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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1-10 |
标题 | 飞荣达: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权收购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问询函[2019]第10号 |
批复原因 |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荣达”)于2019年1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9】第10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会同本次股份转让交易各方对问询函所提出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认真分析和整理,现对公司关于现金收购广东博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相关问题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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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5-09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18]第133号 |
批复原因 |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你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派1.00元。但年报显示,你公司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6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6.91%。我部对此表示关注。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关注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在5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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