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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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3-12
标题光莆股份: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彭万华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厦门证监局[2021]12号
批复原因彭万华: 经查,你担任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你子女彭剑雄、彭剑敏于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2月23日累计买入公司股票7800股,累计卖出公司股票3000股,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鉴于所涉及股票成交数量不大,情节较为轻微,未造成严重影响。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应当充分吸取教训,加强本人及直系亲属的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股票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改进、学习情况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处理人厦门证监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1-03-02
标题光莆股份: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彭万华先生的儿子彭剑雄先生、女儿彭剑敏女士于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2月23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已再次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认真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0-09-08
标题光莆股份: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恒信宇在减持期间,工作人员因操作时将买卖方向输入错误,误买入公司股票8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44%,
批复内容公司已向恒信宇重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股东切实管理好自己名下的股票账户,并督促股东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公司董事会将负责收回相关误买入所得收益。恒信宇将按照相关规定将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11,576.7元上缴本公司。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3-23
标题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批复内容(1)打开并复位主机设备涉及处罚事项的开关,确保系统局部按钮可以正常使用,向主管机关提交了相关整改报告; (2)定期检查,以确保符合相关要求;(3)对相关人员提出了批评,并进行了相关培训,提高消防意识。同时罚款3.00万元
处理人当地消防部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3-23
标题海沧海关对发行人出具的是《当场处罚决定书》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简单案件程序规定》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错误申报商编,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
批复内容(1)立即对现有出口产品全部重新排查归类; (2)针对新增的产品商编若有疑问及时与海关确认清楚再申报出口; (3)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技能培训。 同时罚款0.10万元
处理人海沧海关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8-23
标题关于对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235号
批复原因近期你公司披露《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拟出售全资子公司厦门光莆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莆显示”)全部股权,我部对此表示关注。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以上事项进行说明,在2019年8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18-11-23
标题光莆股份:关于收到厦门证监局行政监管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厦门证监局[2018]30号
批复原因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司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8月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日最高余额达到4280万美元,超过你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对该事项,你司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到2018年8月20日才经董事会补充审议和披露。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处理人厦门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10-22
标题关于对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18]第113号
批复原因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8月20日期间,你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日最高余额4280万美元,超过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投资收益为亏损93.39万元人民币。你公司对上述事项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8年8月20日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对外披露上述事项。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的第1.4条、第2.1条、第7.3条、第7.9条、第9.3条的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4-09-02
标题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厦门爱谱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受到厦门市环境保护局翔安分局行政处罚的公告
相关法规《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
文件批号厦环(翔)罚字[2014]035号
批复原因经调查,爱谱生于2014年5月12日将超标的废水从污水处理设施的中间工艺引出直接从排放口排放,涉嫌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生产项目属报告书项目,上述行为违反了《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批复内容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七)项规定,厦门市环境保护局翔安分局决定对爱谱生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陆万元,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厦门市环境保护局翔安分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处理人厦门市环境保护局翔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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