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1-11-25 |
标题 | 关于对贵州轩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贵州杰资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黄新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贵州轩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贵州轩盛)、贵州杰资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贵州杰资宝)以及黄新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威尔逊及和一医疗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2,507.78万元,已完成业绩承诺;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2,476.20万元,虽未完成业绩承诺,但2018年度和2019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累计承诺业绩的90%,暂不需要补偿;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248.75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综上,威尔逊及和一医疗2018-2020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4,735.23万元,而累计业绩承诺为8,919.456万元,差额为4,184.23万元。扣除开立医疗应付的第三期股权转让价款1,938万元,贵州轩盛、贵州杰资宝以及黄新仍需按照《股权转让协议》实施补偿。但截至本决定书出具之日,贵州轩盛、贵州杰资宝以及黄新未按约定履行业绩补偿义务,违反了其作出的承诺。 |
批复内容 | 对贵州轩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贵州杰资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黄新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5-26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刘映芳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20]第81号 |
批复原因 | 2020年2月15日,你通过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立医疗”)披露,拟在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9月8日期间,以大宗交易(优先)、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开立医疗股份不超过2,000,000股。5月12日,你通过开立医疗披露的《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显示,你在2020年3月9日至5月11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实际减持数量为2,022,944股,超出计划减持数量22,944股,超出部分占开立医疗总股本的比例为0.0057%,涉及金额约为74.93万元。 |
批复内容 | 你作为开立医疗董事,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