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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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12-29
标题关于对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郭春萱、尚庆春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165号
批复原因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郭春萱、尚庆春: 你们于2023年12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73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根据警示函,经查明,你公司存在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产品和1.28万吨复合剂产品”实施进展披露不准确、部分募集资金未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披露用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披露不准确、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混用的问题。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3-12-28
标题关于对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文件批号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73号
批复原因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产品和1.28万吨复合剂产品”实施进展披露不准确、部分募集资金未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披露用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披露不准确、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混用等。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公司及郭春萱、尚庆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河南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12-25
标题瑞丰新材:关于收到河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文件批号河南证监局[2023]73号
批复原因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郭春萱、尚庆春:经查,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新材或公司)存在以下问题: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产品和1.28万吨复合剂产品”实施进展披露不准确、部分募集资金未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披露用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披露不准确、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混用等。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公司及郭春萱、尚庆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河南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4-10
标题关于对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13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4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河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3-02-14
标题瑞丰新材:关于对王少辉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文件批号深证上[2023]86号
批复原因根据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新材”)于2022年9月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误操作导致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王少辉于2022年9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瑞丰新材股份157,100股,占瑞丰新材总股本的0.1047%,成交金额1,549.63万元,王少辉未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
批复内容对王少辉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22-09-26
标题瑞丰新材: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收到河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文件批号河南证监局[2022]31号
批复原因经查,你作为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副总经理,原持有公司股份667,1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2022年9月2日,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你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7,100股,成交金额为15,496,382元,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八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河南证监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2-09-05
标题瑞丰新材: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误操作导致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副总经理王少辉先生《关于误操作导致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其因误操作个人证券账户,导致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违规减持公司股票157,100股。
批复内容上述行为发生后,王少辉先生已深刻意识到本次事项的严重性,并对本次违规交易进行了深刻反省,对本次违规减持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今后将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公司董事会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将组织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相关工作人员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定,审慎操作,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1-07-27
标题瑞丰新材: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配偶窗口期买卖股票及短线交易的公告
相关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陈立功先生的配偶王京女士于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26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前述交易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不得在窗口期买卖股票的规定,同时构成了短线交易。
批复内容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陈立功先生及其配偶王京女士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12-31
标题收到沧州渤海新区地方税务局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冀沧渤新地税简罚[2017]291号
批复原因子公司沧州润孚添加剂有限公司因未按时申报税款。
批复内容罚款200元。
处理人沧州渤海新区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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