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液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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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3-03-30
标题邵阳液压:关于监事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情况说明及致歉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收到公司监事赵铁军先生《关于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赵铁军先生在其减持计划期间内因误操作个人证券账户,导致于窗口期违规减持5,000股。
批复内容(1)赵铁军先生本次违规减持股份系因其本人误操作导致。赵铁军先生对于本次因误操作而导致的违规交易进行了深刻反省,已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主动向公司董事会进行检讨,并就本次违规减持股票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2)本次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系赵铁军先生本人根据对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不存在从任何其他主体获得公司非公开信息并利用非公开信息买卖股票,或受任何其他主体建议、指导、明示或暗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3)赵铁军先生主动承诺自本公告披露后半年内不减持公司股票,以减小对公司及对广大投资者的影响。(4)赵铁军先生明确将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同时加强对《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杜绝类似违规行为再次发生。2、公司董事会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定,加强账户管理,规范操作,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10-12
标题维克液压: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关于对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监管意见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
文件批号公司监管部发[2018]270号
批复原因2018年4月24日,维克液压更正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对定期报告中涉及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作出说明并披露。公司因会计差错等,对2016年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调整影响当前净利润-13,594,632.03元,调整前2016年净利润525,034.77元,调整后2016年净利润-13,069,597.26元,调整比例为-2,589.28%;调整影响当期净资产-13,594,632.03元,调整前2016年期末净资产115,714,621.47元,调整后2016年期末净资产102,119,989.44元,调整比例为-11.75%。
批复内容维克液压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5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第四条的规定,构成了信息披露违规。对维克液压的上述行为,时任董事长粟武洪、时任财务负责人邓时英负有主要责任。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监管部决定对公司、时任董事长粟武洪、时任财务负责人邓时英出具监管意见函。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监管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17-06-23
标题关于对未按期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相关法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文件批号股转系统公告[2017]184号
批复原因截至2017年4月30日,因未在2016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挂牌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5 条的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七条及《业务规则》第1.4条、第6.1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对上述挂牌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上述挂牌公司的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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