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创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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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问讯  公告日期:2024-05-14
标题关于对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4]第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重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请独立财务顾问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律师对问题1(1)、3(1)、7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在2024年5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4-29
标题威雅利电子(上海)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受到国家税务总局重庆两江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处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两江税一所[2022]1907号
批复原因因重庆分公司对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按期进行申报
批复内容对重庆分公司处以100元罚款
处理人国家税务总局重庆两江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2-28
标题关于对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24号
批复原因你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披露《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显示公司及子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12,926.72万元,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你公司于2024年1月9日披露《关于重新确认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表示经公司再度核查确认,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应为9,386.99万元,公司前次多置换了3,352.45万元,占该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35,386.98万元的9.47%,公司已将多置换的募集资金及相应利息退回至全资子公司上海谭慕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2-23
标题雅创电子: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上海证监局[2024]67号、68号、69号
批复原因2023年11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称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公司及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12,739.44万元。2024年1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重新确认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称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应为9,386.99万元,已将前次多置换的3,352.45万元,利息8.90万元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批复内容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谢力书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樊晓磊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上述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上海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2-22
标题关于对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沪证监决[2024]67号
批复原因2023年11月10日,你公司披露《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称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公司及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12,739.44万元。2024年1月10日,你公司披露《关于重新确认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称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应为9,386.99万元,已将前次多置换的3,352.45万元,利息8.90万元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情况反映出你公司相关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用途存在差异,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上海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2-22
标题关于对樊晓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上海证监局[2024]69号
批复原因樊晓磊:经查,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6711142879,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事实:2023年11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称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公司及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12,739.44万元。2024年1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重新确认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称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应为9,386.99万元,已将前次多置换的3,352.45万元,利息8.90万元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上海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2-22
标题关于对谢力书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沪证监决[2024]68号
批复原因谢力书: 经查,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6711142879,简称公司)存在以下事实: 2023年11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称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公司及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12,739.44万元。2024年1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重新确认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称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应为9,386.99万元,已将前次多置换的3,352.45万元,利息8.90万元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批复内容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上海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7-19
标题关于对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30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7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上海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5-18
标题关于对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24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请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在2022年5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上海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06
标题上海雅信利电子贸易有限公司受到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保税区税务分局第三税务所出具的处罚决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未按照规定期限报送纳税资料
批复内容对上海雅信利处以1,000元罚款
处理人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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