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罗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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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2-11-04
标题退市罗顿:关于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150号
批复原因(一)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 (二)未依规及时回复重大事项监管问询 (三)时任董事未按法定要求披露对公司年度报告的异议
批复内容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长张雪南,时任总经理杨柳,时任财务总监颜廷超,时任董事会秘书唐健俊,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贾勇,时任董事高松、刘飞、陈芳、李庆,时任独立董事李正全、牟双双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22-06-24
标题关于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张雪南、杨柳、唐健俊、颜廷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海南证监局[2022]5号
批复原因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张雪南、杨柳、唐健俊、颜廷超: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2022年1月29日,你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预计2021年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约13,820万元。2022年4月15日,你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的公告,预计2021年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约6,600万元。修正后,你公司业绩差异金额较大,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张雪南、杨柳、唐健俊、颜廷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
处理人海南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4-29
标题*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2]0291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请公司收到本监管工作函后立即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4-22
标题*ST罗顿:关于*ST罗顿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2]026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下发的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披露。请你所收到本函后,认真落实相关要求,于4月25日前回复我部,公司应当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3-11
标题*ST罗顿:关于*ST罗顿业绩预告事项的二次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2]018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3-05
标题*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2]016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现就有关事项明确要求如下。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1-29
标题*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2]009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回复本函。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21-11-19
标题*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罗顿签订合作协议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1]290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8-21
标题*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星路控股部分股权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1]2684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星路控股部分股权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2684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请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落实上述监管要求,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8-07
标题*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收购星路控股股权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1]081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收到本问询函后5个交易日内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0-01-22
标题ST罗顿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文昌市监察委员会出具的立案通知书及留置通知书。
批复内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李维先生被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处理人文昌市监察委员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11-12
标题公司控股股东被纳入被执行人[2019]闽02执1070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19]闽02执1070号
批复原因未能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
批复内容被纳入被执行人
处理人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9-10-15
标题ST罗顿重大事项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文昌市监察委员会出具的立案通知书及留置通知书。
批复内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李维先生被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处理人文昌市监察委员会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9-09-20
标题关于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维及其一致行动人夏军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纪律处分决定书[2019]78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18年5月8日,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罗顿或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维及其一致行动人夏军披露增持计划称,自2018年5月10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为3,500万元至10,000万元。2018年11月10日,公司披露公告称,李维及其一致行动人夏军未能在承诺的期限内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决定将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期限延长6个月。2019年5月10日,公司再次披露公告称,2018年5月10日至2019年5月10日,李维通过其控制的北京德稻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计增持公司股票994,000股,增持金额合计305.57万元,占其增持计划下限的比例为8.7%。李维及其一致行动人夏军未能在承诺的增持期限内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且决定终止增持计划。
批复内容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维及其一致行动人夏军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19-09-19
标题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金顺兴、李振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9〕75号
相关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1号--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21号--利用专家的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75号
批复原因广东证监局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金顺兴、李振华执业的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顿发展)2014年度年报审计项目进行了检查。经查,广东证监局发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金顺兴、李振华在执业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二、未恰当利用专家工作。
批复内容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金顺兴、李振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6-04
标题ST罗顿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二次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9]0835号
批复原因2019年6月3日,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83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公司收到上述问询函后即予以披露,并于2019年6月5日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24
标题ST罗顿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9]0757号
批复原因2019年5月23日,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757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5月30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5-15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汤锦东、黄元助、张晓晶)
相关法规《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9]34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当事人在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顿发展)所涉上海名门世家四期商业广场项目投资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的过程中涉嫌违反多项评估准则,未勤勉尽责,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具体事实如下: 一、评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估过程 二、未履行适当的评估程序 (一)未对停车场进行询价 (二)在商铺可比较交易案例的交易时间与评估基准日相差7个月的情况下未执行修正程序,且未进行现场询价 (三)评估底稿倒签相关文件日期 三、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 四、制作与出具的《评估说明书》《评估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 (一)《评估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 (二)《评估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我会决定: 一、责令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改正,没收业务收入5万元,并处以15万元的罚款; 二、对汤锦东、黄元助、张晓晶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5万元以及3万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8-12-08
标题*ST罗顿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作终止协议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8]2697号
批复原因2018年12月7日,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作终止协议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697号)
批复内容请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本问询函内容,并在2018年12月11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同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11-13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刘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8]108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刘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4年5月20日至2017年1月18日期间,刘坚使用本人账户通过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虚假申报的方式,操纵“西部黄金”等16只股票价格,共计获利609,747.16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4年5月20日9点16分至9点18分期间,刘坚账户分2笔委托买入“高鸿股份”,委托数量分别为580,000股和860,000股,委托数量占委托时刻市场买量比重分别为55%和83%;两笔委托价格均为10.41元/股,委托价格较前收盘涨幅均为10%,较市场申买均价涨幅均为6%;委托金额分别为6,037,800元和8,952,600元。该2笔委托于9点18分至9点19分期间全部撤单。开盘后,刘坚账户10点前卖出131,840股,获利14,210.22元。 二、2014年5月21日,9点15分至9点16分期间,刘坚账户分4笔委托买入“巨化股份”,委托数量分别为900,000股、900,000股、900,000股和500,000股,委托数量占集合竞价期间市场总委托买入量比例分别为12%、12%、12%和7%;委托价格均为6.24元/股,委托价格较前收盘涨幅均为10%,较市场申买均价涨幅均为6%;委托金额分别为5,616,000元、5,616,000元、5,616,000元和3,120,000元。该4笔委托于9点18分至9点19分期间全部撤单。开盘后至10点前,卖出390,667股,获利-11,962.23元。 三、2014年6月10日9点15分至9点17分期间,刘坚账户分4笔委托买入“泰合健康”,委托数量分别为185,000股、250,000股、350,000股、230,000股,委托数量占委托时刻市场买量比重分别为96%、66%、76%和41%;委托价格分别为8.1元/股、8.2元/股、8.72元/股、8.72元/股,委托价格较前收盘涨幅分别为2%、3%、10%和10%,较市场申买均价涨幅分别为7%、5%、10%和5%;委托金额分别为1,498,500元、2,050,000元、3,052,000元和2,005,600元。该4笔委托于9点16分至9点18分期间全部撤单。开盘后,刘坚账户10点前卖出136,471股,获利-22,757.66元。 四、2014年8月27日9点15分,刘坚账户分2笔委托买入“万向钱潮”,委托数量分别为610,000和160,000股,委托数量占委托时刻市场买量比重分别为78%和11%;两笔委托价格均为15元/股,较前收盘涨幅均为9%,较市场申买均价涨幅分别为13%和7%;委托金额分别为9,150,000元和2,400,000元。该2笔委托于9点16分至9点17分期间全部撤单。开盘后,刘坚账户10点前卖出147,350股,获利6,837.34元。 五、2015年7月28日上午9点17分,刘坚账户委托买入“鸿博股份”,委托数量为450,000股,委托数量占委托时刻市场买量比重为16%;委托价格均为23.73元/股,委托价格较前收盘涨幅10%,委托价较市场申买均价涨幅8%,委托金额为10,678,500元。该笔委托于9点17分全部撤单。开盘后,刘坚账户10点前卖出350,000股,获利-501,211.84元。 六、2016年1月18日9点17分至9点18分期间,刘坚账户分2笔委托买入“华工科技”,委托数量均为900,000股,委托数量占委托时刻市场买量比重分别为155%和58%;委托价格均为16.4元/股,委托价格较前收盘涨幅均为10%,较市场申买均价涨幅均为17%、7%;委托金额均为14,760,000元。该2笔委托于9点18分全部撤单。开盘后至10点前,卖出63,700股,获利16,274.57元。 七、2016年2月26日上午9点15分,刘坚账户委托买入“冠豪高新”,委托数量为370,000股,委托数量占集合竞价期间市场总委托买入量比例为13%;委托价格为10.52元/股,委托价格较前收盘涨幅10%,委托价较市场申买均价涨幅8%,委托金额为3,892,400元。该笔委托于9点18分全部撤单。开盘后,刘坚账户10点前卖出290,800股,获利-18,889.66元。 八、2016年3月7日上午9点16分,刘坚账户委托买入“锡业股份”,委托数量为900,000股,委托数量占委托时刻市场买量比重为41%;委托价格为14.47元/股,委托价格较前收盘涨幅10%,委托价较市场申买均价涨幅8%,委托金额为13,023,000元。该笔委托于9点18分全部撤单。开盘后,刘坚账户10点前卖出720,000股,获利466,391.45元。 九、2016年3月11日9点16分,刘坚账户分2笔委托买入“西部黄金”,委托数量分别为990,000股和420,000股,委托数量占集合竞价期间市场总委托买入量比例分别为27%和12%;委托价格均为25.06元/股,委托价格较前收盘涨幅均为10%,较市场申买均价涨幅均为3%;委托金额分别为24,809,400元和10,525,200元。该2笔委托于9点17分至9点18分期间全部撤单。开盘后至10点前,卖出70,300股,获利76,759.43元。 十、2016年4月1日,9点15分至9点16分期间,刘坚账户分4笔委托买入“亚太股份”,委托数量分别为35,000股、38,000股、55,000股和920,000股,委托数量占委托时刻市场买量比重分别为12%、11%、15%和210%;委托价格分别为21元/股、20元/股、20.5元/股和20.1元/股,委托价格较前收盘涨幅分别为6%、1%、3%和1%,较市场申买均价涨幅均为10%、4%、6%和3%;委托金额分别为735,000元、760000元、1,127,500元和18,492,000元。该4笔委托于9点16分至9点18分期间全部撤单。开盘后至10点前,卖出200,000股,获利-79,596元。 十一、2016年4月29日上午9点15分,刘坚账户委托买入“龙蟒佰利”,委托数量为979,000股,委托数量占委托时刻市场买量比重为283%;委托价格为15.77元/股,委托价格较前收盘涨幅10%,委托价较市场申买均价涨幅15%,委托金额为15,438,830元。该笔委托于9点18分全部撤单。开盘后,刘坚账户10点前卖出192,610股,获利6,237.61元。 十二、2016年7月19日上午9点15分,刘坚账户委托买入“欧菲科技”,委托数量为162,000股,委托数量占委托时刻市场买量比重为43%;委托价格为35元/股,委托价格较前收盘涨幅5%,委托价较市场申买均价涨幅9%,委托金额为5,670,000元。该笔委托于9点18分全部撤单。开盘后,刘坚账户10点前卖出120,000股,获利-42,778.87元。 十三、2016年7月28日上午9点15分,刘坚账户分3笔委托买入“东旭光电”,委托数量分别为918,000股、270,000股和250,000股,委托数量占委托时刻市场买量比重分别为62%、18%和17%;委托价格分别为14.2元/股、13.5元/股和13.71元/股,委托价格较前收盘涨幅分别为6%、1%和2%,较市场申买均价涨幅分别为12%、6%和8%;委托金额分别为13,035,600元、3,645,000元和3,427,500元。该3笔委托于9点16分至9点19分期间全部撤单。开盘后,刘坚账户10点前卖出1,500,000股“东旭光电”,获利-1,294,063.28元。 十四、2016年12月26日上午9点15分,刘坚账户委托买入“深中华A”,委托数量为260,000股,委托数量占委托时刻市场买量比重为26%;委托价格为14.08元/股,委托价格较前收盘涨幅10%,委托价较市场申买均价涨幅12%,委托金额为3,660,800元。该笔委托于9点16分全部撤单。开盘后,刘坚账户10点前卖出200,000股,获利-20,335.3元。 十五、2016年12月26日上午9点15分,刘坚账户委托买入“新大陆”,委托数量为150,000股,委托数量占委托时刻市场买量比重为43%;委托价格为21.8元/股,委托价格较前收盘涨幅10%,委托价较市场申买均价涨幅11%,委托金额为3,270,000元。该笔委托于9点16分全部撤单。开盘后,刘坚账户10点前卖出200,000股,获利-71,572元。 十六、2017年1月18日,上午9点15分,刘坚账户分5笔委托买入“*ST罗顿”,委托数量分别为150,000股、135,000股、430,000股、150,000股和26,000股,委托数量占集合竞价期间市场总委托买入量比例分别为6%、5%、16%、6%和1%;委托价格分别为12.5元/股、12.3元/股、13.41元/股、12.4元/股和13.3元/股,委托价格较前收盘价涨幅分别为3%、1%、10%、2%和9%,较市场申买均价涨幅分别为1%、-1%、8%、0%和7%;委托金额分别为1,875,000元、1,660,500元、5,766,300元、1,860,000元和345,800元。该5笔委托于9点16分至9点19分期间全部撤单。开盘后至10点前,卖出300,000股,获利23,036.54元。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会拟决定:对刘坚操纵“西部黄金”等股票价格行为没收违法所得609,747.16元,并处以609,747.16元的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9-21
标题*ST罗顿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工程合同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8]2513号
批复原因2018年9月20日,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工程合同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513号)。
批复内容请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本问询函内容,并在2018年9月27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同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8-16
标题*ST罗顿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8]0875号
批复原因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8】0875号)。
批复内容希望你公司和全体董事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妥善处理上述重大事项,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19
标题*ST罗顿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8]0572号
批复原因2018年5月18日,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57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8年5月19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年5月26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11-15
标题关于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审核意见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2320号
批复原因经审阅你公司提交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草案)及一次问询函回复,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说明和解释。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17年11月22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草案作相应修改。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11-02
标题关于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2281号
批复原因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审阅你公司提交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草案),现有相关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说明和解释。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17年11月8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草案作相应修改。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05-30
标题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年报事后审核意见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4]0392号
批复原因公司2013年年报中相关事项披露存在问题。
批复内容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了回复,并将回复内容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04-28
标题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暨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文件批号海南证监局[2012]1号
批复原因(一)资金使用未按规定程序审批 (二)关联交易不合规 (三)违规为其他企业担保
批复内容1、已经组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了《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2、2012 年3 月5-7 日,公司派出了以高松董事长为骨干的内控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由海南监管局组织的建立内控体系建设的专题培训; 3、2012 年3 月10 日,经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审议,制定了公司内控规范实施工作方案、选聘了侯跃武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修订了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4、严格追究上述问题有关人员责任 根据海南监管局的要求以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上述问题有关责任人员,处理如下: (1)责令董事李维先生、财务总监徐庆明先生和董事会秘书韦胜杭先生在董事会上向各位董事作出深刻检讨; (2)公司董事会根据海南监管局的要求以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对董事李维先生作出内部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人民币7000 元;对财务总监徐庆明先生作出内部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 元;对董事会秘书韦胜杭先生作出内部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处理意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要以此为戒,相互监督,增强法律法规意识,努力做到依法办事和行使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处理人海南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02-17
标题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文件批号海南证监局[2012]1号
批复原因(一)资金使用未按规定程序审批 (二)关联交易不合规 (三)违规为其他企业担保
批复内容收到《决定书》后,公司及时向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传达。同时,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落实部门分工和整改时间安排,并成立了专门整改小组,由公司董事长高松担任组长,其他小组成员包括董事总经理余前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刘飞先生、财务总监徐庆明先生、董事会秘书韦胜杭先生。针对《决定书》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本公司对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自查,并根据决定书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
处理人海南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01-11
标题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文件批号海南证监局[2012]1号
批复原因(一)资金使用未按规定程序审批 (二)关联交易不合规 (三)违规为其他企业担保
批复内容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第 21 条的规定,我局责令你公司限期整改,整改要求如下: (一)加强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学习,确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熟悉上市公司运作基本规范,遵章守法意识明显提高; (二)健全公司治理,完善内控制度,确保公司各项决策和经营运作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内部控制措施严密有效,不再发生有规不依、有章不循问题; (三)严格追究上述问题有关人员责任。 收到我局整改决定后的两个交易日内,你公司应全文披露我局整改决定,并于 2012 年2 月 15 日以前将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整改方案报我局备案并公告,2012 年 4 月底以前完成除实施内控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以外的所有整改项目,同时公告整改结果,届时我局将组织检查验收。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处理人海南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9-11-21
标题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决议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海南证监局[2009]6号
批复原因一、募集资金使用问题 二、重大对外投资项目问题 三、公司资产被关联方无偿占用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特制订以下整改方案
处理人海南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9-09-15
标题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海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文件批号海南证监局[2009]6号
批复原因一、募集资金使用问题 二、重大对外投资项目问题 三、公司资产被关联方无偿占用
批复内容现要求公司停止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在2009年12月31日前予以改正,且达到以下要求:   1、设立银行专户,存放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2、北京项目设立银行专户,实行单独会计核算;   3、按照关联交易有关程序规定,海南工程公司与上海时蓄签订房产租赁使用协议,并制定针对历史占用的补偿方案;   4、制定上海中油收取资金占用费方案,明确资金占用费收回期限;   5、上海项目设立银行专户,实行单独会计核算;   6、制订明确的"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占用长期存在"问题整改方案;   7、如实披露上海项目办理有关权属证明的进展情况及项目的运营现状。   公司应当在2009年12月31日前,向海南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海南证监局将组织检查验收。
处理人海南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30
标题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情况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问题一:公司董事选举未采取累积投票制 问题二:未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批复内容
处理人海南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5-04-27
标题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海南监管局专项检查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证监发[2003]56号
批复原因担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资金往来存在问题
批复内容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于2004年10月18日-22日对本公司进行专项检查,并于2004年11月17日向我公司下达了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限期整改通知,对此,本公司董事会非常重视,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一研究讨论,并提出了整改方案和措施。
处理人海南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5-01-08
标题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专项检查有关问题的整改方案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担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资金往来存在问题
批复内容 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于2004年10月18日-22日对本公司进行专项检查,并于2004年11月17日向我公司下达了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限期整改通知,对此,本公司董事会非常重视,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一研究讨论,并提出了整改方案和措施。
处理人海南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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