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7-06 |
标题 | 中再资环:关于对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 |
批复内容 | 监管工作函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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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3-04-12 |
标题 | 中再资环:关于对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监函[2023]0048号 |
批复原因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对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朱连升、程赣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3〕3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查明的事实及相关公告,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一、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二、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批复内容 | 对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管爱国、时任董事长徐如奎、时任总经理李涛、时任董事会秘书朱连升、时任财务总监程赣秋予以监管警示。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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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3-01-18 |
标题 | 中再资环: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
文件批号 | 陕证监措施字[2023]3号 |
批复原因 | 一、2017年度计提奖金数额比实际发放多67.22万元,2018年度计提奖金数额比实际发放多1,685.25万元,2019年度计提奖金数额比实际发放多3,140.45万元,2020年度计提奖金数额比实际发放多2,989.69万元,导致各期财务报表管理费用披露不准确。
二、支付关联方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离任审计费用138.71万元,构成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对朱连升、程赣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处理人 | 陕西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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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3-01-16 |
标题 | 关于对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朱连升、程赣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
文件批号 | 陕证监措施字[2023]3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2017年度计提奖金数额比实际发放多67.22万元,2018年度计提奖金数额比实际发放多1,685.25万元,2019年度计提奖金数额比实际发放多3,140.45万元,2020年度计提奖金数额比实际发放多2,989.69万元,导致各期财务报表管理费用披露不准确。
二、支付关联方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离任审计费用138.71万元,构成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
批复内容 | 根据《办法》第五十九条、《通知》第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对朱连升、程赣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处理人 | 陕西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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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12-07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芮玲)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陕西证监局[2021]3号 |
批复原因 | 一、内幕信息形成、发展及公开过程
二、“芮玲”证券账户交易中再资环股票情况 |
批复内容 | 对芮玲处以5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陕西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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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1-02 |
标题 | 关于对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朱连升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监函[2019]012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及时,取消股东大会信息披露不及时。 |
批复内容 |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朱连升予以监管关注。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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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7-20 |
标题 | 中再资环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9]095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958号。 |
批复内容 | 现就《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回复说明并公告如下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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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9-11 |
标题 | 关于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8]2480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480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披露,在2018年9月17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重大资产重组草案作相应修改。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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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8-31 |
标题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郑经环罚决字[2017]12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郑经环罚决字[2017]12号 |
批复原因 | 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在未取得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下擅自建设“年储存转运8000吨金属及废塑料项目一期”。 |
批复内容 | 作出责令停止建设、罚款九万元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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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6-28 |
标题 | 重重庆市江北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对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决定书》(江北)质监罚字[2017]第023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江北)质监罚字[2017]第023号 |
批复原因 | 中再环服未对编号为2015174的SCS-80T型电子汽车衡进行检验。 |
批复内容 | 作出责令改正、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重庆市江北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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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1-01 |
标题 | 山东环科受到临沂市当地国土部门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根据临沂市当地国土部门开具有关说明,该罚款主要系山东环科响应当地政府统筹规划安排,积极推动其所属的“临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建设所致。该项目建设时存在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便开工建设的情形。 |
批复内容 | 罚款76.67万元。 |
处理人 | 临沂市当地国土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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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6-01-04 |
标题 | 秦岭水泥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措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6]0023号 |
批复原因 | 2016年1月4日,公司收到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督促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业绩预告和风险提示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6】0023号),要求公司及时披露业绩预告并充分揭示风险。 |
批复内容 |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5年年度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00万元到19,000万元,且公司2015年末的净资产为正。公司2015年年度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出具了《关于对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业绩预盈及净资产转正情况的专项说明》(中天运[2016]其他第90012号)。
⑴按照《上市规则》的第11.3.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1月30日发布了《2015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
⑵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为2016年3月1日(实际披露日)。按照《上市规则》第14.1.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于2016年1月30日、2月23日和2月26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5)和《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6),就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对投资者进行了风险提示,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处理人 | 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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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9-23 |
标题 | 秦岭水泥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措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陕证监函[2015]250号 |
批复原因 | 2015年9月23日,陕西证监局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陕证监函【2015】250号)。 |
批复内容 | ⑴接《关注函》后,公司高度重视,及时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传达,召开专项整改工作会议,针对《关注函》所指出的公司存在问题,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⑵组织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学习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以增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意识。
⑶公司于2015年10月13日向陕西证监局报送了《关于监管关注事项的整改报告》,并在11月10日就此次整改完成情况向陕西证监局做了书面汇报。 |
处理人 | 陕西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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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1-06-03 |
标题 |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陕证监措施字[2011]3号 |
批复原因 | 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方面存在问题 |
批复内容 | 上述情况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八条、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要求,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第40号令)第二条的规定,现要求公司立即停止上述违规行为,全面清查固定资产明细账,做到账实相符,并按照《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4]1号)的规定更正相关会计差错。 |
处理人 | 陕西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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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1-05-30 |
标题 | 秦岭水泥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措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陕证监函[2011]134号 |
批复原因 | 陕西监管局对公司2010年年报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2011年5月30日出具陕证监函【2011】134号《监管关注函》,指出公司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及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不规范问题,并要求公司针对存在问题,认真对照检查,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
批复内容 | 收到上述《关注函》后,公司及时向有关人员进行了通报,并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针对《关注函》提出的问题和整改要求,逐一落实整改措施,于2011年10月19日向陕西证监局报送了《关于关注事项整改情况的报告》(陕秦泥集政发【2011】198号),针对《关注函》指出的公司存在问题制订了相应的措施。 |
处理人 | 陕西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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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0-06-30 |
标题 |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
文件批号 | 陕证监措施字[2010]2号文 |
批复原因 | 公司自2008年至2010年5月陕西证监局专项检查时,存在代关联方陕西耀县水泥厂置业有限公司垫支或承担水电费用约500万元问题。 |
批复内容 | 公司应针对上述问题形成整改报告,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书面报送陕西证监局。
公司将尽快研究整改方案,并按规定程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陕西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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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22 |
标题 |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整改完成情况的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⒈逐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公司已建立子公司陕西秦岭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股票交易相关风险控制制度。
⒉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和完善了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与固定资产卡片的对应关系。 |
批复内容 | 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程度;积极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和学习,促使其忠诚、勤勉履行职责;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在条件成熟时尽早启动股权激励机制;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进一步提高公司透明度,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
处理人 | 陕西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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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0-31 |
标题 |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专项治理工作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1、公司将尽快完善包括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在内的长效防控机制,理顺交易关系,控制交易环节,履行决策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和透明,确保防止出现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
2、公司将强化信息披露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各项内控制度,特别是信息披露有关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增加公司透明度。
3、进一步完善股东对重大事项的表决制度,为公司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行使股东权利提供保障。
4、创造条件与投资者开展多种方式的沟通,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好投资者接 |
批复内容 | 通过上市公司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公司治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特别是在新一届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做强主业的同时积极解决公司存在的问题,注重公司治理制度的建设,对《公司章程》、《信息披露制度》等有关规章进行了修订,同时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为公司规范治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公司将以开展此次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继续不断提高治理水平,改善公司经营状况,保证公司今后持续长足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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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陕西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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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5-11-09 |
标题 |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陕证监发[2005]59号 |
批复原因 | 1、陕西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佳居公司”)是2003年11月18日由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陕西秦岭水泥集团特种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特水公司”)和陕西耀县水泥置业有限公司(“置业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900万元,其中特水公司出资500万元,占55.56%,置业公司出资400万元,占44.44%。该公司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等。本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中将该公司披露为与本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系工作失误。
2、公司在2005年度半年度报告中披露:截至2005年6月30日,佳居公司欠我公司其他应收款1 |
批复内容 | |
处理人 | 陕西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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