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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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6-15
标题广汇能源: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4]0635)号
批复原因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635)号)(简称“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公司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监管工作函》的要求,积极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和年审会计师共同对《监管工作函》所述问题进行逐项分析与核查,现回复如下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1-22
标题广汇能源:关于对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倪娟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24]0030号
批复原因倪娟担任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能源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其配偶于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利用他人账户买卖广汇能源股票,累计买入35,000股(成交金额299,970元),累计卖出35,000股(成交金额364,016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6个月内买入公司股票又将其卖出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批复内容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倪娟予以监管警示。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3-12-20
标题关于对倪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新疆证监局[2023]33号
批复原因倪娟:经查,你担任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能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你的配偶于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利用他人账户买卖广汇能源股票,累计买入35,000股(成交金额299,970元),累计卖出35,000股(成交金额364,016元)。 上述买卖广汇能源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新疆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4-29
标题广汇能源:关于控股股东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深圳证监局[2023]1号
批复原因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所涉历史期行为存在未按相关规定发出收购要约、短线交易“广汇物流”股票、违规减持“广汇物流”股票及未告知广汇物流其持股变动情况的事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担责任
批复内容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控股股东给予警告,处以330万元罚款;对公司实际控制人给予警告,处以70万元罚款
处理人深圳证监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2-11-01
标题广汇能源:关于控股股东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证监立案字007202228号
批复原因因涉及未按规定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等事项被立案调查。
批复内容被立案调查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9-28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5号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5号
批复原因当事人:黄鹏,男,1978年11月出生,住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 黄某证券账户2007年1月15日开立于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解放南路营业部,下挂上海股东代码A48****633,深圳股东代码010****606。李某华证券账户2015年5月4日开立于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北京路证券营业部,下挂上海股东代码A10****947、C11****543,深圳股东代码017****732。黄鹏证券账户2015年5月4日开立于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北京路证券营业部,下挂上海股东代码A10****773,深圳股东代码010****236。经查,“黄某”“李某华”“黄鹏”账户(以下简称黄鹏账户组)资金主要来源于黄某,部分资金与蒙某良有关联。黄鹏自认,黄某将“黄某”“李某华”账户交由其使用,其自行决策并使用黄鹏账户组下单买入涉案3只股票,下单笔记本电脑由蒙某良送其使用,蒙某良承认将上述笔记本电脑送给黄鹏。在案黄某、李某华的指认和下单交易设备信息等证据也印证了黄鹏、蒙某良的说法。根据自认、指认以及交易设备等证据,我局认定,黄鹏实际控制“黄某”“李某华”“黄鹏”3个账户交易广汇集团旗下3只股票。 2018年9月21日系黄鹏与蒙某良联络接触后的第2个交易日,黄鹏账户组在当天下午开盘后、恒大集团与广汇集团举行签约仪式前,卖出原本持有的部分股票集中买入广汇集团旗下3只股票,并于内幕信息公开后的第2个交易日集中卖出,黄鹏账户组的交易行为与联络接触时间以及内幕信息发展过程高度吻合,交易特征明显异常。黄鹏还称,其2018年9月21日前往广汇集团办事,在43楼楼道看到广汇集团工作人员准备了“恒大集团与广汇集团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横幅,且承认进行了内幕交易。 我局认为,黄鹏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的内幕交易违法行为。
批复内容没收黄鹏内幕交易违法所得119,566.88元,并处以358,700.64元罚款。
处理人深圳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2
标题伊吾县环保局对广汇新能源的处罚决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年产120万吨甲醇/80万吨二甲醚项目动力站(自备电厂)锅炉3号4号净烟气2017年7月1日6时至9时烟尘超标;7月15日7时、2时、22时二氧化硫超标
批复内容罚款20万元
处理人伊吾县环保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2
标题伊吾县环保局2017年9月12日对广汇新能源的处罚决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年产120万吨甲醇/80万吨二甲醚项目动力站(自备电厂)锅炉1号2号净烟气2017年8月4日16时二氧化硫超标8月16日11时二氧化硫超标
批复内容罚款20万元
处理人伊吾县环保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2
标题阿勒泰地区市监局对阿勒泰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布尔津分公司的处罚决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车辆进站加气时,加气站工作人员未对车载气瓶和气瓶使用登记证进行检查,充装后也未对相关情况进行登记
批复内容罚款20万元
处理人阿勒泰地区市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2
标题伊吾县环保局2017年9月27日对广汇新能源的处罚决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年产120万吨甲醇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尘重质酚于2017年5月20日起转移到新疆鸿业化工投资有限公司罐区储存,未按照要求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批复内容罚款10万元
处理人伊吾县环保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2
标题广汇新能源受到伊吾县环保局的处罚决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7年5月20日起将含尘重质酚提供给无经营许可证的新疆鸿业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批复内容罚款15万元
处理人伊吾县环保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2
标题阿勒泰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受到福海县市监局处罚决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未办理液化天然气(LNG)充装许可证,擅自从事充装活动
批复内容罚款30万元
处理人福海县市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2
标题乌苏市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受到乌苏市公安消防大队处罚决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乌苏市广汇天然气车排子加气站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
批复内容罚款3万元
处理人乌苏市公安消防大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2
标题2018年6月26日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受到伊吾县环保局处罚决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1000万吨/年煤炭提质分级综合利用项目试生产期后投入生产,但未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批复内容罚款25万元
处理人伊吾县环保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2
标题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受到伊吾县环保局处罚决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生产厂区循环水站污水通过管道穿过伊淖公路排往公司办公楼东侧40米绿化林带内一座水冲式旱厕,该旱厕冲洗水与办公楼北侧的生活污水管网相通,旱厕冲洗水进入淖毛湖镇生活污水管网
批复内容罚款12万元
处理人伊吾县环保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2
标题2018年11月28日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受到伊吾县环保局处罚决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未按要求在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环保设施建设、开展环保竣工
批复内容罚款105万元
处理人伊吾县环保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2
标题清洁炼化受到伊吾县安监局处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8年12月27日10时20分,M14机头驱动滚筒和皮带机清扫器下部煤尘积存,煤尘发生自燃并引燃部分皮带
批复内容罚款5万元
处理人伊吾县安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2
标题清洁炼化受到伊吾县公安局处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厂区监控存储记录缺失、人证合一闸机未启用、人行通道、车行通道未分开,无日常隐患排查台账
批复内容罚款10万元
处理人伊吾县公安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2
标题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受到伊吾县公安局处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部分监控记录缺失,同一监控通道记录内容不符,人行出、入口在同一通道,无日常隐患排查台账
批复内容罚款10万元
处理人伊吾县公安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2
标题清洁炼化受到哈密市环保局伊吾县分局处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焦化炉后产生的粉尘且蒸汽未集中收集处理,落地焦未及时清理,直接向环境排放造成大气污染
批复内容罚款6万元
处理人哈密市环保局伊吾县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2
标题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受到伊吾县安监局处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未合规向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
批复内容罚款1.1万元
处理人伊吾县安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2
标题瓜州广汇能源物流有限公司受到酒泉市环保局瓜州分局处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临时抑尘煤场建设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
批复内容罚款5.4万元
处理人酒泉市环保局瓜州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2
标题广汇新能源受到伊吾县安监局行政处罚(2017年8月21日)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隐患排查没有整改完成,建档立制不健全
批复内容罚款2万元
处理人伊吾县安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2
标题广汇新能源受到伊吾县环保局行政处罚(2017年8月25日)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动力站发电锅炉1号净烟气自动监控数据显示2017年1月-4月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间断性超标排放
批复内容罚款90万元
处理人伊吾县环保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2
标题吉木乃县广汇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受到阿勒泰地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2017年8月25日)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违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规定
批复内容罚款2万元
处理人阿勒泰地区应急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2
标题阿勒泰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阿勒泰市分公司受到阿勒泰地区市监局行政处罚(2017年8月31日)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车辆进站加气时,加气站工作人员未对车载气瓶和气瓶使用登记证进行检查,充装后也未对相关情况进行登记
批复内容罚款20万元
处理人阿勒泰地区市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2
标题广汇新能源受到伊吾县安监局行政处罚(2017年9月4日)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甲醛罐区储罐未设置高液位报警开关,并与入口切断阀、输送泵实现连锁;液氨罐区有毒气体检测探头未带生光报警器,合成氢气体检测器无现场生光报警器存在的隐患没有按时完成整改
批复内容罚款3万元
处理人伊吾县安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6-05
标题广汇能源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0]066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20年6月11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0-05-08
标题关于对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宋东升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纪律处分决定书[2020]42号
批复原因当事人:宋东升,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经查明,2019年7月11日,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重要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公告称,自2019年7月9日起6个月内,上述人员将增持公司股票累计不低于18,445,000股;其中,时任董事长宋东升拟增持5,000,000股。2020年1月11日,公司披露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增持结果公告显示,时任董事长宋东升在计划期限内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146,363股,承诺完成率42.93%,增持计划未能完成。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宋东升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4-27
标题广汇能源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9]0536号
批复原因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536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5月6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对外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3-16
标题广汇能源关于子公司一般安全事故处理结果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1、事故直接原因:企业员工使用非防爆工具在脱酚塔内违章作业,引燃塔内易燃气液体,发生闪燃导致人员烧伤死亡。2、事故损失:本次事故伤员经送医院救治后确认1人死亡,2人轻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8.63万元。3、事故性质:经调查认定,信汇峡公司“12·17”闪燃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批复内容1、责任单位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由于信汇峡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负有责任,责令信汇峡公司待事故结案进行处罚之后进行重新恢复建设,建议给予49.9万元的经济处罚。2、其他责任人员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相关规定,建议给予林发现、张教、李文良、薄其锐等人合计处罚35.9万元。
处理人哈密市人民政府、哈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8-12-22
标题广汇能源关于子公司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的公告
相关法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清洁炼化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汇峡公司”)正在建设的“120万吨/年粗芳烃加氢项目”(一期规模60万吨/年)于2018年12月17日在进行脱酚塔调试检查过程中发生一般安全事故,事故伤员经送医院救治后确认1人死亡,2人轻伤,无直接经济损失。
批复内容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本次事故为一般安全事故。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6-06
标题关于对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现场检查的监管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新证监局函[2017]130号
批复原因2017年6月6日,公司收到新疆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现场检查的监管关注函》(新证监局函[2017]130 号),对公司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公司治理、财务核算等方面予以关注。
批复内容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出具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关于对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债券现场检查的监管关注函>的回复》,针对新疆监管局在监管关注函中提出的关于公司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公司治理、财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逐项研究,逐条制定了整改措施并予以落实。
处理人新疆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5-17
标题广汇新能源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伊环罚字[2017]1号、伊环罚字[2017]4号
批复原因一、1、2号脱硫净烟气氮氧化物3月24日自动监控数据超标 二、粉煤灰和炉渣等污染物倾倒、储存等问题
批复内容一、伊吾县环保局责令停产整顿并被处90万元罚款。 二、伊吾县环保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等并被处3万元罚款。
处理人伊吾县环保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5-17
标题收到哈密市环境保护局撤销广汇新能源受到的行政处罚的决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哈市环复议决[2017]3号、哈市环复决议[2017]4号
批复原因一、1、2号脱硫净烟气氮氧化物3月24日自动监控数据超标 二、粉煤灰和炉渣等污染物倾倒、储存等问题
批复内容哈密市环境保护局决定撤销广汇新能源受到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伊吾县环保局自受到该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处理人哈密市环境保护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7-01
标题收到伊吾县环保局“伊罚告字[2015]04号”《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文件批号伊环罚字[2015]04号
批复原因因擅自停止使用动力站锅炉配套建设的1号脱硫设施。
批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被伊吾县环保局处以4万元罚款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于2015年11月30日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到期不缴纳的还需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处理人伊吾县环保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5-01
标题收到伊吾县环保局“伊环罚字[2015]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文件批号伊环罚字[2015]01号
批复原因因2015年第一季度动力站发电锅炉1、2号烟道排放废气中氮氧化物一项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
批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和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被伊吾县环保局处以6万元罚款,到期不缴纳的还需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处理人伊吾县环保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5-01
标题收到伊吾县环保局“伊环罚字[2015]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
文件批号伊环罚字[2015]02号
批复原因因2015年第一季度动力站发电锅炉1、2和3号烟道排放废气中氮氧化物一项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未改正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批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九条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第五条的规定,被伊吾县环保局处以54万元罚款,到期不缴纳的还需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处理人伊吾县环保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5-01
标题收到伊吾县环保局“伊环罚字[2015]0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文件批号伊环罚字[2015]03号
批复原因因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未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自行搀配原料煤汽化炉焚烧,未进行无害化处置。
批复内容被伊吾县环保局处以5万元罚款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到期不缴纳的还需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处理人伊吾县环保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4-01
标题哈密广汇物流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文件批号新环罚字[2015]第4-011号
批复原因哈密广汇物流淖柳公路项目将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砂石路面升级改造为柏油路面,升级改造后的项目未编制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开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批复内容被罚款5万元人民币,停止建设并限于2015年5月10日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处理人哈密市环境保护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1-01
标题收到伊吾县环保局处罚决定书
相关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因1000万吨/年煤炭分级提质综合利用项目未经环保验收擅自投入生产。
批复内容被伊吾县环保局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要求停止生产,直至验收合格。
处理人伊吾县环保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4-09-05
标题收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新环改字[2014]3-036号
批复原因因800万吨/年露天煤矿逾期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开工建设。
批复内容被责令停止生产并限期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报批工作,被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罚款10万元。
处理人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08-23
标题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反馈意见中补充披露内容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40768号
批复原因2014年8月,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40768号》,针对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进行相关审查反馈。
批复内容公司现根据反馈意见要求,对需要补充披露的内容进行公告。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8-24
标题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报补充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二、股东情况-(一)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披露有误。
批复内容公司于2013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二、股东情况-(一)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及股东持股数据进行披露。 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半年度报告事后审查意见,公司向中登上海分公司申请进行了“融资融券、转融通担保账户明细数据查询”业务,并对前十名股东进行了重新分拆计算与排名,现对全文披露的“第六节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二、股东情况”内容予以补充。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3-08-01
标题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反馈意见中补充披露内容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新证监局函[2013]124号
批复原因新疆监管局提出公司需要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等方面加强管理,要求公司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和落实: (1)针对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方面存在的问题,请你公司董监事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切实提高规范意识,加强三会运作,强化公司治理,保证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目前的制度进行充分梳理,查找制度体系方面的薄弱环节,确保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2)针对公司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请你公司对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相关制度进行梳理,查找问题根源,及时整改。同时强化公司与大股东、各职能部门及母子公司之间的信息沟通协调和信息传递工作机制,优化内部工作程序,切实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和水平。对于前述披露存在的问题,落实内部问责。 (3)针对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请你公司加强公司总部对分子公司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严格按照相关准则和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提高财务管理能力,提升会计核算水平,确保母子公司会计核算的一致性及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批复内容公司于2013年10月向新疆监管局提交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2012年报现场检查监管关注函件的整改报告》,根据实际情况逐项研究,逐条制定了整改措施并予以落实。
处理人新疆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3-07-31
标题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项目进展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哈地安监管字[2013]95号
批复原因新能源公司“年产120万吨甲醇/80万吨二甲醚、5亿方LNG项目” 未充分结合煤质情况有针对性地设计改进工艺流程,造成煤气水分离不充分,导致生产时含大量焦油的煤气进入B煤气水槽。最终引起火灾,造成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批复内容2013年7月2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接到哈密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4?6”爆炸燃烧事故已批复结案》的正式通知。 通知指出:2013年4月6日11时42分,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80万吨二甲醚项目工厂区A系列B煤气水贮槽发生爆炸燃烧事故,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为4100万元,未造成人员伤亡。 同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3年7月19日对新能源公司下发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新安监危化项目备字【2013】048号),同意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120万吨甲醇/80万吨二甲醚项目再次试生产(使用),试生产(使用)期限为2013年7月19日至2014年7月18日。在试生产(使用)期限结束前,新能源公司要及时向自治区安监局申请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截至目前,新能源公司已得到自治区及哈密地区安监部门的事故认定并明确批复结案,后续待接受政府环保部门考核验收通过后,即可实现全面复产。
处理人哈密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3-07-20
标题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4.6”爆炸燃烧事故处理结果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哈地安监管字[2013]95号
批复原因新能源公司“年产120万吨甲醇/80万吨二甲醚、5亿方LNG项目” 未充分结合煤质情况有针对性地设计改进工艺流程,造成煤气水分离不充分,导致生产时含大量焦油的煤气进入B煤气水槽。最终引起火灾,造成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批复内容经哈密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其中:由于新能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导致事故发生给予20万元的行政处罚;新能源公司董事长向东等5名责任人分别给予3万-0.3万元的行政处罚;新能源公司造气车间造气回收班长俞克昌等3名操作人员要求新能源公司分别依照公司规章进行处理。
处理人哈密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6-18
标题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报相关事项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3]0304号
批复原因公司2012年报未具体说明以下事项: 一、关于TBM公司应收款项及借款情况 二、关于公司报告期末委托贷款 三、关于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股利 四、关于公司本年度成本的主要构成项目占总成本的比例情况 五、关于关联方债权债务往来的明细情况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上证公函【2013】0304号),公司会同提供年度审计意见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核意见函所涉及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说明和解释,并将相关事项进行了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3-06-01
标题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反馈意见中补充披露内容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3]0430号
批复原因公司在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2012年净利润预计比上年同期增长100%—120%,但公司在2013年4月2日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将2012年业绩情况修正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11.3.3条等有关规定,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尽责,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1.5条和第3.2.2条的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批复内容鉴于当时公司伊吾能源矿权有关事宜及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公司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对伊吾能源股权转让收益的确认时间产生了差异,导致伊吾能源转让9%股权的损益,2012年度暂不进行确认,全部实收款项计入预收帐款,待矿权手续办理完毕后正式确认损益,体现矿权办理完毕的当期收益。 公司董事会在2012年三季度财务报告中对本年度业绩进行预计时,未能充分预计到上述变动情况,导致业绩预告修正。今后,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责任人在针对政府待办事项时要充分预见,积极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2-12-01
标题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反馈意见中补充披露内容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2]0667号
批复原因公司的全体董事(除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于2012年10月12日和2012年10月17日通过“宏广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而上述两次增持行为发生在公司2012年三季报披露日期(2012年10月30日)前30日之内。上述股份增持行为是否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13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3.1.6条等规定。
批复内容公司于2012年12月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宏广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对此事项进行专门解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08-20
标题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责令改正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新证监局函[2012]118号
批复原因一、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方面 (一)公司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缺少相应会议记录。 (二)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超过预计部分未履行决策程序。 (三)公司重要事项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 (四)为增加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2011年度曾多次动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委托理财产品,但公司并未制定专门的内控制度,也未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年报中也未按要求进行披露。 (五)201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广汇集团之间曾发生大额资金往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履行相应审批程序,也未对此进行披露。 (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资金拆借及委托贷款事项缺乏统一的内控管理制度,未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年报中对此的披露存在不完整、不准确的情况。 (七)公司及分子公司对同一业务的会计核算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针对银行理财产品的核算,公司及分子公司分别在不同科目进行核算,收益有的计入投资收益,有的冲减财务费用。针对同一家公司的资金拆借,不同的子公司核算不同。 二、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
批复内容经过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对公司进行的现场检查,公司深刻认识并分析了之前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自问题发现之时立即进行自省并及时做出整改,全面梳理了公司各项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并计划将于2012年8月30日全部整改完毕。公司将以本次现场检查和整改工作为契机,在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在广大投资者的关心支持下,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公司治理水平,全面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处理人新疆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07-21
标题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监管函件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新证监局函[2012]118号
批复原因一、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方面 (一)公司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缺少相应会议记录。 (二)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超过预计部分未履行决策程序。 (三)公司重要事项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 (四)为增加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2011年度曾多次动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委托理财产品,但公司并未制定专门的内控制度,也未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年报中也未按要求进行披露。 (五)201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广汇集团之间曾发生大额资金往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履行相应审批程序,也未对此进行披露。 (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资金拆借及委托贷款事项缺乏统一的内控管理制度,未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年报中对此的披露存在不完整、不准确的情况。 二、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 (七)公司及分子公司对同一业务的会计核算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针对银行理财产品的核算,公司及分子公司分别在不同科目进行核算,收益有的计入投资收益,有的冲减财务费用。针对同一家公司的资金拆借,不同的子公司核算不同。
批复内容针对新疆监管局提出的上述问题,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将按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有效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严格自律、规范运作的原则,进一步按照监管机构提出的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并在规定的时限内认真落实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告。
处理人新疆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04-01
标题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反馈意见中补充披露内容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新证监局函[2012]62号
批复原因新疆监管局要求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使用、信息披露、独立性方面进行整改,同时追究相关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事项,并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督促公司规范运用募集资金事项。
批复内容公司于2012年5月向新疆监管局提交了《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违规问题的整改报告》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新疆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1-08-01
标题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反馈意见中补充披露内容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新证监局函[2011]122号
批复原因2011年8月19日,有关媒体对广汇集团拟在宁夏中卫市投资建设能源及深加工综合项目进行了报道,为避免股价波动,公司股票停牌一天。次日,公司发布澄清公告称,广汇集团正在构建广汇能源物流体系远景规划,并于8月16日与宁夏中卫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鉴于该项目与公司主业密切相关,本次广汇集团签署合作协议由媒体先行报道,公司被动发布澄清公告确认报道的真实性,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
批复内容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广汇集团进行具体沟通,要求今后广汇集团如有与上市公司相关业务事项发生,应于第一时间告知上市公司,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披露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做好相应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
处理人新疆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09-03-01
标题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反馈意见中补充披露内容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新证监局函[2009]27号
批复原因公司因相关人员职务变动,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空缺,不符合上市规则关于“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的规定。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已确定合适人选、履行相应程序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加强公司证券事务工作人员力量,目前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为杨雪清女士,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处理人新疆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02
标题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文件批号新证监局函[2007]48号
批复原因(一)法人治理和三会运作方面 (二)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
批复内容公司将以本次治理专项活动的有效开展为契机,继续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统一部署,深入挖掘公司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认真接受社会公众和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督和建议,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处理人新疆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06-01-19
标题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受到行政处罚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文件批号乌关缉违字[2005]017号
批复原因因本公司转让特定减免税进口设备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批复内容公司于近日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乌鲁木齐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乌关缉违字[2005]017号),因本公司转让特定减免税进口设备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乌鲁木齐海关决定给予本公司行政处罚,并罚款人民币300万元。
处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乌鲁木齐海关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5-01-04
标题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整改报告关于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巡检问题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
文件批号新证监局[2004]122号
批复原因公司治理及“三会”运作存在问题;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权属不清;关联交易未履行审批及信息批露程序;信息批露不准确;募集资金未发挥应有作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制度的合规性存在问题;
批复内容 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 贵局于2004 年9 月6 日至9 月29 日对我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并于2004 年12 月2日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新证监局[2004]122 号,以下简称《整改通知》)。接到《整改通知》后公司高度重视,及时将《整改通知》通报给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公司、部门,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大家学习和讨论,公司针对该《整改通知》中所列的问题,逐条制定了整改措施予以落实,并于2004 年12 月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专项审议通过了整改报告。
处理人新疆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3-10-21
标题关于中国证监会乌鲁木齐特派办巡检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乌证监办[2003]96号
批复原因关联方披露不完整;部分关联交易披露不够及时、完整;公司董事会记录格式较为规范,但内容过于简单,未详细记录参会董事的讨论发言过程,未对监事列席情况予以记录;公司尚未设立专职的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司对下属参、控股子公司进行控制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够详尽完善;
批复内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乌鲁木齐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 贵办于2003年8月4日至8月8日对我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并于2003年9月12日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乌证监办〔2003〕96号,以下简称《整改通知》)。 接到《整改通知》后公司高度重视,及时将《整改通知》印发给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公司、部门,并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对《整改通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及时制订了整改措施予以落实。
处理人乌鲁木齐特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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