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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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3-14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细棠)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4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文细棠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截至2016年8月14日,文细棠持有“中国软件”23,526,411股,持股比例为4.76%。2016年8月15日,文细棠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中国软件”,累计持有26,309,491股,持股比例超过5%至5.32%。文细棠在持股比例达到5%时,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也未按规定停止买卖该股票。文细棠在持股比例达到5%后,违规增持“中国软件”1,732,152股,违规增持金额49,652,319.46元。 2016年8月15日,文细棠在成为中国软件持股5%以上的股东后,继续买入“中国软件”38,000股,又卖出“中国软件”58,100股,交易金额分别为1,088,100元、1,655,860元。随后,文细棠于当日又多次买入“中国软件”。 文细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二款“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报告”,第二百零四条“违反法律规定,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和第一百九十五条“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买卖本公司股票”所述的违法行为。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零四条和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一、责令文细棠改正,对文细棠未依法披露增持行为和限制转让期内的违规增持行为给予警告。 二、对文细棠未依法披露增持行为处以35万元罚款,限制转让期内的违规增持行为处以250万元罚款,合计罚款285万元。 三、对文细棠的短线交易行为给予警告。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7-01-09
标题关于对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文细棠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纪律处分决定书[2017]4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软件)股东文细棠在股份买卖及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持股达到5%时未及时停止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份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与事实不符 综上,公司股东文细棠持股达到5%时未及时停止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相关权益变动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与事实不符,信息披露不准确。其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六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5条、第2.22条、第11.9.1条等有关规定。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文细棠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2-03-06
标题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字[2012]7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中国软件于2011年10月26日披露第三季度定期报告。尚铭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13条的规定,在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定期报告披露前30天内,于2011年10月13日至14日两次卖出本公司股票共计300,000股。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3.1.4条、第3.1.6条的规定,以及在《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3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给予尚铭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11-12-13
标题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文件批号北京证监局[2011]17号
批复原因经查,尚铭作为中国软件副总经理,于2011年8月30日、9月2日、10月13日、14日分别减持中国软件股份46,806股、30,000股、133,000股、167,000股,中国软件于10月26日公布的第三季度季报中没有反映截至9月30日尚铭所持股份的变动情况,10月份的两次减持行为发生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上述减持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尚铭上述行为予以警示。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26
标题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1、公司董事会召开方式的问题。 2、公司个别董事会成员存在较多的未亲自出席会议、委托他人表决签字情况。 3、公司尚未制订《关联交易制度》,尚需修订《股权投资制度》、《对外担保制度》。
批复内容通过开展本次治理专项活动,公司严格自查、认真整改,提高了公司运作的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也进一步加强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规范化运作的意识,公司治理整体水平得到了有效提高。公司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继续不断强化公司内部控制,不断加强公司各项内部制度建设和治理结构的持续改善,保障公司健康、稳步发展。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2-01
标题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1、公司董事会召开方式的问题。公司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的次数较多,不利于董事们之间的沟通。 2、公司个别董事会成员存在较多的未亲自出席会议、委托他人表决签字情况。 3、公司尚未制订《关联交易制度》,尚需修订《股权投资制度》、《对外担保制度》。
批复内容 通过开展本次治理专项活动,公司严格自查、认真整改,提高了公司运作的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也进一步加强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规范化运作的意识。公司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继续不断强化公司内部控制,不断加强公司各项内部制度建设和治理结构的持续改善,真正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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