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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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4-02-24
标题昂立教育:关于股东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暨完成回购股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沪证监决[2024]66号
批复原因经查,长甲投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878476261)于2023年10月18日至11月7日期间通过集合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3,00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减持前长甲投资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024年2月22日,长甲投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决[2024]66号)。
处理人上海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2-23
标题昂立教育:关于对上海长甲投资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23]0262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23年11月9日,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显示,股东上海长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甲投资)减持前持有公司24,019,215股,占比8.3822%,通过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取得。2023年10月18日至11月7日期间,长甲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3,00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违反了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不得超过1%的规定。
批复内容对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上海长甲投资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4-02-18
标题关于对上海长甲投资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沪证监决[2024]66号
批复原因经查,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878476261)于2023年10月18日至11月7日期间通过集合竞价交易减持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立教育”或公司)股份3,00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减持前你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上海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6-22
标题昂立教育:昂立教育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2]第0502号
批复原因2022年5月27日,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第0502号)
批复内容公司就工作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回复如下.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1-11-24
标题昂立教育:昂立教育关于股东误操作买卖公司股票并致歉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1月23日,交大产业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95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24%,减持总金额为18,653,268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2021年11月23日,因交大产业集团交易员误操作,将“卖出”误操作为“买入”,造成交大产业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份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0%,交易价格为9.52元/股,成交金额为190,4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8条的规定,交大产业集团的上述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
批复内容1、根据相关规定,交大产业集团本次操作已经构成短线交易。公司将收回本次 误操作交易产生的收益340元。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警示  公告日期:2020-11-21
标题昂立教育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沪证监决[2020]176号、沪证监决[2020]177号
批复原因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你公司于2016年7月为上海赛领旗育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收购英国Astrum项目办理的三年期2397万英镑等值人民币22052万元(按照英镑兑人民币汇率1:9.2计算)的并购贷款融资业务,出具《资金支持安慰函》以提供贷款本息差额补足的资金支持。该事项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及时披露,直至2019年4月11日才予以披露;亦未在2016、2017、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7、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行为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6]31号、证监会公告[2017]17号)第四十一条第二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6]32号、证监会公告[2017]18号)第三十九条第二项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第一条第一项、第三项相关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十项、第二十二条第七项、第三十条第二款第十七项的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对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对吴竹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处理人上海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16
标题昂立教育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0]050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20年5月21日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0-05-06
标题关于对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纪律处分决定书[2020]41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立教育或公司)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对外提供贷款本息差额补足事项未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2018年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
批复内容对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总裁吴竹平予以公开谴责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0-05-06
标题关于对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纪律处分决定书[2020]41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立教育或公司)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对外提供贷款本息差额补足事项未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2018年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
批复内容对时任董事长刘玉文、时任总会计师刘江萍、时任董事会秘书杨夏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0-03-28
标题昂立教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误操作买卖公司股票并致歉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20年3月26日,因长甲宏泰经办人员误操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以16.62元/股的价格卖出公司股票1900股。发现问题后,于当天以16.62元/股的价格买回公司股票1900股。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8条的规定,构成了短线交易。
批复内容长甲宏泰及时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交易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公司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1、根据相关规定,长甲宏泰本次操作已经构成短线交易。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本次交易所得的全部收益,但其本次交易未产生实际收益。2、公司确认,长甲宏泰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长甲宏泰及相关工作人员均已认识到本次交易违反了有关规定,特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同时承诺要高度重视上述问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吸取教训,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谨慎操作,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3、公司董事会已将此次误操作行为通报公司相关股东、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示引以为戒,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学习,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1-08
标题昂立教育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0]004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041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股东方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 度,勤勉尽责,认真落实上述事项。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在5个交易 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9-06
标题关于对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相关事项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9]270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2708号。
批复内容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在5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同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4-11
标题关于对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或有负债事项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9]0436号
批复原因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或有负债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436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本函件内容,并在4月17日前按要求书面回复我部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7-06
标题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2年年报补充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2012年年报存在以下问题: 一、在年报“第四节董事会报告(四)投资状况分析第4条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中,遗漏披露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的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等指标。 二、在年报“第七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一、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及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中,遗漏披露公司报告期末相关董、监事人员在报告期内从股东单位获得的应付报酬总额。
批复内容公司于2013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事后审核意见,现对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补充披露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19
标题上海交大南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整改情况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问题一: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未及时修订。 问题二:将大额资金拆借给参股房产公司及自然人的情况。
批复内容 在各级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部署和指导下,公司专项治理及整改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并取得一定成效,公司规范运作意识和水平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和提升。 公司将持续推进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和自查、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规范化运作的意识和风险控制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做好公司维稳工作,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保障和促进公司健康、稳步发展。
处理人上海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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