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讯 公告日期:2019-11-06 |
标题 | 【2019】第2号关于对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融资并购类问询函[2019]第2号 |
批复原因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融资并购类问询函[2019]第2号 |
批复内容 |
请公司收到此函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就上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于5个交易日内将有关材料发送至审查员邮箱,lisi@neeg.com.cn |
处理人 | 融资并购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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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7-16 |
标题 | 斯达1:关于公司实施关联交易未履行决策程序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暂行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14年12月,公司与控股股东深圳广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就如下事项进行了关联交易:
1、关于处理公司应付账款的事项
2、关于处理出售资产和出售资产交换明细表的事项
3、关于处理长期股权投资的事项
公司在上述关联方交易事项发生时未履行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未及时向主办券商报告,因此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15年7月7日,主办券商在对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上述问题,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及时进行整改,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批复内容 | 就公司治理的不规范、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未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程序执行的问题,本公司及控股股东袁晨亮特向公众致歉,并承诺以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完善内控制度及信息披露制度,严格执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则制度,以避免类似的事件发生。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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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2-12-10 |
标题 | 《限期整改通知书》 |
相关法规 | 《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检查办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
批复内容 |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检查办法》的规定要求,中国证监会长春证券监管特派办对本公司进行了检查,并于2002年11月12日向本公司下发了长春证监发〖2002〗173号《限期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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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长春特派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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