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6-14 |
标题 | 彩虹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3]054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监管工作函 |
批复内容 | 现对监管工作函关注到的有关问题回复内容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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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2-05-23 |
标题 | 彩虹股份:关于对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 |
文件批号 | 纪律处分决定书[2022]61号 |
批复原因 | (一)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资产减值损失
(二)公司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批复内容 | 对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长陈忠国、时任总经理李淼、时任董事会秘书龙涛予以通报批评。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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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1-12-18 |
标题 | 彩虹股份:彩虹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陕证监措施字[2021]37号 |
批复原因 | (一)未及时披露重大资产减值损失
(二)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陈忠国、李淼、龙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陕西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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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6-23 |
标题 | 彩虹股份:彩虹股份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0年年报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1]0537号 |
批复原因 |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0537号) |
批复内容 | 现对《工作函》关注到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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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5-13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6号(江丽芬)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广东证监局[2021]6号 |
批复原因 | 一、江丽芬控制使用证券账户情况
二、江丽芬利用实际控制的账户组操纵股价 |
批复内容 | 一、对江丽芬操纵“姚记扑克”的行为,没收江丽芬违法所得775,149.39元,并处以1,550,298.78元的罚款;
二、对江丽芬操纵“蓉胜超微”的行为,没收江丽芬违法所得4,960,416.73元,并处以9,920,833.46元的罚款;
三、对江丽芬操纵“彩虹股份”的行为,没收江丽芬违法所得1,073,745.69元,并处以2,147,491.38元的罚款;
四、对江丽芬操纵“美尔雅”的行为,没收江丽芬违法所得205,346.13元,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
五、对江丽芬操纵“新劲刚”的行为,没收江丽芬违法所得77,367.48元,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
六、对江丽芬操纵“宝钢包装”的行为,处以30万元的罚款;
七、对江丽芬操纵“康跃科技”的行为,处以30万元的罚款;
八、对江丽芬操纵“弘高创意”的行为,处以30万元的罚款。
合计对江丽芬没收违法所得7,092,025.42元,并处以15,118,623.62元的罚款。 |
处理人 | 广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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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1-05-07 |
标题 | 关于对王晓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
文件批号 | 陕证监措施字[2021]10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你作为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股份)时任监事,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彩虹股份于2021年4月16日披露2020年年报,而你在2021年3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彩虹股份股票3000股,交易金额33,740元,距离彩虹股份披露2020年年报不足30日。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陕西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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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1-03-18 |
标题 | 彩虹股份:彩虹股份关于监事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收到监事王晓阳先生《关于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声明》,王晓阳先生存在窗口期违规减持的情况。 |
批复内容 | 上述违规减持股份行为发生后,王晓阳先生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对本次违规减持行为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同时将会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阻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组织公司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其近亲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和监督,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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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12-15 |
标题 | 彩虹股份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进行关联交易事项问询函的答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7]2420号 |
批复原因 |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42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现对问询函关注到的有关问题回复内容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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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12-14 |
标题 | 彩虹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7]2420号 |
批复原因 |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42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本函件内容,并在2017年12月15日之前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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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4-21 |
标题 | 彩虹股份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6年报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7]0354号 |
批复原因 |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354号)。 |
批复内容 | 现对《问询函》关注到的有关问题回复内容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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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3-31 |
标题 | 彩虹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7]0354号 |
批复原因 |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354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于2017年4月7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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诫勉谈话 公告日期:2016-06-06 |
标题 | 关于对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陕证监措施字[2016]4号 |
批复原因 |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存在重大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问题:
2015年12月,你公司与股东及关联方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中电彩虹)和彩虹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签订协议,将此前由咸阳中电彩虹及彩虹集团提供的资金拆借利率下浮,对公司2015年经营业绩形成重大影响,但公司对上述事项未及时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依照该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现要求你公司董事长郭盟权、总经理李淼于2016年6月3日 ,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1号商务中心二期2层陕西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
处理人 | 陕西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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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5-12-25 |
标题 | 彩虹股份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5]2026号 |
批复原因 | 2015年12月21日,本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5]2026号),对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提出需要进一步说明和补充披露的要求
一、关于本次交易重大事项或重大风险提示
二、关于标的资产评估与作价
三、其他 |
批复内容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5]202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现对《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回复。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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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5-12-22 |
标题 | 彩虹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5]2026号 |
批复原因 | 2015年12月21日,本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5]2026号),对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提出需要进一步说明和补充披露的要求
一、关于本次交易重大事项或重大风险提示
二、关于标的资产评估与作价
三、其他 |
批复内容 | 公司将按照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尽快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文件进行补充和完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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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4-14 |
标题 |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4年年报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格式准则第2号》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5]0276号 |
批复原因 |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部发来的《关于对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0276号),指出相关问题:
一、关于行业经营模式及行业风险分析
二、关于产品分析
三、关于公司经营情况
四、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和财务信息披露
五、其他 |
批复内容 | 本公司现就意见函中有关问题进行回复。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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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17 |
标题 |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陕证监函[2007]24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治理存在问题 |
批复内容 |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告的通知》和陕西证监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的通知》的要求,本公司对截止2008年6月30日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公司已按照整改报告中所列整改事项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了整改工作,没有整改期届满但尚未完成整改或未到整改期的情形。 |
处理人 | 陕西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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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5-12-13 |
标题 |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专项核查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制度》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关于短期投资过程中程序不规范、关于已销产品退货处理、对在建工程试产收入核算、关联交易及配股资金投向变更披露不准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
批复内容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于2005年8月24日至9月25日对我公司进行了专项核查,并于2005年10月21日向公司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陕证监发[2005]69号)(以下简称"限期整改通知书"),指出了本公司在短期投资、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通过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本次对公司的专项检查,帮助公司及时地发现和解决在财务管理、规范运作等方面的问题。公司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相关业务人员对《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认真领会中国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重要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规范公司内部各项运作,促进上市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
处理人 | 陕西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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