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1-18 |
标题 | 收到天津市东丽区环境保护局“津丽环罚字[2018]0419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 |
文件批号 | 津丽环罚字[2018]041901号 |
批复原因 | 因东郊污水处理厂总磷的排放浓度超过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排放标准》(DB12-599-2015)规定的排放标准 |
批复内容 | 东丽环保局依据《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天津市东丽区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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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1-18 |
标题 | 杭州市环境保护局对杭州公司出具了编号为“杭环罚[2018]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文件批号 | 杭环罚[2018]13号 |
批复原因 | 因杭州公司七格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所含水污染物的氨氮浓度(10.6mg/L)超过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I规定的排放标准 |
批复内容 | 对杭州公司作出了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杭州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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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5-17 |
标题 | 关于对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有关问题的监管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津证监公司字[2016]29号 |
批复原因 | 发行人于2016年5月17日收到天津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有关问题的监管关注函》(津证监公司字[2016]29号),对公司内控制度、母公司与子公司资金拆借管理、《财务报告工作指引》更新不及时等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
批复内容 | 发行人对上述整改问题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
处理人 | 天津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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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6-02-05 |
标题 | 关于对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土地资源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2016]津南国土罚字第12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2013年8月,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用八里台镇大孙庄村集体土地实施建设的行为,未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未办理合法用地审批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
批复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我局作出如下决定:
1、责令公司退还在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大孙庄村非法占用的2,223.20平方米土地;
2、限期拆除公司在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大孙庄村非法占用的2,223.20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
处理人 | 天津市津南区国土资源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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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6-02-01 |
标题 | 关于对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土地资源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告知书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2016]津南国土告字第12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2013年8月,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用八里台镇大孙庄村集体土地实施建设的行为,未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未办理合法用地审批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
批复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我局作出如下决定:
1、责令公司退还在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大孙庄村非法占用的2,223.20平方米土地;
2、限期拆除公司在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大孙庄村非法占用的2,223.20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
处理人 | 天津市津南区国土资源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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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19 |
标题 |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说明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一)董事会尚未设立下属的提名委员会和投资战略委员会两个专业委员 会,对公司决策存在潜在的不利影响。
(二)关于天津四家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协议的签署问题
(三)关于公司相关资产置换应收账款的问题。
(四)关于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业务和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并建立杜绝违规买卖股票行为再次发生的长效机制,同时督促控股股东建立杜绝违规买卖股票行为再次发生的长效机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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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在各级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重视和指导下,通过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整改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意识和治理水平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强 化和提升。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天津证监局等 监管部门的要求,巩固此次专项治理活动的成果,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质量,提升企业竞争力,把治理专项活动推向深入,保障和促进公司健 康、稳步发展,倾力回报投资者。 |
处理人 | 天津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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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0-31 |
标题 |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问题一:董事会尚未设立下属的提名委员会和投资战略委员会两个专业委员会,对公司决策存在潜在的不利影响
问题二:关于公司特许经营协议的签署问题
问题三:关于公司相关资产置换应收账款的问题
问题四:关于加强对公司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业务和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并建立杜绝违规买卖股票行为再次发生的长效机制,同时督促控股股东建立杜绝违规买卖股票行为再次发生的长效机制的问题 |
批复内容 | 在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在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通过公司的严格自查、认真整改,提高了公司运作的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治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新的认识,公司内部制度体系也更加健全、规范。公司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公司治理工作,确保公司合规、健康、持续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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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天津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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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2-08-22 |
标题 | 《限期整改通知书》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
批复内容 | 2002年6月28日至7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证券监管办公室对我公司进行了检查,并于2002年7月22日出具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津证上市字[200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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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天津证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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