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通

- 600998

-

-  -

-
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8-29
标题关于对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证上审[2023]626号
批复原因2019年10月,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提交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申请,根据该次申报材料,发行人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子公司开发建设了九州通健康城等项目,证监会对此进行了针对性问询,要求补充说明相关项目进展情况及未来安排、是否符合房地产市场调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再融资监管政策要求。根据反馈意见回复,发行人称健康城项目中政府允许出售的部分,除将已取得预售证的合计24,553.70平方米物业(约占健康城项目总建筑面积的7.87%,占计容建筑面积的11.69%)出售给内部员工用于提供员工福利外,不向社会公众出售。2020年4月8日,发行人取得证监会核准批复。本次申报材料显示,自取得上述核准批复后至2022年末,发行人健康城项目存在对社会公众出售的情况,涉及销售面积4,527平方米、销售金额6,200万元,与申报前曾作出的陈述说明明显不符。本所对发行人对外销售少量配套公寓的原因及合理性进行了针对性问询,发行人回复称不存在规避监管的主观恶意,系基于客观实际及合规性要求作出的合理调整:一是受商业公寓的“非住宅”属性限制,员工认购的积极性不高;二是商业公寓契合产业园上下游医药从业者的办公和临时居住需求;三是在入驻产业园的其他外部购房者要求认购的情况下,发行人为避免构成“捂盘惜售”及被投诉,对公司市场声誉及后续资本运作造成不利影响,因而对外销售了少量公寓。发行人在对外销售公寓前后,未将导致违反前期陈述说明的情况进行披露,亦未告知证监会或本所持续监管部门;对违反前期陈述说明所列举的理由并非外部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原因,主要系发行人主观决策,不影响违规事实的认定。
批复内容对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0-12-09
标题九州通:九州通关于新任独立董事证券账户因不当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艾华先生证券账户于2020年11月6日买入公司股票4,000股(成交均价18.00元/股),成交金额合计72,000.00元;11月9日卖出公司股票4,000股(成交均价18.42元/股),成交金额合计73,680.00元;12月3日买入公司股票2,000股(成交均价17.87元/股),成交金额合计35,740.00元,以上交易收益合计为1,840.00元。 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六个月内买入公司股票又卖出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批复内容1、公司已要求艾华先生严格管理其证券账户交易行为,约束其家属的证券交易,未来无论何时买卖公司股票,都需要提前向公司报备并履行相关的公告披露程序,本次短线交易收益将全部上缴公司董事会。 2、艾华先生本人对以上短线交易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就本次违规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艾华先生愿意根据相关规定,将以上交易收益1,840.00元上缴公司董事会。 3、公司要求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18
标题九州通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9年5月17日,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9年5月18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5月25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4-09
标题湖北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2号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2号
批复原因刘素芳作为时任公司高管人员,在卖出公司股票六个月内又买入公司股票;在买入公司股票六个月内又卖出公司股票。该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所述的违法行为。
批复内容对刘素芳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的罚款。
处理人湖北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11-10
标题关于对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素芳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17]0085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17年6月22日,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时任副总经理刘素芳通过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卖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56,000股,成交金额112.34万元。但刘素芳未按规定在卖出公司股票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6月27日,刘素芳已辞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并已将以上交易收益65.39万元上交公司。 刘素芳未按规定在卖出公司股票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3.1.6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以及在《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另经查明,刘素芳违规减持后主动及时上缴相关收益,可以酌情减轻处分。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时任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素芳予以监管关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7-09-26
标题九州通关于下属控股孙公司GSP检查发现缺陷的说明公告
相关法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7年9月1日,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监督检查中,广康医药有以下不符合药品GSP的事实: 1、企业阴凉库个别零货药品检查当日有出库记录,但其对应的货位卡没有及时填写,造成货位卡信息与在库实物数量不相符。 2、企业常温库个别货位卡有涂改,未按要求注明理由、日期并签名。 3、企业常温库整件区部分药品堆码未按要求留有垛间距。 4、企业阴凉库个别已拆除外包装的零货药品与整件药品放置在一起。
批复内容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广康医药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制定了如下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1、仓管员结合ERP系统的流水账核对仓库药品的对应货位卡,发现有遗漏的明细及时填补上,并做好记录。(注:公司使用的计算机系统能实现药品追溯,货位卡手工记录没有太大必要,根据药监局老师的建议,自9月11日起取消货位卡手工记录) 2、仓管员核查有涂改的货位卡,结合质管部和业务部主管以及ERP系统的流水账核对货位卡涂改原因,确定后注明涂改理由、日期并签名。(注:公司使用的计算机系统能实现药品追溯,货位卡手工记录没有太大必要,根据药监局老师的建议,自9月11日起取消货位卡手工记录) 3、仓管员按GSP管理规范要求重新调整药品堆码垛间距,调整药品的垛间距大于5cm,与内墙、顶、温度调控设备及管道等设施设备间距大于30cm,与地面间距大于10m。 4、仓管员按GSP管理规范要求调整药品仓库内已拆除外包装的零货药品全部集中存放拆零区。 截至2017年9月11日,以上问题都已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广康医药已于2017年9月20日将书面整改报告等材料报送给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理人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17-08-08
标题九州通关于公司原高管收到湖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文件批号湖北证监局[2017]20号
批复原因刘素芳: 经查,你于2017年6月22日通过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卖出所持有的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通或公司)股票56,000股,成交金额112.34万元。你时任九州通副总经理,该减持行为未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处理人湖北证监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7-06-23
标题九州通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刘素芳女士自2011年11月起至今被聘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本届任期至2017年11月止。经查询,刘素芳女士证券账户分别于2017 年5月26日卖出公司股票10,000股(成交均价19.18元/股),于2017年6月22日卖出公司股票56,000股(成交均价20.06元/股),成交金额合计1,315,160.00元。以上卖出股票系刘素芳女士作为激励对象于2014年公司实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获授(授予价格8.15元/股)并于2015年度、2016年度解禁可流通的股票。 刘素芳女士现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平时工作较忙,其证券账户由其家属代为管理和交易,其家属因需要资金归还借款进行了以上交易操作。根据相关规定,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上减持交易行为未能尽到交易报备及预披露的责任;同时,公司在实行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刘素芳女士作为激励对象,于2017年5月15日获得授予限制性激励股票250,000股(2017年6月16日完成股票的登记工作),刘素芳女士证券账户的以上交易也违反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间隔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的限制性规定。
批复内容1、公司对刘素芳女士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认真学习《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减持计划事先报备及披露要求,并要求对其家属代为交易的行为进行严格管理,其家属具体代为交易行为须在交易前告知刘素芳本人完全知悉。 2、刘素芳女士本人对以上违规减持公司股票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承诺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本人愿意根据相关规定,于2017年6月25日前将以上交易收益上交公司。刘素芳女士本次交易收益为:(卖出均价19.93元/股-2014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8.15元/股)×66,000股-2014年限制性股票解锁扣税120,279元-佣金及手续费3,314.26元=653,886.74元。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4-30
标题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年报全文、年报摘要、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说明修订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了《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九州通关于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说明的公告》,部分内容披露有误。
批复内容经公司自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公司对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违法  公告日期:2014-08-27
标题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交易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技术总裁谷春光的股票账户于2014年6月20日以12.95元/股的价格买入公司股票4000股,于2014年8月25日以16.00元/股的价格卖出公司股票5000股。谷春光现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上述股票交易行为构成以下违规事项:第一,违反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间隔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的限制性规定;第二、违反了在公司信息披露“窗口期”禁止进行股票交易的规定,即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为2014年8月28日,上述股票交易行为发生在8月25日,违反了“窗口期”禁止进行股票交易的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了解,截至本公告日,谷春光尚持有公司股票总计135,600股。谷春光向董事会说明的情况是:尽管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就公司股票交易禁止事项进行了培训和提示,但是,由于其个人股票账户交给其妻子代为管理和操作,自己并不知情上述交易行为,且因临近开学,其妻子出售股票是为了给孩子准备学费,且其妻并不知道上述股票交易违规。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谷春光的本次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其所获差价收益12,200元全部上缴公司。谷春光对自己个人股票账户管理不严,对在公司信息公布的“窗口期”交易股票的行为,愿意按照本次涉及交易金额的10%,向公司缴纳8000元人民币。 谷春光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交易事项的严重性,并深感懊悔和歉意,为此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自愿接受上述处理。谷春光同时郑重承诺,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的学习,遵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加强账户管理,审慎操作,及时向公司披露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一定吸取教训,今后决不再犯此类错误。
处理人其他机构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10-30
标题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第5页“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之“2.2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中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披露有问题。
批复内容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三季报事后审核反馈意见,以及公司的事后核查,现对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8-22
标题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全文部分内容披露有问题。
批复内容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全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半年报事后审核反馈意见,以及公司的事后核查,现对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摘要相关内容更正、补充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2-12-01
标题九州通关于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鄂证监公司字[2012]99号
批复原因2012年9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2012年12月下发了《监管关注函》(鄂证监公司字[2012]99号),就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公司在内幕信息管理、年报披露、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关注意见。
批复内容公司根据湖北证监局现场检查提出的问题,认真查找问题形成的原因,制定了整改措施,于2013年1月8日出具并报送了《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对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结果的整改方案》,就湖北证监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处理人湖北证监局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