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8-01 |
标题 | 玲珑机电受到招远市环境保护局的行政处罚(招环罚字[2018]30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招环罚字[2018]30号 |
批复原因 | 喷漆房建设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动工建设 |
批复内容 | 罚款7万元 |
处理人 | 招远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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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8-01 |
标题 | 雅凯物流受到青岛市黄岛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局的行政处罚((青黄)安监罚[2018]370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材料基准》 |
文件批号 | (青黄)安监罚[2018]370号 |
批复原因 | 员工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
批复内容 | 罚款1万元 |
处理人 | 青岛市黄岛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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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8-01 |
标题 | 广西玲珑轮胎有限公司受到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行政处罚(沪浦机关缉违字[2020]0196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
文件批号 | 沪浦机关缉违字[2020]0196号 |
批复原因 | 进口货物向海关申报不实。 |
批复内容 | 罚款5,000元。 |
处理人 |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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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8-01 |
标题 | 青岛雅凯物流有限公司受到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1#仓库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 |
批复内容 | 罚款3万元。 |
处理人 | 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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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8-01 |
标题 | 阿特拉斯科技受到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长期未进行纳税申报、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逾期申报增值税第四季度,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所得税延期申报,2014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长期未进行纳税申报 |
批复内容 | 分别处以罚款1000元、500元、500元 |
处理人 |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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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8-01 |
标题 | 广西玲珑受到通城县工商局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生产销售的L788185/65R1588H“玲珑轮胎”乘用车子午线轮胎标签上的宣传语涉嫌虚假宣传 |
批复内容 | 缴纳“工商罚没收入”2万元 |
处理人 | 通城县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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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公告日期:2020-08-01 |
标题 | 德州玲珑受到武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德武市监责当罚[2019]GYS-001号/德武市监责改[2019]GYS-001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德武市监责当罚[2019]GYS-001号/德武市监责改[2019]GYS-001号 |
批复原因 | 使用不合格的餐饮具 |
批复内容 | 警告,责令2019年10月7日前改正违法行为 |
处理人 | 武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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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8-01 |
标题 | 德州玲珑受到武城县税务局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行政处罚(武经开地税简罚[2017]7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武经开地税简罚[2017]7号 |
批复原因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材料 |
批复内容 | 罚款50元 |
处理人 | 武城县税务局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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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8-01 |
标题 | 德州玲珑受到武城县税务局行政处罚(武地税简罚[2017]7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武地税简罚[2017]7号 |
批复原因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材料 |
批复内容 | 罚款60元 |
处理人 | 武城县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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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12-20 |
标题 | 玲珑轮胎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7]2434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玲珑轮胎<战略合作协议>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43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认真分析和核实,现对《问询函》涉及的相关事项回复说明。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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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12-18 |
标题 | 关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九十七号上市公司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公告》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7]2434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12月17日,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与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称,公司有意向在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投资荆门子午线轮胎生产项目。荆门轮胎项目包括半钢生产线和全钢生产线,预计投资总额约40亿元人民币,计划新增产能1200万套半钢子午线轮胎和24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等。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及《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九十七号上市公司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公告》等规定,现请公司就有关问题核实并补充披露。 |
批复内容 | 请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7年12月2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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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9-01 |
标题 | 玲珑轮胎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7]2157号 |
批复原因 |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玲珑轮胎有关投资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157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认真分析和核实,现对《问询函》涉及的相关事项回复说明。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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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8-30 |
标题 | 玲珑轮胎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临时格式指引第三号上市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7]2157号 |
批复原因 |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玲珑轮胎有关投资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157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7年9月1日之前披露上述事项,同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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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17-05-18 |
标题 | 关于对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口头警示通报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因失误,导致多置换9,306万元的募集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占募集资金净额的3.7%。上述误操作系由于对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及已置换资金明细的理解偏差所致,该事项不存在侵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
批复内容 | ①组织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及其他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学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组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处)学习《内部审计制度》,要求审计处职员遵守制度要求、履行各自职责。通过本次学习,使相关人员进一步熟悉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具体要求,并据此执行。 ②做好公司内部各职能部门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事前事后沟通工作;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应当严格按照公司的财务制度履行申请、分级审批、决策、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修改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应当严格按照公司的财务制度履行申请、分级审批、决策、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且应在具体使用募集资金前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履行告知义务。”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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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17-05-08 |
标题 | 关于对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信息披露的口头警示通报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二号——信息披露业务指南》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在2016年年报信息披露过程中,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文件的上传工作,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二号——信息披露业务指南》。 |
批复内容 | 公司及董事会秘书收到上述口头警示后高度重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立即组织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认真学习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相关文件的具体规定,吸取教训,认真整改,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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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3-31 |
标题 | 收到对阿特拉斯科技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17年3月份起,阿特拉斯科技由小规模纳税人变更为一般纳税人,应税局要求在一般纳税人申报系统中补录数据由此导致出现2016年第一季度、2017年1月及2月的逾期申报记录。 |
批复内容 |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对阿特拉斯科技处于1,000元的罚款,阿特拉斯科技已缴纳了罚款。 |
处理人 |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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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2-15 |
标题 | 柳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广西玲珑轮胎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柳安监管罚[2016]5-9号 |
批复原因 | 2015年9月19日,广西玲珑B区备件房,委托施工方的工人覃某某在移动脚手架上对备件房房顶进行钻孔补漏作业时,不慎坠落,造成其死亡。经调查,确认该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广西玲珑安全生产监督不到位,发生事故的B区备件房已经使用并存放有生产物资,是实际管理人,在共同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未安排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检查与协调管理,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
批复内容 | 2016年2月15日,柳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出柳安监管罚[2016]5-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广西玲珑给予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柳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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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7-16 |
标题 | 柳州市高新区国税局对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文件批号 | 高新国罚处(简)字[2015]612号 |
批复原因 | 广西玲珑不进行纳税申报,广西玲珑未按期申报的原因为税务系统升级,申报不成功导致逾期。 |
批复内容 | 罚款200元。 |
处理人 | 柳州市高新区国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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