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25 |
标题 | 福清核电受到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处罚(融自然行罚[2019]第147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文件批号 | 融自然行罚[2019]第147号 |
批复原因 | 载明福清核电于2010年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进行建设,占地面积为7,691平方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责令福清核电退还非法占用土地7,691平方米,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15元每平方米的罚款,共计115,365元。 |
处理人 |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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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25 |
标题 | 漳州能源受到厦门港航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处罚(闵厦港交执[2020]罚字第8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闵厦港交执[2020]罚字第8号 |
批复原因 | 载明漳州能源在建设3,000吨级重件码头及配套工程时未按照国家规定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材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违反了《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处以人民币20万元的罚款 |
处理人 | 厦门港航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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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9-21 |
标题 | 连云港市连云区农林水利局对江苏核电出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苏连林罚决字〔2017〕第14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
文件批号 | 苏连林罚决字[2017]第14号 |
批复原因 | 江苏核电违规占用林地。 |
批复内容 | 2017年9月21日,连云港市连云区农林水利局对江苏核电出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苏连林罚决字〔2017〕第14号),对江苏核电处以3,294,158.27元的罚款。 |
处理人 | 连云港市连云区农林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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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12-14 |
标题 | 收到福清核电收到福清市国土局印发的《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文件批号 | 融国土资行罚[2016]第125号 |
批复原因 | 福清核电5、6号机组用地未批先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福清核电已构成非法占地的事实。 |
批复内容 | 责令福清核电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119,636平方米),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15元每平方米的罚款,共计1,794,540元人民币。 |
处理人 | 福清市国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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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7-25 |
标题 | 兴城市海洋与渔业局对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兴海执处罚(2016)002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
文件批号 | 兴海执延[2016]002号、兴海执处罚[2016]002号 |
批复原因 | 辽宁核电擅自在辽宁省兴城市徐大堡镇近海海域实施(1)非法围海:面积为1433.043亩。(2)非法填海:面积为183.3435亩。 |
批复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兴城市海洋与渔业局对辽宁核电作出“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人民币玖仟肆佰伍拾叁万柒仟捌佰叁拾陆元”的行政处罚。
2016年8月5日,兴城市海洋与渔业局向辽宁核电作出兴海执延(2016)002号《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同意兴海执处罚(2016)0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项下的罚款人民币94,537,836元延期至2017年8月5日前缴纳。
2017年7月12日,兴城市海洋与渔业局向辽宁核电作出兴海执延(2016)002号《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2》,同意兴海执处罚(2016)0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项下的罚款人民币94,537,836元延期至2018年7月12日前缴纳。 |
处理人 | 兴城市海洋与渔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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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6-27 |
标题 | 收到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文件批号 | (连)安监管罚字[2016]第1003号 |
批复原因 | 2016年4月5日,天津市金荣通核修护工程有限公司在江苏核电有限公司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12UPP渗漏水处理作业过程中,发生1起中毒窒息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4人受伤。因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存在危险作业审批不严不细、有关规定落实不到位等行为。 |
批复内容 | 对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贰拾伍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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