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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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6-26
标题大参林: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1]36号
批复原因经查,你于2019年11月起至今任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参林)董事。2020年3月31日,你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买入大参林股票2,400股,成交均价63.51元/股,成交金额152,488.02元;4月1日卖出2,400股,成交均价62元/股,成交金额148,588.7元。4月7日,你再次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买入大参林股票4,800股,成交均价63.63元/股,成交金额305,552.28元;4月9日卖出4,800股,成交均价64.3元/股,成交金额308,201.73元。你作为大参林的董事,将持有的大参林股票在买入后不足6个月卖出,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同时相关交易发生在2019年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现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4-02
标题大参林:关于对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李杰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21]0041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李杰自2019年11月21日至今担任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参林或公司)董事。根据公司2021年2月10日披露的公告,李杰在2020年3月31日买入公司股票7200股,成交金额457,848元,并于2020年4月9日卖出7200股,成交金额457,440元。前述交易未产生收益。2020年4月28日,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李杰作为公司时任董事,其在6个月内买入公司股票又卖出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同时,其在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定期报告窗口期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违规行为。
批复内容对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李杰予以监管关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1-02-10
标题大参林: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因误操作导致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李杰先生的证券账户在2020年3月31日买入公司股票7200股,成交金额人民币457,848元,并于2020年4月9日卖出7200股,成交金额人民币457,440元。经与李杰先生核实,本次交易系其直系亲属误操作导致买卖公司股票。
批复内容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了解调查相关情况,李杰先生也积极配合公司调查。经研究,公司对李杰先生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做出如下处理决定:1、公司董事会对李杰先生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进一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要求其今后对交易行为进行严格管理,吸取教训、提高警惕,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2、在发生上述情况后,李杰先生进行了深刻反省,并承诺将进一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保管好股票账户,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的秩序,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3、公司董事会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李杰先生证券账户的违规交易行为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引以为戒。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和《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0-20
标题保定盛世华兴被保定市莲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保定市盛世华兴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存在制作、发布药品广告宣传彩页但未经审查等问题
批复内容处罚金额2.12万元
处理人保定市莲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8
标题赣州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大余新城峰山街店受到大余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大余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认定赣州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大余新城峰山街店未按照GSP经营药品。
批复内容处以停业整顿5天,罚款2万元,限期变更注册执业药师的处罚。
处理人大余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8
标题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到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因对自外部供应商采购的进口药品存在没有尽进行查验义务的情形(销售期间为2015年9月至2016年2月)。
批复内容没收违法所得465,469.96元和罚款1,489,503.87元。
处理人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8
标题安阳大参林千年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受到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安阳大参林千年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公司变更登记等问题。
批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处以罚款5万元。
处理人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8
标题潮州市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凤园路分店受到潮州市公安局湘桥分局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潮州市公安局湘桥分局认定潮州市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凤园路分店存在未经备案擅自销售高锰酸钾等问题。
批复内容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处以没收百寿牌高锰酸钾消毒片7盒,罚款1万元。
处理人潮州市公安局湘桥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8
标题保定市盛世华兴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受到莲池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莲池区应急管理局认定保定市盛世华兴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存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中培训情况记录不全等问题。
批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和《河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处以罚款1万元。
处理人莲池区应急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10-12
标题第四千四百一十六分店收到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处罚决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8年10月12日,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认定发行人第四千四百一十六分店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五)项,处以停产停业、罚款3万元。
处理人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7-25
标题信宜金垌分店收到信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罚决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8年7月25日,信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茂名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信宜金垌分店横幅广告没有明示推销商品所赠送商品的规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批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处以1万元罚款。
处理人信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5-15
标题收到于都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处罚决定
相关法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8年5月15日,于都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认定于都环城店《药品经营许可证》不具备中药饮片的经营范围经营了艾叶等中药饮片,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批复内容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24万元,罚款2.74万元的处罚。
处理人于都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5-02
标题收到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宝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决定
相关法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8年5月2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宝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深圳市大参林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销售产品标签标注虚假的食用农产品产地的燕窝,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二项的规定。
批复内容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万元。
处理人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宝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8-01
标题第二百三十分店收到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处罚决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7年8月1日,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认定发行人第二百三十分店内部装修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处以停止施工、罚款3万元。
处理人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11-07
标题收到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决定
相关法规《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6年11月7日,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汕尾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城南分店因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货值46.5元,违法所得31元),违反《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
批复内容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31元和违法经营的医疗器械;2、处以罚款1万元。
处理人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9-05
标题收到郑州市二七区工商管理与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相关法规《广告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河南大参林发布“盛恩盛惠特价促销5月21日-5月28日”广告属于违法发布处方药、非处方药广告的行为;(1)对于违反《广告法》第十五条规定发布处方药广告,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罚款20万元;(2)对于违反《广告法》第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药器械广告,根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罚款0.52万元;(3)对于违反《广告法》第四十六条未经审查发布广告
批复内容根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0.78万元;综上,处罚如下:1、停止发布相关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2、罚款21.80万元。
处理人郑州市二七区工商管理与质量技术监督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9-01
标题收到郑州市二七区工商管理与质量技术监督局处罚
相关法规《广告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河南大参林发布“盛恩盛惠特价促销5月21日-5月28日”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处以罚款21.8万元。
处理人郑州市二七区工商管理与质量技术监督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7-28
标题收到濮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决定
相关法规《药品管理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6年7月28日,濮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濮阳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存在不合格区堆放待发货药品、仓库区域设置不合理等情况,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
批复内容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处罚如下:1、责令停业整顿;2、处以罚款1万元。
处理人濮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7-20
标题文华分店收到新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罚决定
相关法规《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6年7月20日,新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云浮大参林文华分店违规发布广告,违反《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批复内容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以罚款0.8万元和0.2万元。
处理人新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6-12
标题浦东村分店收购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决定
相关法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6年6月12日,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福州大参林台江区浦东村分店销售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
批复内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处以罚款1万元。
处理人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10-16
标题收到濮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决定
相关法规《药品管理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5年10月16日,濮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濮阳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存在仓库堆放较乱、计算机系统管控不到位等情况,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
批复内容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处罚如下:1、责令停业整顿;2、处以罚款1万元。
处理人濮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7-02
标题小南门店收到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决定
相关法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5年7月2日,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温州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小南门店经营的仿真推拿仪的检验项目连接器不符合相关标准,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批复内容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处以罚款2万元。
处理人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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