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振家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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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8-30
标题江苏证监局关于对上海亚振投资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23]132号
批复原因上海亚振投资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作为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振家居)控股股东,与一致行动人上海浦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恩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2022年2月15日至2023年3月1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亚振家居股份15,189,947股,导致你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亚振家居股份比例由71.25%下降至65.46%,累计减少比例为5.78%。其中,2022年6月17日至12月7日期间,你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亚振家居1.31%的股份,股份比例变动达1%,你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公告义务,直至2022年12月16日,才披露《关于控股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及权益变动达到1%的公告》。2022年2月15日至2023年3月2日期间,你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亚振家居5.04%的股份,股权比例变动超过5%,你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且未停止交易,直至2023年5月18日,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批复内容现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3-07-10
标题亚振家居:关于对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亚振投资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77号
批复原因当事人:上海亚振投资有限公司,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经查明,截至2022年1月,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亚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振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7,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24%。2022年2月7日至2023年3月15日,亚振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分别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189,947股,累计变动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78%。其中,2022年6月29日至2023年3月2日,亚振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934,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8%。2023年3月16日,亚振投资于2022年11月28日至2023年3月1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254,9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至此,亚振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15,189,94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78%,达到应当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标准,但直至2023年5月19日,亚振投资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上述权益变动事项。
批复内容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亚振投资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22-05-31
标题亚振家居: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22]55号
批复原因上海浦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恩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查,你们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减持前合计持有亚振家居7.12%股份。在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3月18日期间,你们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卖出亚振家居股票3,341,8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7%。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九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现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2-03-22
标题亚振家居: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违规减持股份致歉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恩源及上海浦振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7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7.12%,本次权益变动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378,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5%,累计减持股份3,341,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关于“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的规定。因工作人员疏忽,未考虑到上海恩源、上海浦振构成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后,上海恩源及上海浦振于2022年3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超额违规减持股份714,340股,成交均价为5.43元,成交总金额为3,878,866.20元。
批复内容1、股东上海恩源及上海浦振对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就本次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负面影响表示诚挚的歉意。公司将严格要求有关工作人员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持有公司股票的证券账户的管理,加强事先沟通,信守承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2、公司董事会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了相关操作情况。公司将以此为戒,认真组织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再次学习《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12-14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郑德胜)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24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郑德胜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郑德胜控制使用账户情况 二、郑德胜通过多种手段操纵“亚振家居”股票价格 三、郑德胜通过多种手段操纵“诺邦股份”股票价格 四、郑德胜通过多种手段操纵“圣龙股份”股票价格
批复内容没收郑德胜违法所得31,443,546.04元,并处以31,443,546.04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1-20
标题亚振家居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0]012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124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在5个交易日内回复我部,对预案作相应修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10-30
标题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王法铜)
相关法规《证券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8]16号
批复原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王法铜操纵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通股份)、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源股份)及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振家居)股票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市场禁入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事人的申请,我会举行听证,听取了其陈述、申辩。经复核,我会依法进行重新告知。当事人未申请再次举行听证及陈述、申辩。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照《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五条第四项的规定,我会决定:对王法铜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10-30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王法铜)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8]104号
批复原因王法铜操纵“亚振家居”价格情况 王法铜在2017年2月20日至6月1日期间,控制使用344个证券账户中的261个证券账户,集中持股优势、资金优势,连续交易“亚振家居”,并在其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大量交易“亚振家居”,操纵“亚振家居”价格。 (一)操纵过程 2017年2月20日至2月21日,涉案账户组买入“亚振家居”7,792,124股,卖出1,198,300股。2017年2月21日,持有“亚振家居”6,593,824股,占总股本3.01%,占非限售流通股12.04%,持股市值168,340,326.72元。期间“亚振家居”收盘价由22.10元上涨至25.53元,涨幅为15.52%。同期上证指数涨幅为1.59%,与上证指数偏离度为13.93%。 2017年2月22日至3月2日,涉案账户组买入“亚振家居”2,419,801股,卖出8,491,655股。2017年3月2日,持有“亚振家居”521,970股,占总股本0.24%,占非限售流通股0.95%。 2017年3月3日至4月14日,涉案账户组买入“亚振家居”46,055,528股,卖出34,391,323股。2017年4月14日,持有“亚振家居”12,186,175股,占总股本5.57%,占非限售流通股22.26%,持股市值427,978,466元。“亚振家居”收盘价由24.41元上涨至35.12元,涨幅为43.88%,同期上证指数上涨0.50%,与上证指数偏离度为43.38%。 2017年4月17日至6月1日,涉案账户组买入“亚振家居”1,742,026股,卖出13,888,701股。 (二)操纵手段 1. 资金优势 涉案账户组买入“亚振家居”金额超过2,000万元的有29个交易日,超过5,000万元的有15个交易日,超过10,000万元的有3个交易日。 2. 持股优势 涉案账户组占非限售流通股超过10%的有28个交易日,超过20%的有12个交易日,2017年3月31日最高比例为22.94%。 3. 连续交易 在2017年2月20日至6月1日共69个交易日内,涉案账户组有58个交易日交易了“亚振家居”(占比84.06%),交易数量占市场成交量达7.24%,成交占比超过10%的有23个交易日,超过20%的有5个交易日,超过30%的有1个交易日。2017年4月18日交易数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最高达到38.56%。 4. 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进行交易 涉案账户组有39个交易日在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亚振家居”7,498,023股,在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亚振家居”的数量占当日市场成交量比例超过5%的有3个交易日,超过10%的有2个交易日,2017年4月13日最高占比达到14.23%。 此外,涉案账户组存在拉抬开盘、盘中股价的情况。 (三)操纵结果 “亚振家居”收盘价从2017年2月17日的22.10元上涨至4月14日的35.12元,涨幅为58.91%,期间最高涨幅为69.05%。 涉案账户组在2017年2月20日至6月1日期初持有“亚振家居”零股,期间买入58,009,479股,买入金额1,801,618,494.10元,期间卖出57,969,979股,卖出金额1,724,177,786.07元。按照先进先出法及扣除税费,王法铜操纵“亚振家居”价格实际亏损79,121,451.27元,期末持股39,500股,截至2017年6月1日,所持股票账面亏损27,733.40元。
批复内容根据王法铜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会决定: 一、对王法铜操纵“如通股份”价格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46,324,980.52元,并处以1,038,974,941.56元的罚款; 二、对王法铜操纵“清源股份”价格行为处以2,000,000元的罚款; 三、对王法铜操纵“亚振家居”价格行为处以2,000,000元的罚款。 综上合计,没收王法铜违法所得346,324,980.52元,并处以1,042,974,941.56元的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9-22
标题亚振家居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2187号
批复原因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收到贵所《关于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18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从经营信息、会计政策等方面对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9-15
标题亚振家居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2187号
批复原因亚振家居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187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7年9月21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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